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日起,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调整
1月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政策公告,明确多项出口退税调整措施,自2026年4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
核心调整内容如下:
一、取消光伏、陶瓷、玻璃、化学原料及制品、塑料PVC及聚合物、厨房用具、有机硅、水泥及玻璃制品等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自2026年4月1日起执行。
二、电池产品实施阶梯式调整:202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出口退税率由9%下调至6%;2027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出口退税。
三、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政策不变,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出口退税率以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为界定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同步发布2026A版出口退税率文库,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新退税率,严禁擅自调整,并确保文库及时下发至出口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