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新版企业信用认证标准
海关总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及说明进行修订(附件1-4),并制定《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附件5-7)。新标准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和第114号。
特此公告。
附件
1. 《海关企业认证标准》说明
2.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进出口收发货人)
3.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报关企业)
4.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单项标准)
5.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6.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报关企业)
7.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单项标准)
海关总署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