
近日,深圳前海法院相关负责人透露,前海法院拟设立调解中心,加强自贸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并表示将建立“涉港商事案件中立第三方裁决机制”。
据悉,“涉港商事案件中立第三方裁决机制”的纠纷解决方式:“中立的第三方由香港退休法官、香港高校法学教授等法律专家担任。当事人因涉港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可建议当事人选择中立第三方裁决协助解决纠纷。中立第三方应进行听证,听证程序可参照香港的诉讼程序。听证后,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等,依据香港法出具中立第三方裁决;裁决结束后,中立第三方可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未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继续在前海法院的诉讼程序,承办法官在判决中应对中立第三方裁决根据法律进行说理并进行相应的取舍。”
据了解,前海法院如有要适用香港法的案件,建议一般都先在调解中心走前置适用涉港商事案件中立第三方裁决程序,“这不仅更准确地查明了香港法,还有利于纠纷的和解,调解中心也多了一个查明香港法和适用香港法的功能”。如该案不符合适用香港法,承办法官则适用大陆法对该中心第三方裁决进行说明并进行相应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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