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黑龙江城乡发展生态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资金落实情况:自有资金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公司整体价值资产评估。
(一)费用上限: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公司整体价值资产评估单项费用不高于2.5万元;
(二)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主。
2025年5月7日前需分别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及公司整体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一)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提供供应商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三)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四)提供报价书(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五)审计人员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证书;评估人员具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布执业资格证书。
(六)原则上评估供应商应为哈尔滨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评估资源备选库合格成员。
(七)提供近年类似业绩(如有)。
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23日至4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道外区江畔路100号递交上述要求资料。
本项目根据供应商报名情况,择优选取供应商参与后继活动。本项目不保证递交征集材料的单位,均能参加后继活动,采购人无需对此作出解释。递交材料3日内,采购人向入选单位发出通知;未接到通知的单位,为未入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采购人:黑龙江城乡发展生态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江畔路100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3654548167
纪检举报电话:0451-86066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