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世界经济从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逐步复苏,近两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并购交易开始活跃。中国公司在这场并购浪潮中,已然成为引人注目的买家。仅2014年一年,来自中国的公司在并购外国公司的交易额达到460亿美元(约合2810亿元人民币)。这个交易额基本是10年前的10倍。自2010年起,中国的跨境并购已经实现连续四年增长。交易额和交易数量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原油价格下跌,投资人对所投资公司增长速度的要求,中国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等。
如果将视野从全球聚焦在英国以及欧洲大陆,会发现随着英国经济复苏强劲,英国和欧元区的并购交易也呈现上升势头。根据UBS欧洲并购主管Severin Brizay的介绍,到2015年3月底欧洲并购交易额比去年同期增长10%,其中很多是来自中国的买家。UBS预计这次欧洲并购浪潮方兴未艾。
作为世界主要的金融中心之一,伦敦经常是跨国公司在欧洲的总部,因此称伦敦为中国公司欧洲并购的第一站和核心环节毫不为过。此外,在跨国并购交易中,并购法律文件惯常选择适用英国法管辖即使交易与英国没有联系,因此从英国法角度来对并购交易有清晰认识显得非常重要。
作为中伦律师事务所伦敦分所的律师,我们主导过多起中国企业并购英国及欧洲大陆公司的交易。本文尝试从并购交易要点以及流程两个方面给中国投资者提供法律建议(本文的法律分析限于并购私有公司,不涉及并购上市公司);接下来结合我们伦敦办公室的并购案例分析中国企业在欧洲并购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最后是关于中伦伦敦办公室提供的独具优势的法律服务。
一并购过程中的要点分析
每个并购交易各不相同,比如买方的关注点不同、交易架构不同和并购对象不同(股权或资产)等。但就并购项目来说,尤其是跨国并购,还是有相对成熟的市场惯例以及法律要点是适用于所有并购交易的。根据我们的并购经验,以下问题是并购交易中的重点:
1.并购类型;
2.交易价格;
3.交易结构和税务规划;
4.融资需求;
5.时间表。
就并购类型而言,在跨国并购当中,一般分为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两种并购各有千秋,买家根据不同需求决定并购类型。
股权并购的交易标的是目标公司股权,买家和卖家在目标公司股东层面进行交易,基本不会对目标公司产生很大影响。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等基本会保持不变。对于买家来说,股权并购最大的好处是对目标公司的正常业务影响较小;但另一方面,在股权交易完成以后,买家成为目标公司股东,继承了目标公司的法律责任以及潜在法律责任。因此,股权并购一般都会对目标公司做详细的法律尽职调查。
资产并购与股权并购不同,买家是就资产进行交易,例如土地、厂房、设备和知识产权等。从买家角度来看,资产交易类型中对拟并购资产可以精挑细选,避免购买不需要的资产和负债。和收购股权相比,购买资产可以规避目标公司的潜在风险。
在交易价格方面,买家的初期会有一个预算范围,对潜在并购对象也有一个粗略的价格估算。但是价格会根据各项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调整,有时价格的调整会很大。比如,在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并购对象和其服务客户签署的供应/服务合同存在重大问题,例如条款包含如果出现公司控制变化,合同将立即终止,这显然影响并购对象的持续交易能力,因此并购价格会下调。
交易结构是整个并购的核心,也需要在并购初期就开始筹划。交易结构和税务规划紧密联系,尤其在涉及土地和房产的资产并购中尤为明显。简单来说,在股权转让交易中,在英国,如果是个人卖家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获得收益,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及通常为交易价格的0.5%的印花税;如果卖家是公司且转让目标公司的大部分股权,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形下,如收购离岸公司且适用英国法管辖,公司卖家从转让收益所负有的资本利得税可能会被豁免。在资产转让的交易中,一般来说有两个时点会触发税收:当资产所属的公司出售资产之后,所获收益需缴纳公司税;当所获收益通过股息派发给股东时,股东可能产生缴税义务,这时公司股东和个人股东又有区别。税务规划的内容比较复杂,限于本文篇幅所限暂不赘述。
设计交易结构的另一目的是提高交易效率。一种常见的结构安排是:卖家设立一家全新的特殊目的公司,并将拟并购资产全部转移至特殊目的公司,买家收购卖家持有特殊目的公司的股权。这样的交易结构避免了买家对卖家潜藏风险的担忧,也可以拣选所购买的资产。这个架构只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在实际并购交易中,存在很多商业考量,包括买方和卖方的议价能力等,这会使交易结构的设计变得复杂。
从买家角度来说,支付并购对价一般需要融资支持,因此融资方式和融资成本是并购交易中的重要考虑因素。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是常见的两种融资方法。在设计交易结构时,需要将融资方式考虑进去,因为涉及到并购架构和设立并购公司执行并购任务。例如在债权融资中,优先级不同的贷款方将和不同层级的并购公司签署融资文件,这样是为了从架构上保证优先偿还顺序。
并购时间可以因每个交易不同而有很大差异。如果不包括买家决策层的初始调查和决策时间,从尽职调查到完成交割,对于中型和架构简单的并购项目大概在两到三个月可以完成;复杂的项目可以从半年持续到更长时间。在项目进行期间,有可能发生其他事情致使整个进展延后。例如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目标公司存在重大法律瑕疵,需要各方讨论是否有解决方案以及对整个收购的影响做实际评估。
二并购流程简析
在大致分析完以上几个重点考虑内容后,接下来对并购流程做简单介绍。
如果以交易中两个重要事件作为里程碑——签署并购协议和完成并购交易,那么整个并购交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签署并购协议之前,签署并购协议之后至完成交割和交割之后。
在正式签署并购协议前,双方一般会签署一个框架性/意向性协议就并购协议中的关键条款进行约定。但是通常这份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具有指导作用。但是协议中的保密条款、排他性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通常具有法律约束力。保密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不言自明,排他性条款是约定双方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在与其他方协商并购事宜。
在正式签署并购协议之前,对律师而言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就是对目标公司的摸底,对法律状态的确认或提出质疑以及发现潜在风险。尤其是在大型收购项目中,尽职调查可能会发现目标公司存在潜在责任,比如知识产权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公司交易能力的可持续性存在质疑,比如交易合约均为一年以内的短期供应合同并且条款对目标公司较为苛刻。尽职调查是起草股权/资产转让协议的基础,没有尽职调查,就谈不到谈判议价和对条款的修改方法。
通常并购协议不止是一份股权/资产转让条款,在非整体购买的股权转让协议中,还包括对目标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股东协议的修改;在资产转让协议中,一般会有资产交割方面的具体文件,比如涉及土地房产需要由契约完成交割。
最近的并购交易中,买方律师倾向于将《过渡期服务协议》(Transactional Services Agreement)详细化和长篇化。过渡期服务协议主要是约定在交割完成后,卖方在一段时间内有义务持续向买方提供相关服务(有时是买方向卖方提供服务),因为这关系到并购后的磨合和交接,对于成功并购有重要意义。以往《过渡期服务协议》在交易尾声才会涉及并且是主要并购协议的摘要。但是近年的趋势是过渡期服务协议成为并购交易一系列文件中的主要文件,篇幅也有大幅增长。这是因为买家越来越关心交割后的并购效果,而不仅仅是完成法律上的手续。
并购协议一般需要双方律师几轮的修改才能定稿,在双方对价格和条款的不断博弈中,并购文件最终尘埃落定。签署一系列并购文件标志着文件起草阶段的结束,也标志着双方要按照协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在签署协议和交割完成之间可能存在一个时间差,比如股权需要完成法律上转让程序,资产需要完成资产交割手续,有时在并购协议中还会规定交割条件,即要求买方或卖房(通常是卖方)在交割时要满足一些条件。
交割是并购交易的最后一个里程碑事件,标志着并购的并购交易的结尾。在交割之后需要完成的,法律方面一般都是形式要件,比如更新公司内部记录,例如股东和董事的变更;在商业方面,双方按照过渡期协议完成并购之后的磨合。
三伦敦办公室并购案例分析
中伦伦敦办公室的并购交易在当前并购浪潮下显著增长。自2015年初到本文发稿之日,已经完成两笔和正在进行一笔中国公司在英国和欧洲购买资产或股权的交易,跨越食品、医疗和高科技行业。
在2015年初,一家大型中国企业以数亿美金收购英国著名品牌(目前该项目仍在保密阶段)。我们以英文及中文向客户提供英国法律支持——出具双语尽职调查报告、备忘录、法律意见书,并用英文和中文参与邮件沟通和电话会议。此项目中,中伦伦敦办公室合伙人负责英国法项下的并购业务,同时管理英属开曼群岛和维珍群岛的法律顾问;上海办公室向客户提供重要支持;交割由香港办公室出色完成。这个并购项目是多个法域协调完成跨境并购的典型案例。
中伦伦敦办公室近期还协助一家中国上市公司对一家英国医疗科技公司进行了数量在5000万美元到8000万美元的战略投资。投资包括中国公司收购一家英国公司的少数股权,该公司股东结构复杂,包括众多机构投资者。对于收购少数股权项目,目标公司与大股东之间的谈判是交易要点之一,涉及到不同方面的股东权益。另外作为交易的一部分,中国买家和目标公司达成了一个战略合作协议以实现目标公司的技术在中国商业化。
目前伦敦办公室正在进行的一个中国企业跨境并购项目涉及全球十几个法域(主要并购对象集中在欧洲),交易金额达到上亿美元。这家中国企业为国内高科技企业,期望通过海外并购完成技术升级。伦敦办公室负责尽职调查和起草相关法律文件,同时负责协调不同法域的律师协同工作,大大降低客户的沟通成本并高效推进项目进展。
在并购项目中我们总结出以下经验:
1.充分准备。买家在并购之前需要对行业和目标公司进行充分了解。这在西方成熟市场的经验丰富的买家来看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有些来自中国的买家却没有做充分的准备工作,导致对行业的目标公司都不够熟悉,造成并购交易当中的障碍以及并购后整合的巨大问题。根据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研究表明,目前大部分并购失败的案例都是因为缺乏对行业、市场和对象的清晰充分的认识。买家如果不具备市场研究能力,通常会聘请外部的专业机构完成市场调研。这必定会产生费用,但是中国有句谚语:磨刀不误砍柴工,充分的准备是成功并购的先决条件。
2.需要有一个专业的项目团队全程协助买家进行项目管理、财务建议和法律支持。虽然中国企业越来越融入国际商业活动,但是还处于初期,有些方面需要适当引导。在我们接触一些中国企业中,有些企业到海外开展商业活动时,首先想到的是中国大使馆,而不是市场上的专业服务机构,比如并购顾问,律师。固然中国大使馆会提供一些支持,但仅限于一些商务信息,并不能对市场提供专业分析。成熟的国际企业会”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即先集合专业机构充分分析和听取意见,再做相关部署。
3.好的律师提供增值服务,提供并购效率以及避免重大损失。中国买家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在不断增强。在10年以前在跨国并购中,有中国买家没有指定外国法律顾问就进行交易,这样冒险行为不值得推荐,最终承担巨大损失的还是买家。这在近些年的并购案例中这些的事例已经鲜见,但是新的问题是,买家应该如何选择并购律师?我们认为,好的律师可以充分和客户沟通大方向和细节,有好的项目管理经验以及收费合理。本文将在以下部分说明中伦伦敦办公室可以提供的独具优势的法律服务。
4.中国买家需要在并购中提高决策速度。在伦敦并购市场中,尽管经常可以看到中国买家的身影,但是并购的最终买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买家的决策速度和效率。如果做好一切准备,却因为决策速度太慢失去良好的机会未免得不偿失。我们建议一旦买家公司的管理层需要提供反应速度。在做出并购决定后,需要指定一位负责人总体负责,这样可以做到快速反映、高效决策。
四中伦可以提供的独具优势的服务
聘请并购律师是买家在并购开始之前需要做的一项准备工作。如何选择并购律师?中国买家在跨国并购交易中,由于对外国法律和法律市场不熟悉,有可能会请最贵的律师(最贵就是最好?),也有可能随便指定一家律师事务所,实际上这样的做法都不够成熟。一个经验丰富的公司会将律所的并购经验、律师的沟通能力和对不同文化的理解程度作为重要参考因素。
作为中国顶尖律师事务所的伦敦分所,中伦伦敦办公室有其他律师事务所不可比拟的优势。
首先,我们办公室的中外律师都精通中文和英语。不论在书面还是口头沟通,两种语言都毫无障碍,这可以给中国客户带来极大便利。相比一个外国律所,反映在交易中就是大幅提高沟通效率,最直观的反映是花在沟通方面的时间减少,费用降低。
其次,语言便利、文化共通带来的还有对交易各方面的正确理解和执行效率的提高。在英国法项下,通常有很多法律术语是较难理解的,有些法律概念并不能直接找到中国法下对应的词语,在融资和并购领域尤为突出。作为英国律师,他们在和客户谈到相关术语的时候,认为这些术语概念不需要解释,即使想解释,也很难说明白,因为他们无法从中国客户角度理解问题。我们合作的法律顾问曾经提到过和英国律师的沟通需要花很大精力,例如英国法下的representation, warranty, indemnity有不同含义以及法律后果也各不相同,这在英国是不需要进一步解释的,但是中国法下却没有直接对应的概念,这需要律师从客户的角度做出直观明了的解释。作为有中国法律背景的律师,我们的优势这时就可以充分体现出来。我们熟知这些英国法概念,也完全可以用中文给客户阐释,让客户豁然开朗。
第三,可以提供无缝衔接的中国法和英国法服务。我们有些律师持有中国和英国律师牌照且熟悉中国和英国两个市场,因此我们可以为中国客户提供中国和英国两个法域的法律服务。比如在中国投资对外投资时,我们可以协助中国投资者向商务部门和外汇部门申请《企业对外投资证书》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等批准文件,同时也可以高效地帮助企业完成英国的公司注册和相关投资活动。
第四,依托中伦国内的强大团队,中国客户可以得到全方位的支持。中国客户可以得到国内团队的全力支持。我们最近正在进行的一项并购就涉及一家国内上市公司的海外并购,伦敦办公室和国内的办公室配合,国内办公室完成国内上市公司的合规审查,伦敦办公室完成海外尽职调查和并购文件。
来源:中伦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