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前海管理局官网公告了前海第3批综合试点项目的申报说明,该说明涉及申报事项包括:扶持领域、扶持方式、申报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等,同时,该项申报截止至2014年2月28日。
据该通知说明,第3批综合试点项目拟扶持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以及其他领域,并要求试点项目需具有公益性、功能性、先进性、示范性等特点。同时,本次综合试点项目拟通过股权投资、财政资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落户引导奖励等方式对项目进行扶持,且每个项目只允许申请一种扶持方式,这与第2批综合试点项目的要求基本一致。
此外,若企业申请不同的项目扶持方式,则申报条件不全一致。例如,企业若申报落户引导扶持方式,则需要申报单位取得深圳市金融主管部门落户奖励资格。若申请贷款贴息扶持,则要求已建成项目完工时间不早于2012年12月31日。
事实上,为谋求企业在前海更大的成长空间和持续发展,前海启动了综合试点项目以扶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并在前两批试点的项目中取得优异的成绩。此次第3批综合试点项目的出台,将有助于吸引更多优秀的国内外企业入驻前海,这对于前海现代服务业在国内的引领将起到战略性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