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求《南山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第十一条 通过备案的孵化载体应自觉接受科技、财政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于在备案过程中,出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的,区创新发展促进中心将取消该载体备案资格,并对情节严重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前海产发集团
关于征求《南山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第十一条 通过备案的孵化载体应自觉接受科技、财政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于在备案过程中,出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的,区创新发展促进中心将取消该载体备案资格,并对情节严重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