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有关企业: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统计法》、《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规定,填报统计月报、年报是我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是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未履行申报年报义务的企业将予以通报和统计执法。请各有关企业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开展2017年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及范围
请各有关企业于2017年6月20日前上报相关年报数据。凡2016年12月31日前在境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分支机构的我市企业,均需填报2017年对外投资统计年报。不按要求报送统计资料的企业,不得享受相关“走出去”扶持政策资金支持,并将受到统计执法处理。
二、填报路径
请各有关企业于6月20日前持商务部CA电子钥匙或账户密码登陆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fec.mofcom.gov.cn/)进行年报申报。
三、新建、重置系统登录用户名或密码
新建账户,企业可填写并发送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账号密码新设申请表(附件2)至指定邮箱(见附件四:通知原文)进行账号密码申请新建操作;
重置用户名或者密码,企业可填写并发送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账号密码重置申请表(附件3)至指定邮箱(见附件四:通知原文)进行重置操作。
(咨询电话:36667245、36668182、36668183)
附件:
1.2017年对外投资统计年报系统操作指引
2.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账号密码新设申请
3.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账号密码重置申请
4.《关于开展2017年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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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特区报
前海驿站整理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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