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2015〕43号)》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资金申报指南》(深前海【2016】170号),现下达深圳市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17年度第一批总部企业人才扶持、空间扶持资金使用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第一批总部企业人才扶持资金扶持企业5家,扶持金额809.44万元,全部由前海产业发展资金安排;
二、2017年度第一批总部企业空间扶持资金扶持企业6家,扶持金额900.33万元,全部由前海产业发展资金安排;
三、请各企业前往前海管理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资金使用需按照《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资金申报指南》及合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17年度第一批总部企业人才资金使用计划
序号
公司名称
扶持金额
1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2
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31.92
3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0.00
4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35
5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0.00
合计
(单位:万元)
809.44
2.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17年度第一批总部企业空间资金使用计划
序号
公司名称
扶持金额
1
深圳联想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45.30
2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7.87
3
深圳市万普拉斯科技有限公司
150.00
4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57
5
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656.70
6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89
合计
(单位:万元)
900.33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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