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为:“证监会:企业盈利一年即可上创业板”。假新闻刷屏!
该文指出:“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正采用多项措施,全面推进创业板改革,其中包括修订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适当放宽创业板首发财务准入指标,取消持续增长要求,简化发行条件,进一步加强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该文进一步分析:“修订后的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取消了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持续增长的硬性要求,允许收入在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只需要有一年盈利记录即可上市,更为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特点。”
我们查阅了证监会官网,未查到相关文件。
百度,就会发现,在2014年就有同样的假新闻出现。标题和正文几乎不差。
请停止假新闻刷屏!
2016年证监稽查20大典型违法案例 之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十七)弥达斯编造、传播“招商银行喊国家队还钱”虚假信息案——证监会处罚自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第一案
2016年2月24日,微信公众号“弥达斯”发布《国家队:招商银行副行长喊你还钱了》,引发市场关注,随后又发布勘误道歉声明。“弥达斯”总编辑李辉为吸引眼球,采用不符合实际的标题,其部分报道内容断章取义、为主观臆测。该虚假信息通过微信、转载等多方式广泛传播,造成较大市场影响。深圳证监局调查组从蛛丝马迹入手,顺藤摸瓜获取了“弥达斯”的真正运营地,第一时间奔赴现场掌握关键证据。2016年10月14日,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中融汇智、李辉改正,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虚假信息借助自媒体交互强、扩散快的特性广泛传播,极易误导投资者,并对股市产生负面影响。该案的查处表明了证监会积极应对自媒体时代的执法挑战,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务必使造谣传谣者付出沉重代价。
证监会发布会真实内容请看: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布会答问实录

国新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胡凯红(焦非 摄)
主持人 胡凯红: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周末好。长期以来,大家非常关注中国的资本市场。今天,我们很高兴请来了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先生,副主席李超先生、方星海先生、赵争平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协调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稳定发展方面的情况,并回答大家提问。证监会两位主席助理黄炜先生、宣昌能先生也到了现场。
下面,我们先请刘主席作介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士余(吴晓山 摄)
刘士余: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欢迎大家、感谢大家来参加证监会新闻发布会。我从现场的“长枪短炮”,看到记者朋友们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期待。你们的光临和报道,是给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注入正能量,是给证监会撸起袖子抓监管注入正能量。
过去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证监会系统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这个大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努力做好资本市场稳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一年来的工作,可以概括为三个字:“稳、严、进”。
第一是“稳”。我一到证监会工作,就深切感到,在经历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后,市场最期盼的是稳。回首2016年,这一点做到了。
政策预期稳。我们牢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牢牢坚持那些被市场拥护、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充分尊重市场规律,顺应市场需求,保持工作定力。
市场运行稳。在广大投资者的共同呵护下,沪深两市波动幅度在收窄,投资者的信心在增强,市场运行趋于稳定,市场的各项功能明显增强。
改革步子稳。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用制度改革解决股市异常波动后面临的一系列突出问题,拿捏好改革的顺序,稳扎稳打。
第二是“严”。一年来,我们坚持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突出了严。我们的标准严,对首次公开发行(IPO)审核标准是严的,目的就在于保证上市公司质量,从源头上防止病从口入。我们的执行严,对于资本市场的乱象,及时亮剑,坚决亮剑,该盯住的线索盯住不放,该立案的及时立案,该彻查的及时彻查。我们的自身管理严,牢牢坚持证监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条政治主线,扎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保证我们这支队伍的政治使命感强起来,腰杆子硬起来,监管严起来。
第三是“进”。我们在改革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坚持改革的方向不动摇,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完善了资本市场一系列基础性制度。包括:新三板分层,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法律地位、运行规矩,国务院办公厅就此发了文件;对贫困县企业IPO在坚持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及时修订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和再融资相关制度;着力完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的监管规则;充分发挥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能;创新投资者保护的手段和机制,探索建立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等等。
我们在支持实体经济方面做出了新努力。去年有280家企业通过IPO的审核,248家企业完成IPO,融资1630多亿元。还有几个数字也给记者朋友们提一下,去年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超过1.34万亿元;审核通过的并购重组261家,增加上市公司资本实力9800多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翻了一番,年底超过1万家,当年融资1391亿元;在多部门协调支持下,交易所债券市场稳健发展,净增加企业债券筹资超过2.7万亿元。这些“真金白银”,实实在在地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我们在双向开放方面取得了新成果。沪港通进一步完善,深港通顺利开通,证券行业机构、证券交易所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中国证监会和有关国家、地区的证监会组织跨境监管协作进一步紧密,效率进一步提升。
上述三个方面是对我们去年工作的一个简要概括。我们给记者朋友们提供了一个背景材料,包括统计资料,供大家报道参考。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回答大家的问题,请记者朋友们提问。
主持人:谢谢刘主席。下面开始提问,提问之前先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提问(焦非 摄)
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在刚才的开场白中,您提到了3个关键词,其中第一个就是“稳”。在之前的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上,这个词也是您讲话当中的一个高频词,我们应该怎么理解“稳”?证监会要如何维持“稳”?是不是为了维持市场运行的稳定,牺牲或者放缓一些改革的措施?
刘士余:谢谢您对证监会工作的关心。我理解您的问题是问我怎么处理好、平衡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说实话,这个问题是我到证监会工作以后,和同志们一直在思考探索的问题。
有句话说,“风平浪静好行船”。中国资本市场多年的实践证明,没有稳定的市场环境,任何改革都无法推进,甚至已经迈出的改革步子可能要倒回来。这方面,我们是栽过跟头的,有深刻的教训。反过来,如果我们不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不坚持问题导向的改革哲学,那么资本市场当中长期积累下来的“顽疾”就不可能减少,更谈不上根除,资本市场的发展就没有活力,稳定就没有牢固的基础。所以说,改革和稳定是相辅相成的。
刚才,我已经向记者朋友简要报告了证监会去年的各项工作。就改革来讲,我的体会是,路要一步一步走,关键是要走在正确的路上,方向要对。打一个比方,你们女记者戴的珍珠项链,穿好一个珍珠项链有几个要素。首先,要有珍珠,珍珠要有质量,珍珠打眼绝对要沿着直径方向打,打偏了就成了次品。珍珠是什么?就是高质量的上市公司。第二,穿珍珠项链得有条线,这条线要牢固,不能忽粗忽细。这就是改革的方向和运行的制度。第三,穿珍珠得一颗一颗地穿。抓一把珍珠变魔术就能变成项链吗?那是不可能的。第四,珍珠项链穿起来以后得有个锁头,使项链不会掉下来,戴着方便、取着方便。这就是监管。我认为,改革、稳定、发展必须是全方位协调。要有好的珍珠,那就是高质量的上市公司。珍珠数量要够,那就是上市公司的数量还要增加。穿起来的项链任何时候戴着好看,挑的线就要坚固结实,那就是我们的基础制度要扎实,改革方向要正确。珍珠项链在夏天是怕汗的,怕酸、怕碱,遇汗以后要洗干净、要呵护,那就是资本市场要加强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所以说,检验我们改革是不是下了真功夫,方法对不对,效果好不好,唯一标准就是看资本市场是否稳定健康发展。
在任何时候,资本市场的监管发展都必须牢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这是基本原则。前面我讲过,我们在这方面有过教训。自从全球有了资本市场,这个跟头全人类就没少摔过。聪明人不能老摔跟头,在资本市场,无论是市场运行还是政府监管,都必须牢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从去年底到今年初,我同资本市场的有关人士,包括部分投资者、券商、中介机构和一些专家学者,进行过探讨。我直接的感觉是,大家去年盼望“稳”,今年盼望“稳”加“进”。为此,今年的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在“进”的方面明确了任务。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改革要有新进展,要有新成效,要有新突破。尤其是资本市场参与者达成共识的一些关键性制度,必须迈出关键的步伐。
当然,知易行难,资本市场改革到了今天,包括在座的许多新闻界朋友都跟我讲,没有容易的事了。但是,回过头来看,资本市场发展到今天,也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这就是集思广益,这就是共识,这就是最大公约数。所以,我本人和在座的各位同事、证监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我们任何时候都会牢牢记住习近平总书记的告诫,那就是“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在改革问题上,看准了的改革、市场发展急需的改革,我们就坚定不移地去做,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推进。这就叫“积跬步,至千里”,让改革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谢谢!

人民日报、人民网记者提问(焦非 摄)
人民日报、人民网记者:刘主席,您在2017年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上提到,股指稳定和融资力度不对立。股民朋友特别关心新股发行的问题,请问您如何看待IPO与股指的关系,如何解决新股“堰塞湖”的问题?
刘士余:您提的这个问题有一定的敏感性。的确有人担心,IPO数量增加了、力度大了,可能会影响二级市场。过去,当股市下行压力较大的时候,曾经用过减少甚至暂停IPO的办法,来稳定市场,缓解下行压力,也有过时点性的效果。但是,从长远来看,没有解决市场长期稳健发展的机制性问题,没有解决市场的源头活水问题,没有解决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问题。当然,从静态来看,在某一个时点,新股发行增加了,会影响二级市场的供求关系,但也改善了市场的平均市盈率。动态地看,资本市场的根本动力在于分享实体经济发展的成果,在于为实体经济服务。一个脱离实体经济发展的资本市场是不长久的。要想长久,就必须有新的公司进来,新的公司进来以后就会增加市场流动性,就会带来增量资金。因为投资价值在增加,全社会的信心增强了。
去年以来,证监会就这一问题加强了同市场各参与者的沟通。主流观点认为,股市异常波动后,市场的自我修复比预期的要好,具备了适时适度加大IPO力度的条件。正如我前面提到的,我们最基本的准则就是尊重市场规律,顺应市场需求。所以,去年加大了IPO审核的力度,增加上市公司供给。实践证明,来自于市场共识的这个做法是受到市场欢迎的,是有生命力的。去年有280家企业通过IPO核准,248家完成了IPO。
我在证监会系统的工作会议上讲,有信心解决所谓的“堰塞湖”问题。“堰塞湖”是大家对排队公司家数多、进展慢一个形象的称呼。市场上好像有一种预期,由于排队时间比较长,新股发行一增加,股市就可能下行。所以,大家一看企业排队的家数从500家增加到600家、700家、800家,如果这盆水倒下来,那二级市场不就冲垮了吗?这就说明,“堰塞湖”的数量效应并不是很重要,部分投资者的心理效应更重要。
过去在股市下行时停止IPO,导致市场的心理预期被扭曲了。去年一年,我们把扭曲的预期调过来了。也有记者朋友问,这周为什么发8家?那周为什么发14家?我说8家和14家加起来,两周平均不就是11家吗?不在家数多一点、少一点,关键是把握住上市公司的质量。我们花了很大功夫严把IPO的质量关、再融资的质量关、并购重组的质量关,加大了发行人、保荐人的责任。过一段时间,大家可能会看到证监会还会公布有些影响力的案子。去年以来,券商真的落实了风险管控责任,包括一些拟上市公司和保荐人主动从IPO排队中撤回去的有90家。把握住IPO质量关,需要靠大家的共同努力。高质量的上市公司,一定会带来增量资金,这是经过实践证明的高度正相关的关系。
当然,经过长期的发展,解决“堰塞湖”问题的路子越来越宽了。不光沪深两个交易所吸纳能力在增强,新三板的功能也越来越突出,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法律地位和运行规矩明确了,对解决当地小微企业的股本融资也会发挥相应的积极作用。再加上规范化的并购重组,股权融资排队企业的满足度会越来越高,新上市公司的质量会越来越高。
大家看待排队企业的家数,还可以有一个角度。我国是发展中的大国,随着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申请上市。这不是坏事,这是好事,是中国经济活力的体现,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源头活水。我相信,通过记者朋友们的报道,资本市场参与各方的信心会进一步增强。谢谢!

中国证券报记者提问(焦非 摄)
中国证券报记者:刚才刘主席提到,资本市场要服务实体经济。我们都知道,现在证券基金行业的发展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证监会也提出,要打造可以代表中国资本市场的国家队,我想问证监会对于提升证券基金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竞争力有何考虑?
刘士余:这个问题请李超副主席来回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李超(吴晓山 摄)
李超:谢谢您的问题。我先就您提到的证券基金行业的情况简单报几个数。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129家证券公司,总资产5.8万亿,净资产1.6万亿,净资本1.47万亿,2016年全年净利润达到1234亿;基金公司109家,总资产1700多亿,净资产1100亿。证券基金行业管理的资产规模达到43万亿,其中公募基金超过9万亿,私募资管产品30多万亿。总体来看,证券基金行业资本充足,防范风险和资产管理的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升。
作为资本市场非常重要的中介机构和资产管理机构,近年来,证券基金行业在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和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6年,证券公司为总计7.5万亿的股票、股权和债券融资提供了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等服务,累计为上万家成长期的中小企业登陆资本市场提供了专业化金融服务。
公募基金大家都比较熟悉。目前持有公募基金的个人投资者近2亿,其中85%以上是持有基金资产规模在5万元以下的投资者。从收益率看,2001年开放式公募基金推出以来,偏股型基金年化收益率达到16%以上,债券型基金达到8%以上,累计为基金持有人分红1.5万亿元。当然,有些投资者可能不太认同我报的数,会认为过于乐观,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买基金没挣到这么多钱,有的甚至还亏钱。这些数字实际上是一个长期平均数,这也提示我们在基金投资上尽量避免快进快出、短线操作。在这方面,基金投资者可以更多借鉴社保基金的投资理念。
另外,证券基金行业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为沿线国家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行业主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已经有80多家证券机构与130多个国家级贫困县结对帮扶,发挥我们行业独特的优势,重在提高贫困地区的自身造血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总体来看,经过不断努力,证券基金行业取得了一些可喜的进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司治理结构得到改善。经过整治,掏空证券公司、甚至大规模挪用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现象,这些年已经基本杜绝。二是行业勤勉尽责意识逐步提高。过去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中介机构参与造假的现象时有发生。2016年,这一情况有所改善,刚才刘主席也专门介绍到,去年以来证券公司督促90家有瑕疵的企业主动撤回IPO申请。三是合规风控体系初步建立。四是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
当然,也要看到,我国证券基金行业的发展水平,与经济金融、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相比,与国际成熟市场的同行相比,还存在一些明显差距。一是行业的经营理念还存在偏差。部分机构片面追求规模、追求短期效益,但主业不强、不精。二是合规风控的基础仍然不牢。有的机构合规风控还没有达到全覆盖,有的甚至形同虚设。近几年“飞单”、内幕交易、“老鼠仓”虽然大幅度减少,但仍然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行业的形象和声誉。三是勤勉尽责仍然不够。基金公司承担的是为投资者管理资产的责任,证券公司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就是为资本市场输送优质的产品。这方面,行业还没有充分发挥好资本市场“守门人”和融资“鉴证人”的作用。四是专业人才的质量和数量存在不足,特别是目前还缺乏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流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机构。刚才您问到的国家队,是不是说的是这种比较有影响力、有核心竞争力的机构。
同时,2015年发生的股市异常波动,对整个行业有非常强烈的警示作用。行业机构在2015年赚了不少钱,利润同比大幅增长,但是行业的声誉没有同步增长,甚至还有些不升反降。这些都促使我们行业要认真反思,实际上不少机构也已经在反思。当然,股市异常波动不仅对行业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对监管部门也是一个沉痛的教训,促使我们反思监管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包括在监管理念方面存在的偏差。
2016年以来,我会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理念,坚决回归监管本位,着力健全机构监管的规则体系。同时,梳理、规范证券基金机构的业务体系,主动遏制行业盲目扩张、监管套利的倾向,促进行业回归本原、聚焦主业。全面强化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推动行业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以后不能仅靠监管部门来收拾问题,机构自身要有加强内控和合规的动力。我们还加大了监管执法的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全年采取了200多项行政监管措施,共涉及几十家证券基金机构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秉持正确的监管理念,加强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17年,在机构监管方面,要着力抓好这么几件事:一是全面落实合规风控的要求,练好内功、打好基础。二是以规范投行类业务为抓手,全面落实承销保荐责任,防止“病从口入”,着力提升中介机构自身质量,切实服务好实体经济。三是不断丰富金融产品的类型,更好服务广大居民财富管理、养老保障的需求。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支持那些经营规范、能力突出、内控有力的行业机构,鼓励他们努力打造功能完备、核心竞争力突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和现代资产管理机构。谢谢!
彭博新闻社记者:中国在向外国投资者开放资本市场方面有哪些计划?在您同外国投资者交流的过程当中,您感觉他们对投资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关切是什么?从证监会的角度来看,在资本市场开放方面可以做哪些工作?
刘士余:这个问题还是请方星海副主席来回答。
方星海:谢谢您的提问。您说的资本市场开放大致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外国的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等,可以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深港通、沪港通等机制来解决。另一方面,境外的服务提供商,如券商、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如何进入中国市场。我们资本市场,特别是中国证监会管的证券期货市场,欢迎境外投资者、境外服务提供商到中国来投资或开展业务。现在合资证券公司境外投资者的股份占比最高可以达到49%,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也可以达到49%,外资可以独资经营私募股权管理机构。在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香港券商到内地还有一些优惠。这是为了促进香港更好的发展,增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们准备在境外机构以合资方式参与中国的证券期货市场方面采取一些措施,包括逐步提高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股份比例上限,目的是使国内的证券期货市场发展得更好。
除了自主开放以外,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还有一个原则,就是在双边或多边国际协议框架下,推进双向对等开放。这方面的工作我们一直在推进。例如,中国和美国、欧盟都在进行双边投资协定的谈判。证监会非常愿意在国际协议框架下推进双向对等开放,也愿意在这样的框架下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中国国际电视台记者提问(焦非 摄)
中国国际电视台记者:刘主席,您刚才也提到,现在大家都非常关心新三板,请问证监会现在在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特别是深化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改革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呢?
刘士余:谢谢您的问题。这个问题请赵争平副主席回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赵争平(吴晓山 摄)
赵争平:谢谢您对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关心。我国的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还有衍生品市场。股票市场又包括交易所市场、新三板市场和区域性股权市场,已经呈现出了多层次的特征。
这两年,特别是去年以来,新三板市场快速发展,刚才刘主席介绍了,挂牌公司已经突破1万家。截至今年2月24日,挂牌企业达到了10715家。如此大量的中小微企业登陆资本市场,改善了融资结构,提升了品牌价值,引领和带动了社会资本对初创型企业的投资。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股权融资已达到2900多亿元,其中去年是1390多亿元,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支持。现在,新三板市场已经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未来,新三板市场在支持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还有巨大的潜力。
新三板改革是今年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既要有效监管、守住底线,更要因势利导、积极作为,进一步提升融资、交易等核心功能,使新三板在量的积累基础上,质也实现一个大的提升。改革的重点是完善市场分层,通过分层管理,把发行、交易、投资者准入和监管等多方面的改革贯穿起来,为众多的挂牌企业提供差异化的制度供给,把市场的积极效应进一步释放出来,重点支持那些创新能力强、诚实守信、运作规范、前景广阔的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在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过程中,区域性股权市场也是其中一个组成部分。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全国已经运营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达40家,共有挂牌企业16000多家,还有58000多家展示企业,各类融资累计6800多亿元。区域性股权市场扎根并服务于本地的中小微企业,服务面广、普惠性强。如果办好了,可以开辟一片直接融资的新天地。
上个月,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从市场定位、管理体制、投资者准入、运营机构等8个方面,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做了专门的制度安排。根据通知要求,证监会下一步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制定并出台统一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和监管规则。现在规则的起草已经初步完成,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二是加强对省级人民政府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三是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警提示和处置督导。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会同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坚决查处。另外,证监会也会采取多方面措施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包括研究完善新三板市场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合作对接机制,支持证券经营机构积极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业务活动等。
我们希望,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逐步把区域性股权市场办成中小微企业培育和规范的园地,办成中小微企业股权融资的重要渠道,办成地方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从而进一步拓展资本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谢谢。
主持人:再提最后两个问题,一个请国内记者提问,一个请外国记者提问。
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最近,听说证监会在考虑让一些本地金融科技企业更容易地在大陆市场上市,不知道能不能确认这一点?具体的办法是什么?因为很多金融科技企业在大陆上不了市,或者比较难上市,就跑到美国上市,想知道你们怎么跟美国等境外交易所竞争,鼓励这些金融科技企业在大陆上市?
刘士余:我们对任何企业,只要是属于科技创新驱动型的,有利于国民经济调结构、转方式的,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企业,我们都支持它在资本市场融资,资本市场是敞开怀抱欢迎这些企业的。但是,上市地的选择是企业的自主权,中国证监会尊重企业对上市地的选择。在境外上市同样可以募集资本金,同样可以得到有效的监管,同样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准,这都是好事。中国资本市场相关制度也在改,比如说对企业在主板IPO有3年盈利的要求,金融科技企业往往不能满足这个要求,现在创业板、新三板都考虑了这种状况,顺应了这些企业的需求。还是那句话,尊重企业对上市地的选择。我们的投资者也希望分享这些科技公司、金融科技公司发展的成果,也愿意和他们共担风险。
至于您讲到,我们的交易所与纽约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这些境外交易所有没有竞争,坦率地讲,这是不同的考场,考题差不多,只是用的语言不一样。在境外上市的企业也有一份责任,在某种程度上是代表我们国家的企业赴境外赶考,要考好啊。我们跟境外的这些交易所目前只有合作,没有竞争。但是,我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有信心,通过媒体朋友给我注入的能量,我有这份自信,竞争总有一天会有的。谢谢!
第一财经电视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监管的。刘主席在刚才介绍的时候就提到了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去年以来刘主席在很多公开场合的一些发言,后来大家集合成了“金句”。我的问题是,去年您曾经说,有关机构不要做门口的“野蛮人”,今年初的时候又提出要严惩“资本大鳄”,您所说的“野蛮人”是谁?“资本大鳄”又是谁?
刘士余:您这个问题很刁啊,难度系数很高啊。不过,还是感谢您提这么一个问题,我想说以下几点。
第一,证监会的首要任务是监管,如果说还有第二任务,也是监管,第三任务还是监管。这一点不能含糊、不能动摇。通过监管,也就是我们说的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才能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没有“三公”的市场秩序,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护。
第二,我到证监会工作后,花了较长时间来了解资本市场的各种乱象,开了眼界,也很震惊。我看到这些乱象,就想找比较简单的、贴切的、大家都能懂的词来描述,把每一种乱象贴上一个标签,也就是“野蛮人”、“妖精”、“害人精”、“大鳄”。这些词不是我创造的。这些行为往往是披着合法的外衣,打着制度的擦边球,在资本市场上巧取豪夺,残忍地侵蚀着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的职能是监管、监管还是监管,能坐视不管吗?
当然,在监管的过程当中,可能大家会有一些不同的认识。我也非常关注媒体对我去年12月3号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年会上倡导之后的报道和评论。大体分为三类,有质疑的,有批评的,有赞同的。不管哪一类,我认为都是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关心,出于对我本人、对证监会工作的关心。忠言逆耳利于行。虽然有可能在某一个特定的时点、特定的案件、特定的场合,证监会党委和我本人会因为某件事儿掉几根羽毛,但同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这一天大的事相比,掉几根羽毛算什么呢?只要把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好了,把“三公”的市场秩序维护好了,掉的羽毛还会长出来的。
第三,在金融市场上,金钱的诱惑是巨大的,天使和魔鬼就那么一念之差,资本市场上的金融家和“金融大鳄”只有半步之遥。有的行为本来是金融家的行为,弄着弄着就变成了“大鳄”的行为。但是,在计算分析技术,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广为运用的今天,资本市场上任何行为都是有数据记录的。包括最早“算盘时代”的行为,现在都是有留痕记录的。也就是说,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机构做的违法违规、坑害中小投资者、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都是有记录的。这些线索,无论历史的还是当下的,我们都会盯住不放,那些套路不管用了。我反复强调的是,我倡导基金行业的那些机构不要做“野蛮人”,不要做“妖精”,不要做“害人精”,不要做“资本大鳄”,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那个账是要算的。我讲的都是针对行为,但不能看到这个行为就推定是某个人干的,这中间有很长的距离。从发现行为到认定,需要通过蛛丝马迹,通过调查,才能找到人。
至于您问我“野蛮人”是谁、“妖精”是谁、“害人精”是谁、“资本大鳄”是谁,如果我都告诉您了,您说我下一步还怎么干活?谢谢!
主持人: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刘主席,谢谢三位副主席,谢谢各位记者朋友!
附读:2016年证监稽查20大典型违法案例
一、操纵市场
(一)唐某博等人操纵市场案——沪港通跨境操纵第一案
本案系证监会成功查获的首起不法投资者绕道香港开立证券账户,借道“沪股通”交易机制反向操纵A股的新型案件。2010年以来,唐某博等多次、反复在境内或跨境实施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唐某博及其关联人员唐某子、袁某林等人因操纵市场、超比例持股未披露等违法违规活动被证监会多次查处。近期调查发现,唐某博等人利用在香港和内地开立的证券账户,操纵“沪港通”标的股票“小商品城”,通过制造人为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误导其他投资者参与交易,实施跨境操纵;此外,还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操纵其他5只内地股票;两起案件非法获利近3亿元。本案的成功查获是对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跨境执法合作有效性的实战检验,也是两会携手共同维护两地市场秩序的经典案例。在沪港通平稳运行近两年、深港通即将开通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告知,对市场具有示范效应和警示意义。
(二)朱德洪、上海永邦合谋操纵“宏达新材”案——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市场处罚第一案
上市公司宏达新材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与私募机构上海永邦投资有限公司合谋利用资金、信息优势操纵“宏达新材”股价,其中,朱德洪负责寻找并购重组题材和热点、控制有关信息披露时点,并提供交易资金支持,上海永邦通过连续交易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案发不足一年时间,深圳专员办调查组即成功还原出多手法操纵、多股操纵、内幕交易、超比例持股等违法手法相互交织、盘根错节的新型案件全貌,操纵行为人虽交易亏损但仍被处以300万元的法定最高罚款,有力震慑了上市公司、私募机构假借“市值管理”名义“讲故事,炒股价”的乱象。本案系“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第三批部署查处的案件之一。
(三)中鑫富盈、吴峻乐合谋操纵“特力A”、“得利斯”案——刷新证监会行政处罚罚没金额最高记录
稽查总队调查组针对伞形账户隐蔽复杂、地域分布广泛、涉案主体规避调查等难点一一击破,迅速查明中鑫富盈控制使用10个信托计划证券账户(下挂11个子账户)、吴峻东控制使用10个信托计划证券账户(下挂18个子账户)及4个个人账户,合谋通过连续交易、自买自卖等方式操纵“特力A”、“得利斯”股票的违法事实。该案从发现违规线索到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用时不到2月。中鑫富盈、吴峻乐因操纵“特力A”分别被给予违法所得“没一罚三”、“没一罚二”的罚款,罚没共计11亿余元,刷新了证监会最高行政处罚罚没金额记录。本案系“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第七批部署查处的案件之一。
(四)姜为操纵“甲醇1501合约”操纵案——全国首例操纵商品期货合约价格刑事案件
2014年11月14日至12月16日,为确保所持买期套保持仓顺利进入交割月,国内第一大甲醇贸易商欣华欣公司时任总经理姜为运用42个机构账户和个人账户,通过囤积甲醇现货和集中资金优势(共动用资金14亿余元)、持仓优势操纵“甲醇1501合约”,被证监会依法处以100万元罚款、采取终身期货市场禁入措施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广东证监局与郑州商品交易所联合监管执法,高效完成了涉及16个省份共计145个期货账户、143个银行账户的取证工作,案件自立案到做出行政处罚不足半年。2016年12月26日,法庭一审判决姜为犯操纵期货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本案系“2015年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首批部署查处案件之一。
(五)朱炜明“抢帽子”操纵案——“抢帽子”戏法终归伏法
此案是一起典型的证券从业人员用“抢帽子”手法操纵市场非法获利的案件。上海证监局调查发现,原国开证券经纪人朱炜明利用其掌握、控制的亲属的证券账户事先购买了“利源精制”、“万马股份”等十只股票。随后,朱炜明利用其在上海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栏目担任特邀嘉宾的身份,在节目中公开评价、预测上述股票,并在节目播出后的3个交易日内卖出,获利近44万元。调查同时发现,朱炜明在2010年8月20日起约四年内,通过其控制的亲属的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交易,构成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违法所得约400万人民币。证监会依法对朱炜明上述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朱炜明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该案的及时查办为证券行业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也警示证券行业须加强对从业人员参与证券类节目的有效内控,对参与证券类媒体节目的关键人员加强审核,增强制度约束和道德操守、法律意识的教育。本案系“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第四批部署查处案件之一。
(六)任良成操纵多只股票案——大宗交易接盘后操纵股价卖出获利累犯遭重罚
任良成以上海任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任良成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平台,专营股票大宗交易业务。2011年以来,任良成数次通过大宗交易接盘股票后,在二级市场上操纵股价并卖出获利,已被证监会多次查处。其中,2014年4月至12月,为先后完成大宗交易买入的16只股票在二级市场的顺利卖出,任良成在大宗交易日之前或之后,控制使用员工和融资方提供的数十个证券账户,在盘中通过高价申报、撤销申报等手段,使股票价格产生较大的涨幅,并于大宗交易日后的次日或几日内卖出。2016年11月,证监会依法没收任良成上述违法行为所得9999余万元,并处以两倍罚款,罚没金额合计近3亿元。
二、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
(七)辽宁振隆特产财务造假案——IPO财务造假主动撤回材料同样顶格罚
辽宁振隆特产2013年至2015年向证监会申报的四份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在证监会对振隆特产开展专项财务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后,2015年6月10日,振隆特产撤回IPO申请。证监会依法对振隆特产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决定没收其保荐机构信达证券、律师事务所中银律所的业务收入,分别处以320万元罚款、120万元罚款。虽然振隆特产主动撤回了IPO申请,但其造假行为已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证监会仍予以顶格处罚。辽宁振隆特产案向市场有力传导了证监会“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涉案主体、绝不放过任何一项违法失职行为、绝不放过任何一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挡在IPO大门之外的决心。本案系“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第五批部署查处案件之一。
(八)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欺诈发行强制退市第一案
欣泰电气为实现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目的,报送包含虚假财务报告的发行申请材料,骗取发行核准;上市后继续披露虚假财务报告,构成欺诈发行、虚假陈述。证监会依法对欣泰电气及其17名现任或时任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对欣泰电气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温德乙,时任总会计师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随即对欣泰电气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兴业证券主动出资5.5亿元设立投资者先行赔付专项基金。此外,证监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欣泰电气涉嫌犯罪案件,并对欣泰电气首发上市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依法查处。本案中监管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民事和刑事手段,严惩IPO欺诈发行,对市场形成有力震慑,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本案系“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第五批部署查处的案件之一。
(九)康华农业、步森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重大资产重组“借壳方”财务造假第一案
本案是证监会查处的首例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造假案。广西证监局调查组对重组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企业客户等20多个涉案主体开展全面调查,成功克服了系统造假手段隐秘、部分证据被销毁或隐匿、调查对象不配合等困难,快速查实了康华农业为实现上市目的,长期有组织地进行系统性财务造假,造假金额巨大,造假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涉嫌违法犯罪事实。康华农业被顶格处罚60万元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名责任人员被采取市场禁入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浙江步森股份因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被依法处罚30万元。本案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已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目前正在处理过程中。本案系“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首批部署查处案件之一。
(十)参仙源财务造假案——新三板财务造假第一案
参仙源通过少计成本、价格不公允的关联交易方式虚增利润1.29亿余元。2016年7月8日,证监会依法对参仙源处以60万元顶格罚;并对时任公司董事长于成波、总经理李殿文及相关人员给予警告以及5-30万元不等的罚款,参仙源案是新三板领域查处的首个财务造假案例。证监会将不断加大对新三板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以有效的监管维护新三板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三、中介机构违法违规
(十一)中德证券财务顾问业务未勤勉尽责案——推动财务顾问归位尽责
2016年2月,云南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该案违法线索。经查,在沈机集团拟向紫光卓远转让昆明机床股份过程中,昆明机床、沈机集团未披露“3个月自动解除”等协议生效条件和特殊条款,紫光卓远未完整披露协议的生效条件,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且沈机集团、紫光卓远未按照规定披露沈机集团回购昆明机床资产的股份转让补充协议。中德证券作为紫光卓远聘请的财务顾问,为自己撰写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了核查意见和声明,未勤勉尽责,导致未发现紫光卓远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证监会已对中德证券作出没收业务收入3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的处罚。本案的依法查处与公开,对推动证券服务机构与人员归位尽责,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十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未勤勉尽责案——整治审计、评估行业乱象
本案来源于稽查总队在查处“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首批部署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立信会计事务所在为大智慧开展2013年年报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未执行必要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大智慧下属公司股股东权益价值评估过程中,违反多项执业准则规定,包括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存在具有重要影响的实质性遗漏、未披露评估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未对现金等实施有效的评估程序、评估报告出具日期早于内部审核日期等。两家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证监会依法没收上述机构相关业务收入,并分别处以违法所得三倍金额的罚款。证监会将突出强化中介机构检查验证、专业把关的法定职责定位,切实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十三)利安达会计事务所违法违规案——“屡禁不止”审计机构被严厉监管
本案来源于福建证监局在查处“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第五批部署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2014年5月,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并购福建连城兰花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工作,利安达会计事务所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经查,福建金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报告书(草案)》》中存在虚假记载,审计过程中,利安达违反《审计准则》相关规定未勤勉尽责,导致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本次资产重组中,福建金森曾先后频繁更换多家会计事务所,利安达在此前已有多次因未勤勉尽责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仍为其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情节恶劣。证监会依法没收利安达业务收入并处罚款。2016年8月,证监会与财政部作出暂停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理决定。审计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应恪守独立性原则,切实做到不沾假、不帮假、不造假,做好资本市场的“守门员”和“把关人”。
四、内幕交易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十四)平潭发展异常交易案——上市公司多名高管涉内幕交易
平潭发展多名高管在长达一年半时间内,先后利用9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大量买入“平潭发展”股票,交易金额多达3000余万元,获利近500万元。广东证监局调查组在一周时间内还原了内幕信息形成过程,固定了本案的关键性证据。2016年4月,证监会依法对夏雪、石乃珊、刘峰、陈勇4名高管的内幕交易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没金额近2000万元。作为上市公司多名高管内幕交易的典型“窝案”,该案给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以有力警醒,有效发挥了“查处一宗,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本案为“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第七批部署查处的案件之一。
(十五)罗向阳内幕交易案——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伙同其弟三次从事内幕交易被查处
本案来源于证监会按国务院部署开展“两加强、两遏制”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的线索。2013年11月至2015年2月期间,时任新时代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罗向阳基于职务身份和参与的相关业务活动,先后3次知悉相关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罗向阳伙同其在新时代证券某营业部任职的胞弟罗杨颖,利用罗杨颖实际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先后3次内幕交易“东方铁塔”、“黄河旋风”股票。证监会依法没收罗向阳等人2015年内幕交易的违法所得约44万余元(前2次内幕交易均为亏损),并处罚款254万余元,并对罗向阳兄弟2人分别采取证券市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本案查处提醒证券从业人员,莫要心存侥幸触碰底线,否则不仅承担法定责任,还将断送自身甚至亲人的职业生涯。
(十六)厉建超“老鼠仓”案——公募基金冠军经理涉“老鼠仓”沦为阶下囚
2010年4月至2014年1月22日期间,厉建超在担任中邮核心优选基金基金经理期间,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使用其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交易金额累计高达9.1亿元,累计趋同交易获利约为1,682万元。期间,厉建超2013年接管的中邮新兴产业股票基金业绩卓越,登上同年股票基金冠军宝座。2014年1月23日,证监会依法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4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厉建超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700万元。2016年8月26日,证监会依法对厉建超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五、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十七)弥达斯编造、传播“招商银行喊国家队还钱”虚假信息案——证监会处罚自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第一案
2016年2月24日,微信公众号“弥达斯”发布《国家队:招商银行副行长喊你还钱了》,引发市场关注,随后又发布勘误道歉声明。“弥达斯”总编辑李辉为吸引眼球,采用不符合实际的标题,其部分报道内容断章取义、为主观臆测。该虚假信息通过微信、转载等多方式广泛传播,造成较大市场影响。深圳证监局调查组从蛛丝马迹入手,顺藤摸瓜获取了“弥达斯”的真正运营地,第一时间奔赴现场掌握关键证据。2016年10月14日,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中融汇智、李辉改正,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虚假信息借助自媒体交互强、扩散快的特性广泛传播,极易误导投资者,并对股市产生负面影响。该案的查处表明了证监会积极应对自媒体时代的执法挑战,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务必使造谣传谣者付出沉重代价。
(十八)“安硕信息”异常交易案——严厉查处证券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作出信息误导行为
2014年5月至2015年2月期间,安硕信息在有关信息披露以及10次接待多家机构投资者过程中,持续披露开展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这一不准确、不完整的误导性信息;东方证券研究所计算机行业首席分析师浦俊懿、行业研究员郑奇威违反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法律法规,在未经公司内控部门审批、复核的情况下,使用“极具业务延展性…、强烈看好…、最优质的银行IT标的…”等夸大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编写邮件,向128家金融机构的1279人员累计发送邮件1.1万余封,传播安硕信息开展互联网金融有关业务信息。上述披露、传播行为发生后,部分基金管理公司于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5月27日期间大量买入“安硕信息”,累计共有221只公募基金持有安硕信息最高达74.84%的流通股,推动安硕信息股价从2014年4月30日的28.30元/股上涨至2015年5月13日的450元/股,涨幅为15.9倍。证监会依法对安硕信息的误导性陈述行为处以法定幅度内的“顶格”处罚,并对浦俊懿、郑奇威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信息误导的行为分别处以罚金。本案由上海专员办在“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第三批部署案件中查办。
六、私募机构违法违规
(十九)青原投资违法违规案——查处整治私募乱象
本案为广东证监局在日常监管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线索。私募基金管理人青原投资通过网站公开推介“青原一号证券投资基金”和“青原投资.泰兴1号债券投资基金”等产品,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并负责管理的有限合伙型基金浩源泰兴向6名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挪用其管理的浩源泰兴财产5万元。本案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上述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对青原投资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私募基金行业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违规经营、管理失范等问题,证监会将继续加强对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确保私募基金行业沿着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
七、非法经营
(二十)恒生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严查非法场外配资
针对场外配资中的证券违法违规问题,证监会组织稽查力量对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公司)等进行专项核查后转入立案调查。恒生公司等网络技术公司明知一些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质的机构或个人的证券经营模式,仍向其销售具有证券业务属性的软件(具有开立证券交易账户、接受证券交易委托、查询证券交易信息、进行证券和资金的交易结算等功能),提供相关服务,获取非法收益上亿元。有关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22条规定,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证监会依法对恒生公司等进行违法所得“没一罚三”的行政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经营证券业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人未经许可非法从事证券业务都是对资本市场基本法律制度的漠视,是对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损害,证监会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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