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信创攻关基地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加快推动深圳市信创产业发展,规范对全市信创攻关基地遴选和认定工作,根据《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深圳市信创攻关基地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信创攻关基地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6月1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46室,联系电话:0755-88101345(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uyue@gxj.sz.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
深圳市信创攻关基地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推动深圳市信创产业发展,规范对全市信创攻关基地遴选和认定工作,根据《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创攻关基地(以下简称攻关基地)是以构建我国自主的IT底层架构和标准、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和风险、提升产业共性技术及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产业发展支撑环境为目标,组织合作伙伴共同开展技术攻关、适配调试、测试认证、应用推广、展示交流等服务,提升信创产业公共服务能力的平台。基地名称包括但不限于创新中心、适配中心、攻关基地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攻关基地认定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制定出台有关制度要求,推动解决认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攻关基地的类型及标准
第四条 攻关基地按照建设内容和所起的作用分为两类:综合攻关基地、特色攻关基地。
第五条综合攻关基地是面向全市多行业及领域,以基础、通用软硬件项目为主进行技术攻关,并在适配调试、测试认证、应用推广、展示交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平台。
第六条特色攻关基地是面向特定区域、特定行业领域、特定产品和服务的项目进行技术攻关,并在适配调试、测试认证、应用推广、展示交流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平台。
第七条攻关基地应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功能定位和管理机制,拥有相应的服务设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主要面向我市信创产业领域的企业提供服务,具有公共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特征,具备长期运营能力和经费来源。
第四章 申报管理
第八条攻关基地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集中申报、评审和认定。
第九条 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共性申报条件如下:
1.攻关基地建设运营主体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允许联合申报),基地建设运营地址为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2.攻关基地须于申报之日之前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建设运营期不低于3年。
(二)综合攻关基地申报条件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指技术经纪人、工程师等专职工作人员,下同)数量不少于50人;
2.首年建设运营费用不低于1亿元(建设运营费用包含:攻关环境软硬件投资、云资源费用、研发费用、推广活动组织费等;不包含:房租、装修、水电、日常办公用品;下同);
3.第二年起,每年建设运营费用不低于2000万元;
4.建设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
5.发展合作伙伴累计不少于100家。
(三)特色攻关基地申报条件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15人;
2.首年建设运营费用不低于1000万元;
3.第二年起,建设运营费用不低于200万元;
4.建设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
5.发展合作伙伴累计不少于40家。
第十条申报主体提出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信创攻关基地申报书;
(二)建设运营方案,建设运营投入相关协议,运营报告;
(三)其他根据申报需要须提供的材料。
第五章 组织认定
第十一条 攻关基地每一批次有数量限制,择优遴选。原则上每个行业领域、区域、特定产品或服务仅支持一个特色攻关基地。
第十二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据申报条件审查申报材料,视情况采用现场或线上汇报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评审,研究提出拟认定示范基地名单。
第十三条攻关基地拟认定名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 公示无异议,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发布攻关基地名单并授牌“深圳市综合/特色信创攻关基地”。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点支持攻关基地发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建立持续稳定支持长效机制,鼓励攻关基地完成技术攻关、适配调试、测试认证、应用推广、展示交流等任务。
第十六条 攻关基地有义务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需要,提交攻关基地建设与发展情况报告。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攻关基地资格:
(一)在申报评审过程中未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弄虚作假、有欺瞒行为的或在经营期间被纳入失信名单的;
(二)利用攻关基地资格从事任何国家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或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发展无关的活动;
(三)不配合攻关基地监督管理工作;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起十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2
深圳市信创攻关基地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加快推动深圳市信创产业发展,规范对全市信创攻关基地(以下简称攻关基地)遴选和认定工作,根据《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研究调研,形成《深圳市信创攻关基地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现就文件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思路
为了摆脱核心信息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国家高度重视信创产业的发展,明确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自主、可控、安全需求,出台了相关政策和要求,大力推动信创产业发展。目前深圳市建设或待建的信创产业创新中心、适配中心、攻关基地等平台,以技术攻关为主,同时均不同程度具备适配调试、测试认证、应用推广、展示交流等功能,同时又各具特色,对构建我国自主的IT底层架构和标准、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和风险、提升产业共性技术及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产业发展支撑环境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此类平台缺乏认定标准,不利于全市统筹建设和运营监测,为进一步提升各方参与信创攻关基地建设运营积极性,引导各方加大对信创产业的投资,进一步发挥全市各攻关基地间协同效应,加快推动深圳市信创产业发展。我市需要规范信创攻关基地遴选和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平台予以授牌。
本次起草的《认定办法》明确了攻关基地的目标、分类及功能,对人员、建设运营费用、建设面积、发展合作伙伴等方面设立了具体标准,明确了认定流程和监管要求。本次起草的《认定办法》将为深圳市信创攻关基地的认定提供依据。
二、起草内容
《认定办法》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内容: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攻关基地的类型及标准、申报管理、组织认定、监督管理、附则。
(一)总则
本部分规定了《认定办法》的目的、适用对象及主要任务,提出攻关基地目的是构建我国自主的IT底层架构和标准、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和风险、提升产业共性技术及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产业发展支撑环境;发挥的功能组织合作伙伴共同开展技术攻关、适配调试、测试认证、应用推广、展示交流,是提升信创产业公共服务能力的平台。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本部分明确攻关基地认定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由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负责组织实施。
(三)攻关基地的类型及标准
本部分明确攻关基地的分类:综合、特色。对综合、特色攻关基地进行界定。其中综合攻关基地是面向全市多行业及领域,以基础、通用软硬件项目为主进行技术攻关的平台;特色攻关基地是面向特定区域、特定行业领域、特定产品和服务的项目进行技术攻关的平台。对攻关基地建设运营包含的要素作了定性要求。
(四)申报管理
本部分明确了认定工作频率、申报条件、申报所需提交材料,允许联合申报。其中申报条件对人员、建设运营费用、建设面积、发展合作伙伴等方面设立了具体标准。
(五)组织认定
本部分明确了攻关基地的认定为择优遴选。原则上每个行业领域、区域、特定产品或服务仅支持一个特色攻关基地。明确对组织认定的工作方法、流程。明确了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授牌“深圳市综合/特色信创攻关基地”。
(六)监督管理
本部分指出了市工信局对攻关基地支持的方向。明确攻关基地的有义务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需要,提交攻关基地建设与发展情况报告。明确了攻关基地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其攻关基地资格。
(七)附则
本部分明确了本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起十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深圳市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软件产业基地
5栋D座—901
电话:0755-26427273
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