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15条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的土地政策。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将在自贸区土地利用“规划引领、节约集约用地、生态保护”三大原则基础上,着力提高土地有效供应,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合理确立不同功能建设项目用地比例和结构,逐步开发建设,并推进“多规合一”,兼顾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保护权益,全力做好国土资源服务保障工作。
这些政策措施将主要从保障指标和加快审批入手为项目落地上“双保险”。在指标分配上对自贸区内省级以上交通、能源、水利等项目及当地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应保尽保,对工业转型升级、产业集聚、创新驱动等重大项目用地重点倾斜,做到“省里有专项、市里有保障”。
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厅将大胆推进土地市场改革试点“让利”重点项目。探索弹性出让、只租不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分期供应等多种供应方式,逐步建立以租赁方式供应为主、出让方式供应为辅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降低自贸区工业用地成本。
省国土资源厅将激活有限土地资源最大限度服务项目需求。简化“三旧”用地审批流程,对已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三旧”用地可按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方式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本文根据 前海管理局 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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