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送电子邮件:sthjtfgc@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邮编25010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8月12日
东营市万和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一、发送电子邮件:sthjtfgc@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邮编25010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