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评为优秀示范工程的企业和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优先纳入省环保金融项目库,予以金融支持。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全流程温室气体减示范工程案例征集及推广应用的通知
一
申报要求
3.末端治理类。包括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温室气体高效低成本收集或作为原料生产产品等。
二
申报方式
(一)申报途径。本次征集工作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和环保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www.sdeett.com,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具体内容及样式参照附件)和审核,各申报单位可自行注册账户,并使用本单位账户完成申报。
(二)征集程序
1.组织申报。2024年4月30日前,有意向申报示范工程的单位,通过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各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服务平台对辖区内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专家评审。2024年8月31日前,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评。评审重点包括温室气体减排成效、技术先进性、技术可靠性、经济效益、推广前景等,必要时根据评审情况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调研论证,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三
其他事项
(一)政策激励。被评为优秀示范工程的企业和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优先纳入省环保金融项目库,予以金融支持。
(二)宣传推广。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对优秀示范工程案例通过服务平台等多途径进行宣传推广。
联系人:
省生态环境厅 张国宏、谢朋
电话:0531-51798228、51798065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陈亮
电话:0531-51782679
服务平台填报咨询 李传洋
电话:15206661807
附件:重点行业全流程温室气体减排示范工程申报表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