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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支持引进重点海洋企业,根据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予以最高200万元落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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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支持引进高端海洋科研机构,对世界知名海洋科研机构、国家重点海洋科研单位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并拥有5名专家组成的常驻研究团队的,且科技研发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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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鼓励企业加大海洋科技研发投入,对海洋高端智能设备、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电子信息(大数据)、海洋新能源、海洋生态环保等海洋科技企业,上一年度科技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研发投入的3%,予以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
来源:南方+
记者:张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