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饮用水水质直接关系到人类健康,并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和技术发展水平,因此各国都根据各自的情况,努力提高饮用水的水质并制定了相应的水质标准,但是饮用水标准是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并与生产力和分析手段的发展相适应。
国际饮用水标准的发展
世界上最早关于水质的标准是公元前一世纪罗马工程师与建筑师Vitrurius根据水煮开的味道提出的。真正有意义的水质标准是美国于1914年颁布的《公共卫生署饮用水水质标准》,主要是针对水中细菌学指标提出了要求。
此标准规定饮用水每毫升含细菌数不能超过100个,每5份样品中大肠杆菌数超过每毫升10个的水样不能多于1个,尽管此水质标准只对细菌质量做出了定量规定,但对保护饮用者健康却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由于天然水体中污染成分的种类及浓度迅速增加,对化学物质分析技术的不断提高以及医学、生物学和化学等学科对水质的不断研究,对于水质与人体健康的关系积累了极其丰富的资料。
目前世界各国已制定了很多饮用水水质标准,主要的有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的饮用水水质准则,欧洲共同体(EC)有关饮用水水质的指令,美国国家环保局(USEPA)颁布的安全饮用水法,日本及其他国家的水质标准等,而世界卫生组织、美国、欧共体、日本的饮用水水质标准代表了当今世界饮用水的最高水平。
现行三大饮用水水质标准
WHO《饮用水水质准则》是世界卫生组织于1956年起草、1958年公布,并于1963年、1984年、1986年、1993年、1997年进行了多次修订补充,现行的水质标准为第三版。该标准提出了污染物的推荐值,说明了各卫生基准值确定的依据和资料来源,就社区供水的监督和控制进行了讨论,是国际上现行最重要的饮用水水质标准之一,并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制定本国或地方标准的重要依据。
EC《饮用水水质指令》是1980年由欧共体(欧盟前身)理事会提出的,并于1991年、1995年、1998年进行了修订,现行标准为98/83/EC版。该指令强调指标值的科学性和适应性,与WHO水质准则保持了较好的一致性,目前已成为欧洲各国制定本国水质标准的主要框架。
USEPA《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前身为《美国公共卫生署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早颁布于1914年,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以保障人类健康为目标的水质标准。1974年受美国国会授权,美国国家环保局对全国的公共供水系统制定了可强制执行的污染物控制标准,即USEPA《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美国现行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于2001年3月颁布,2002年1月1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