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9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正式发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细则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10月22日,前海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度《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
自2019年10月23日9:00至2019年11月8日18:00
※申报窗口期短,请企业抓紧申报!
除申请“国际船舶登记”扶持项目外,其余单项申请的证明材料及数据均需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间发生的业务。
所有申请材料须按顺序排列,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单份胶装成册(不能装订),一式三份(即三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交。同一家企业申请多项资助的,重合材料可以只提交一份。申请“航运人才扶持”项目的需提交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高端航运服务业专向扶持资金个人申请书(附件3)。
申请单位从前海门户网站下载获取《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书》及其他格式材料,填写后将申报所需的必备材料按要求提交至深圳市南山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管理局综合办公楼E站通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0755-88988988;0755-36667507
1.Q:是否每页材料都要签字和盖章?
A:经办人无需每页签字,该签字的地方签字即可,盖章需要每页和骑缝章。
2.Q:单个船员申请海员外派和海员培训,这两项需提交的合同和船员服务簿是否算作重复资料?
A.算作重复资料,可以只提交一份。
3.Q:信用报告在哪里打印,是否需要完整版?
A:
①请登录深圳市信用网站登录后下载打印信用报告https://www.szcredit.com.cn/xy2.outside/gspt/newGSPTDetail3.aspx?ID=4f447f51bf5d454490d22680e2ea70d6
②需要提交完整版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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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排/刘梓彬
校验/黄文
审核/梁见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