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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振怀率队到前海调研。前海管理局建议,适当对实施了四年多的前海“基本法”(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进行修改,对前海体制机制创新措施予以法定化,并通过立法从体制上解决当前存在的多头执法问题。
具体建议包括:
建议一:授权引入香港建设模式。前海管理局正考虑直接引入香港建设模式开展项目试点,该试点涉及对上位法的突破和创新,需要特区立法予以授权。
建议二:完善法定机构运作。前海管理局建议,将前海法定机构运作的经验进行总结,对《条例》进行细化,通过法治完善管理局运作。
建议三: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根据前海“基本法”关于探索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要求,前海管理局建议将市和辖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整合转移到一个独立的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从体制上解决多头执法问题,提高执法效率。这些改革措施需要通过特区立法给予支持。
小蝶点评:前海开发开放的关键在于法治化和国际化,前海建议修改基本法,体现了前海在不同发展阶段对法治建设的不同需求。前海针对现阶段经济发展特点进一步引入香港法治模式、完善与创新法定机构与执法体制,积极建设更加开放与完善的国际性法治环境,促进前海大开发、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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