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审计署印发了《“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第一个全国性的国家审计工作五年规划,对“十三五”时期全国审计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作出了安排部署。
《规划》阐述了“十三五”时期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民生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涉外审计等各领域审计的具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并从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加强和改进审计理论研究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保障《规划》落实到位的措施。
《规划》对国有企业审计做出了要求,以促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保值增值、做强做优做大为目标,依法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实现审计全覆盖,内容主要包括对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推动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全面审计,规范国有资本运作、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对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5年内至少审计1次;加强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和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关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重点监督检查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国有企业;关注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依法有序推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