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政府正式对外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前海加快开发开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出台的36项措施将有望在年内全面落地,此举是广东省支持前海进入大开发大建设新阶段的重要安排,对加快前海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支持。
据了解,前海管理局已获授涉及服务业发展的部分省级管理权限;对于规定不得委托或下放的管理事项,则由前海管理局与省建立直接请批关系,报备深圳人民政府。对此,前海新闻发言人王锦侠表示,省政府一直全力以赴的支持前海开发开放,此处出台36条措施,是国家部委相配合形成地方合理的布局。
在《若干意见》中,对于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支持打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支持建设深港人才特区等方面率先提出了多项扶持政策措施,部分扶持措施包括:
1)在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方面,提出13项政策措施:包括支持将前海建设成为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功能区;支持前海设立各类创新型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支持前海在CEPA框架下降低港澳金融机构进驻前海的资产规模、持股比例、业务范围;支持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发展成为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等。
2)在支持打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方面,提出了5项政策措施:包括支持前海建立商事法规体系;支持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推动设立粤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境外律师事务所可应邀成为深圳市律师协会特邀会员等。
3)在支持建设深港人才特区方面,提出5项政策措施:包括推动建立前海深港人才工作联盟;开展经国家批准的粤港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互认试点;鼓励港澳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直接在前海执业等。
4)支持开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面,提出了2项政策措施:包括开展土地租赁、作价入股等土地有偿使用试点;对产业用地的供地方式、工地年限和地价实行差别化管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