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海成立已超过五年,在金融创新和深港合作方面进行了系列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专家认为,与深港两地社会的强烈期待相比,前海的探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步子要再大一些,才能抓住时间窗口,实现深度融合。
——成效:金融创新、深港合作多点开花
自2010年8月26日国务院批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来,前海成立时间已超五年,并于2015年4月被纳入到广东自贸区中。五年的探索中,前海在金融创新和深港合作方面呈现出多点开花的态势,成效初显。
一是开启金融改革系列破冰之旅。2012年6月,《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给予前海22条先行先试政策。自此,前海作为“特区中的特区”,实现了金融创新的一个又一个“第一”。
2013年1月,前海启动了国内首笔跨境人民币贷款,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标志性事件;2015年1月,我国首家民营互联网银行——前海微众银行正式营业;2015年4月,首只“前海概念”境外人民币债券在香港成功发行;2015年6月,我国首只公募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在前海落地。
与此同时,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外商投资股权投资试点(QFLP)和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QDIE)相继在前海落地实施。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海入驻企业数达61452家,是2014年底的3倍;企业注册总资金达32212亿元,是2014年底的2.4倍。并且,前海四大产业中,金融业占比一半。
二是深港合作在多领域拓展。五年来,为香港青年创业提供服务的梦工场,为缓解内地游客赴港采购引发港人不满而设立的周大福港货中心、为跨境开展业务的企业提供法务服务的粤港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等多个深港合作项目陆续落地前海。
在金融合作方面,前海与港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的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港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已进入报批阶段,恒生银行和前海金控合资设立公募基金公司已上报材料;保监会同意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保险公司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的准入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保险经纪公司在前海设立保险代理公司。
——期待:步子再大一点
虽然,前海在金融创新和深港合作方面都已有了一定成绩,但作为承担着先行先试任务的“特区中的特区”,各界对前海有着更多的期待,希望前海的“步子能再大一点”。
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此前发布了一篇关于前海的建议书,提出“近几年虽然前海在金融创新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由于受有关方面的政策限制,除利用香港人民币跨境贷款业务规模上有了一定的发展外,在金融创新上还尚未有重大突破”。
深圳市前海创新研究院近期邀请香港各界人士座谈形成的一份深港合作工作闭门会议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也提到,“目前国内先后成立的几个自贸区均以实现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开放为主要目标,深圳在金融创新的道路上似乎并没有突破既有的窠臼。从总体上看,也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深圳的区位优势,金融业发展需要更清晰的定位”。
前海管理局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具有港资背景的企业仅2313家,占前海注册企业的比重不到4%。
“并且核心的、重量级的香港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基金、证券来的不多,尤其是在香港金融高端服务领域占据主体地位的全球著名大公司在香港的亚太总部基本还没有涉足前海”。建议书认为,“实际上正是这些全球性大公司才是支撑了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基本力量。他们的进入,才是前海深港金融和高端服务业合作成功的标志”。
报告也指出,“嘉宾认为目前(深港合作)很多政策和项目仍是'小打小闹’,两地亟待推进一个突破性的全面合作框架。”
——建议:抓住窗口期,加大支持力度
多位金融界人士认为,要想与香港高端服务业合作,引进香港金融、服务、物流供应链中的大型企业,前海金融创新的步伐和氛围就显得尤为重要。但地方在金融创新等方面自由度较小,在操作层面需要中央各部委的“通行证”。建议从政策层面加强对前海金融业等先行先试的支持,进一步推动深港合作,完成前海使命。
建议书提出,前海的身份越来越多,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自贸区前海区块,前海的使命在不断增加的过程中,也与其他自贸区有所重合。在这种情况下,前海更应聚焦金融经济体制改革创新,在人民币国际化,特别是香港的人民币的回流机制以及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有所突破。
东亚银行、渣打银行等金融机构代表都表示,希望参与到前海的开发建设中,深化深港合作,但需要相关金融业务真正放开。
报告认为,应当“抓住时间窗口,充分利用前海的政策优势,大胆推进跨境合作,打破多领域的资源与配额限制,实现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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