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山东省方法学升级为国家CCER备案方法学,通过碳普惠体系建设,建立低碳行为正向引导机制,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打造山东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新亮点,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碳汇项目的统计工作。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统计碳汇项目的通知
鲁环办气候函〔2024〕53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完善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我省方法学升级为国家CCER备案方法学,提升我省碳汇资源参与国家碳市场的水平,推动海洋、地热等省优势碳汇价值实现,现统计相关碳汇项目。
请联合相关部门,依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山东省碳普惠方法学的通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山东省碳普惠专家委员会委员的通告》等,研究本市需要开发或者争取的碳汇项目,填报附件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3月8日前报送至邮箱。
联系人:王瑶、刘大卫
电话:0531-51798226、51798223
邮箱:sdqhc@shandong.cn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