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省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184号),引导部分基础较好的区域先行先试,为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广东省组织开展了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申报工作,根据推荐情况和申报有关条件,经专家评审,拟推荐6个地区(排名不分先后)作为广东省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培育对象。
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至6月16日,共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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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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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
广州市番禺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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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
广州市黄埔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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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
深圳市龙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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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珠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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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
佛山市南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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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
惠州市惠城区 惠州仲恺高新区 |
其中由前海数据参与建设的龙岗区与南海区成功入围广东省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推荐名单,意味着龙岗与南海有望为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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