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5月9日的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则重要消息,宣布金融监管总局已正式出台《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着重强调了对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的发展,特别是碳排放权和排污权等权益的融资方式,为绿色金融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该指导意见的核心目标,在于推动未来五年内我国绿色金融标准和评价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以强化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金融支持。同时,也致力于进一步扩大绿色保险的覆盖面,使银行保险机构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方面的表现能够得到持续提升。
在优化产品服务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了银行保险机构应积极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在节能、减污、降碳、增绿、防灾等方面的努力。这不仅有助于推动清洁低碳能源体系的建设,还能促进绿色技术的广泛应用。此外,金融机构还需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探索绿色保险费率调节机制,以满足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绿色产业和技术等领域的多元化需求。
为了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指导意见还强调了对客户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的分类管理与动态评估。这些风险将被纳入业务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并采取差别化管理措施。同时,金融机构还应积极满足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低碳转型的合理融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