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金嘉干货】2016年终盘点之十大监管案例

【金嘉干货】2016年终盘点之十大监管案例 金融小伙伴career
2017-01-11
0
导读:虽说是“新官上任三把火”,2月份新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走马上任后一直在公开场合鲜有露面,但其严谨、冷静、思辨的气质

导语

虽说是“新官上任三把火”,2月份新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走马上任后一直在公开场合鲜有露面,但其严谨、冷静、思辨的气质在两会答记者问时展露无遗。


少说多做的监管思维下,我们可以看到2016年监管是严苛的:强制退市、严核IPO造假、重惩操纵股价、处罚编造及传播虚假信息、规范信息披露……这些多形式监管的背后给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一年来野蛮人层出不断,实体经济经受着前所未有的大考,给新上任的刘主席出了一道道难题,行至年末主席终于表态抛出妖精论当头棒喝愈演愈烈的野蛮人,开始了去杠杆之路,另资本市场话锋突变掀起了一轮对险资野蛮收购的监管风暴。


据统计2016年全年,中国证监会(英文简称CSRC)总计召开了45场新闻发布会。我们将从案例的角度,梳理出证监会监管10大案例,以鉴市场。


一、欣泰电气

A股IPO欺诈发行退市第一股 & 创业板退市第一股

▲左起:刘明胜(财务总监)、温德乙(董事长)、陈玉翀(董秘)

主体: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00372.SZ)

性质:IPO财务造假/欺诈发行


事  实

2011/11,提交IPO申请(保荐机构:华泰联合);

2012/7/3,通过创业板发审会(保荐机构:兴业证券);

2014/1/3,取得证监会上市批文;

2015/7/14,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6/7/8,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为实现发行上市目的,解决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过大问题,总会计师刘明胜向董事长温德乙建议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减少应收账款,并于下期初再还款冲回。


1、2011/12~2013/6,通过外部借款、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在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大部分在下一会计期初冲回,致使其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截至2011/12/31,虚构收回应收账款1亿;截至2012/12/31,虚构收回1.2亿;截至2013/6/30,虚构收回1.6亿等。


2、2013/12~2014/12,上市后继续通过上述方式冲减应收款项,导致其2013年报、2014半年报、2014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


3、2014年报未披露“实际控制人温德乙以员工名义从公司借款供其个人使用,截至2014/12/31,占用0.6亿”这一关联交易事项,存在重大遗漏。


后  果

1、欣泰电气:按IPO募资额的3%罚款832万,自2016/9/6起暂停上市,待深交所2017/7/7前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此后复牌进入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期满次日摘牌。创业板欺诈发行将一退到底,无法重新上市!


2、公司高管:实际控制人温德乙按IPO募资额的3%罚款892万,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刘明胜均被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3、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先行赔付5.5亿,罚款0.6亿,两保代10年证券市场禁入。


4、证监会:随后掀起史上最严的IPO造假专项执法:绝不放过任何一条违法线索,绝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企业,绝不放过任何一家失职机构,并鼓励有奖举报与媒体揭披!


二、振隆特产

IPO财务造假主动撤回申请仍被行政处罚第一例



主体:辽宁振隆特产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IPO财务造假/欺诈发行


事  实

公司2013~2015年申报的4份招股说明书均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在对其进行专项财务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后,2015/6/10其撤回IPO申请。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存在如下失职:


1、未审慎核查公司与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1)对境外客户的销售收入未执行独立函证程序,其保荐工作底稿中的函证文件均取自会计师,且未审慎核查会计师的函证,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未发现会计师的询证函是由公司寄发这一明显的程序瑕疵。在走访海关时,未能从海关等机构确定发行人销售的真实性。


(2)对公司境外客户走访不充分,仅在2011/11~12现场走访了8家客户(销售额合计占公司2012年外销收入的28.12%、2013年外销收入的22.47%、2014年外销收入的22.32%),2012~2014未对境外客户进行实地访谈。在对境外客户走访中未调取销售合同等相关凭证,在访谈境外客户时未聘请第三方翻译,访谈内容的真实性存疑。访谈记录的制作程序存在明显瑕疵,境外访谈仅聘请律师参与见证了访谈尽职调查整个过程,未取得境外客户对访谈记录的确认签字,并在回国后制作与境外客户的访谈记录,记录里的销售数量和金额是回国后根据财务资料补充的,访谈记录的法律效力待定。此外,没有关注境外客户销售合同格式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


2、未审慎核查公司生产情况

对公司产能利用率超过100%、出仁率逐年上升、副料异常减少、用电量异常等情况未能保持足够关注,未能发现公司直接采购南瓜籽仁、松籽仁进行加工,没有经过所谓破壳加工工序生产,开心果大部分未加工生产而是采购后直接销售产品的情形;同时,未能合理分析南瓜籽仁生产环节是否存在瓶颈制约情况,未能对南瓜籽仁产能利用率超过100%的情况进行有效分析。


3、未审慎核查公司存货情况

未勤勉尽责地实地抽盘大额存货,相关材料全部引用了会计师的存货盘点文件;同时,未对会计师存货盘点工作的合理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慎核查和独立判断,进而未能发现公司账实不符、虚增存货、虚增利润的情况。


处  罚


1、振隆特产:警告+60万元罚款;(董事长黄跃)警告+30万元罚款+10年证券市场禁入;(董事王彩霞)警告+20万元罚款+8年证券市场禁入;(副总舒广智等其他16名责任人员)警告+5~10万元罚款

2、保荐机构:(信达证券)没收业务收入160万元+320万元罚款;(签字保代寻源、李文涛)警告+30万元+5年证券市场禁入。


三、《中国连锁》

证监会首次行政处罚非财经类平面媒体



主体:《中国连锁》杂志(刊号CN11-5934/F,主管单位中华全国供销总社)

性质:编造/传播虚假、误导性信息案


事  实

该社工作人员姜海锋撰写了《国美静候黄光裕归来》一文,署名发表在《中国连锁》2015年4月刊上,为当期封面文章,该文章包含黄光裕即将出狱的虚假信息。《中国连锁》杂志及其网站刊发了该文,同时还向相关网站推荐该文。虚假信息传播以后,相关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信息披露秩序和股票交易秩序均受到影响。


处  罚

1、姜海锋:责令改正+顶格罚款20万

2、中国连锁杂志社:责令改正+顶格罚款20万


点  评

1、这恐怕是证监会首次行政处罚一家非财经类平面媒体,去年对《财经》杂志“证监会正在研究维稳资金退出方案”的不实报道也只是口头谴责了一番,若要追溯证监会首次行政处罚财经类平面媒体,则应该是1993年《证券市场周刊》 “明年起对股票收益征收20%所得税”的虚假报道,该消息导致大盘应声而落,而该刊也受到了证监会暂停其刊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3个月的处罚。


2、今年也是对造谣类案件的集中处罚年,如“东莞证券针对5000万以上VIP的风险预警”(东方财富网股吧)、“3月1日起创业板全面停止审核”(源自微信群,经由财经媒体《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及五矿证券分析师王先春的微博进一步放大)、“招行催国家队还钱”(微信公号“弥达斯”)、“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合并,中国移动与广电网合并”(新浪微博“移动信息”)、“万达院线昨日停牌消息称或将收购金逸影院及艺恩网”(网络媒体“赢商网”)。


四、赵文源

证代泄露“一季报业绩重大亏损”帮董事长哥哥避损39万

主体: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300058.SZ)董事长赵文权同胞哥哥赵文源(2014年起担任蓝色光标数字营销机构助理总裁)


性质:内幕交易案


事  实

2010/1:赵文源开户,本人实际控制,并由其本人和朋友马某共同操作

2013/9:公司取得英国上市公司HNT19.85%的股权,成为其单一最大股东,并拥有一席董事会席位(由董事长赵文权担任)

2015/3/19:公司2014年报,确认252万英镑投资收益

2015/3/27:赵文权收到HNT董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14年度HNT拟对两子公司计提7150万英镑商誉减值准备

2015/3/30:赵文权、张向际(首席财务官)、张东(财务总监)与HNT召开电话会议,讨论了拟确认商誉减值的事项

2015/4/2:张向际、张东与徐朋(原证代)召开沟通会,对计提商誉减值事项进行了沟通

2015/4/3:赵文源全部卖出所持9万股,卖出金额为3329401元(其手机通讯记录显示,当日曾电话联系徐朋后随即电话联系马某)

2015/4/13:发布商誉减值重大事项公告及2015年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亏损9588~1114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1~178%


处  罚

没收赵文源违法所得39万,并处1倍罚款


点  评

预亏公告前,公司多位董事及创始人曾集体减持:2015/2/2、2015/2/3,董事许志平合计减持730余万股;2015/3/24,实际控制人之一陈良华减持580余万股;同日董事吴铁减持795万股;最后仅赵文源2015/4/3减持的9万股被证监会认定为内幕交易!


纵观全年,涉及上市公司高管型内幕交易还真不少,其中光董事长就有7位(如下图所示),A股内幕交易频发与长期以来所形成的股市投机文化高度相关。


五、朱德洪

一位董事长的“市值管理”不归路



▲朱德洪(兼任江苏伟伦及上海东恩实际控制人)

主体: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211.SZ)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朱德洪

性质:股价/市场操纵


事  实

1、朱德洪玩收购控制信披,杨绍东获内幕仓促交易

2014/3初:通过北京的一位律师,朱德洪与杨绍东(上海永邦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主要业务是投资二级市场以及帮助上市公司股东进行“市值管理”,即通过大宗交易购买上市公司股东持有的股票,为其提供现金,并与其约定回购期,由其通过大宗交易将股票购回。)开始接触,并告诉其收购城市之光事宜,但因缺少现金(约1.5亿元),想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获取部分现金。

2014/4/15:上海永邦开始交易“宏达新材”,截至4/17,累计买入127万股。

2014/4/24:上海永邦一开盘就以跌停价进行委托申报,以当天最低价卖出10万股。

2014/4/25:公司公告因重大事项停牌。

2014/4/28:公司发布对外投资及复牌公告,称拟以3.34亿元价格受让城市之光20%的股权,并称此次交易是公司实现战略转型的关键举措,对公司未来发展将起到促进作用,年增加投资收益约3000万元。

2014/4/29:上海永邦一开盘就以跌停价进行委托申报,以当天最低价累计卖出117万股。


2、朱德洪大宗减持规避信披,约定购回式融资被问询

2014/5/23:朱德洪工作笔记内容显示,其在与杨绍东进行大宗交易商谈过程中,就大宗交易折扣率、期间亏损、利息、股价在两年内超过约定价“12元”时如何处理、保证金比例及其返还、回购价、回购方式选择等方面有着充分的沟通协商。

2014/5/29:朱德洪与上海永邦谈妥大宗交易事宜,约定分两次减持总计4000万股,以规避减持比例达到5%的公告义务。当日,江苏伟伦将2000万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到杨绍东控制使用的账户名下代持,成交价为4.69元(跌停价)。同日,公司披露相关大宗交易为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且列明回购期限2年。

2014/6/4:江苏伟伦付款2800万元保证金到上海永邦工商银行账户(大宗交易所得款项记账为股权质押款,汇款凭证显示“借款”,计算公式:(大宗交易价款总额-税费)×30%))

2014/6/12:公司公告称拟以3.23亿元的价格受让城市之光30%的股权,并称此次交易是公司实现战略转型的关键举措,对公司未来发展将起到促进作用,2014年下半年、2015年、2016年预计增加投资收益2700万元、6500万元、7500万元。

2014/7/2:通过朱德洪及其儿子朱某伟的决策安排,公司高管郭某琼所持788万股(系公司改制时朱德洪无偿划转给郭某琼),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到杨绍东控制使用的账户代持,成交价5.63元(跌停价),郭某琼所得资金全部转给朱德洪之子。

2014/7/7:郭某琼通过朱德洪之子划转1202万元保证金到上海永邦银行账户。

2014/7/10:江苏伟伦将2000万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到杨绍东控制使用的账户名下代持,成交价为6元(跌停价)。

2014/7/14:江苏伟伦付款2000万元保证金到上海永邦银行账户。

2014/8/8:公司公告称受让的城市之光30%股权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完成,已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3、朱德洪多方寻找重组题材对冲业绩下滑,杨绍东反复对倒拉抬股价

2014/8以后:城市之光2013年应收款和2014年业绩问题凸显,短期内无法好转;同期,朱德洪通过王某安开始接触千年设计,并于9月安排审计评估机构进场进行尽职调查

2014/10/14:公司公告因其违规担保问题,收到江苏证监局处罚决定。

2014/10/28:公司三季报称城市之光前三季度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与承诺业绩差距较大。

2014/11/4:江苏伟伦将在东方证券的股权质押款4000万元,通过朱德洪之子付款到杨绍东银行账户。

2014/11/8:公司与千年设计达成框架协议,约定公司以25%现金支付、75%股权支付方式收购千年设计100%股权,但朱德洪仍未安排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2014/11/17:公司公告称所收购城市之光业绩变脸,对2014年度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2014/12/10:公司停牌称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同期,除千年设计和分众传媒外,朱德洪聘任首善财富(上海)管理中心为顾问,还对医院、手游等并购重组项目进行过咨询论证,杨绍东了解相关重组事宜。

2014/12/5:江苏伟伦将在东方证券的股权质押款2000万元,付款到杨绍东银行账户。

2015/1/22:朱德洪通过西南证券李某介绍与分众传媒江南春见面,双方就借壳达成初步意向。

2015/2/20:杨绍东在与朱德洪的商谈过程中,考虑到当时分众传媒与朱德洪谈判的结果是分众传媒要求朱德洪拿出5000~6000万股作为朱德洪收购上市公司原有资产的对价,朱德洪付出很多,因此,杨绍东答应朱德洪,如果能收购成功,愿赠送朱德洪700万股。

2015/3/23:公司与千年设计终止重组事项。

2015/4/7:公司公告称将所持30%城市之光股权转让给江苏伟伦。

2015/4/24:公司公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议案。


处  罚

1、朱德洪:顶格罚款300万;

2、上海永邦:顶格罚款300万;

3、杨绍东:警告+顶格罚款60万;


点  评

公司在与城市之光进行收购谈判时,股价为3元多,公告收购城市之光股权后,一直到2014年底,股价上涨到11元,后来股价下跌后停牌。朱德洪与上海永邦存在配合行为。朱德洪寻找并购重组题材和热点,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提供信息、资金(累计12002万元,其中4866万元直接以保证金形式进入到相关账户)等支持,上海永邦则通过连续交易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方式配合,双方共同影响公司股价。截至2015/9/ 16,上海永邦控制的账户组交易亏损达3067万。



六、慧球科技

最牛证代股吧发公告信披“玩火”被强停及ST



▲史上“最牛证代”鲜言

主体: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56.SH)

性质:信息披露违法


事  实

2016/8/18: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慧球科技股票实施停牌的通报》


1、公司尚未对外披露的公告在公共传媒全文泄露,可能对投资者造成误导

8/8,因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本部已暂停公司的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对公司公告实施事前审核。8/17收盘后,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业务系统向本部提交拟对外发布的公告。本部经审核提出意见,要求公司核实相关事项是否涉及关联交易,是否须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但公司未按监管要求进行修改,公告也未对外发布。当日晚间,前述公告的主要内容在东方财富网股吧出现(经核实,股吧出现的公告主要内容与公司通过前述业务系统提交的材料完全一致)


2、本部已失去关于公司的有效信息来源,公司是否能够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前述公告在股吧出现后,本部在8/18开市前,拨打公司董事长董文亮电话,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目前,公司聘任的董秘和证代均不具备必要的任职资格,尚不能履行相应职责;公司董事长至今不能与本部保持有效联系,也未按本部前期要求接受监管谈话。


3、公司控制人状态存疑,公司及相关方至今仍未按本部要求予以核实并披露

根据公司公告,公司原董事长顾国平为实际控制人。但有市场传闻称,鲜言可能已实际控制公司。另有媒体报道称,顾国平已接受采访称其不再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此外,对于公司举牌方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情况,媒体也提出了质疑。

针对前述情况,本部已发出监管函件,督促公司及相关方核实传闻是否属实。但截至目前,公司仍未按要求核实并披露其实际控制人状态,未提供顾国平关于实际控制人状况的说明,鲜言也未按要求核实并披露其是否持有公司股权、是否实际控制公司。另外,举牌方瑞莱嘉誉已自行发布公告,披露对本部问询的回复,但市场就其一致行动人情况仍有质疑。

2016/8/26:上交所《关于拟对慧球科技股票实施ST处理及相关复牌安排的通报》


处  罚

这位鲜律师一跨入A股就是给监管机构“找茬”的:先是仅凭一个P2P域名就硬要给多伦股份(600696.SH)更名,结果愣是整成三无“匹凸匹”,接着这次以实际控制人之尊硬要任性当一回“慧球科技”证代,体验一把信披风景,结果闹到最后与上交所一言不合,直接把公告披到股吧里,碰到这样的“刺头累犯”,上交所估计真是恨得牙痒痒,但投鼠忌器,毕竟八成多散户还趴在上市公司里。


七、京天利

市第三大高价股IPO瞒天过海,实控人关联交易七倍套现



▲京天利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钱永耀

主体: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399.SZ)

性质:信息披露违法

事实:实际控制人将关联公司从左手倒到右手,最终高价卖给上市公司完成套现


事  实

京天利在“IPO招股说明书(封卷稿)”及2014年报中均未披露与上海报春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誉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注:两公司是一班人马两块牌子,目的是分别应对不同电信运营商的管理要求),2015年京天利在《关于收购上海誉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中亦未披露与上海誉好之间的关联关系,且未履行关联交易程序。


处  罚

(京天利)警告+责令改正+罚款40万;(钱永耀)警告+罚款60万


点  评

处罚虽小,失信为大!

这家3年前作价1200万卖掉的公司在3年后,被京天利打着转型“互联网+”的高大上名义以翻了7倍的代价买了回来,而8000多万的募集资金也以这种名义转移到了大股东们的私人腰包。2015年5月13日,京天利冲上314.06元,成为继安硕信息、全通教育后的两市第三大高价股,其股价还一度超过贵州茅台,而其2014年上市时发行价才11.19元,飙涨28倍。


八、上海宝银

二股东任性煽情,私募基金违法公开宣传第一案



▲上海宝银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崔军

主体: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85.SH)二股东上海宝银

性质:信息披露违法


事  实

2015/6/2上午,上海宝银在“公司官网”和“500倍基金网”公开发布了《上海宝银创赢投资公司致新华百货全体股东的一封公开信》,向新华百货全体股东提出五项议案(涉及共同成立私募基金、收购保险公司、承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收购基金网络销售平台《500倍基金网》、改选董事会等),并表示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讨论并投票表决。《公开信》引发了媒体和投资者的广泛关注,新华百货向上交所申请于2015/6/3起停牌,并于2015/6/9针对媒体报道涉及《公开信》的相关内容发布了澄清公告。


处  罚

上海宝银(警告+40万罚款)+崔军(警告+10万罚款)


点  评

上海宝银作为新华百货第二大股东,具有重要法律地位和市场影响力,为达到自我宣传的目的,滥用股东权利,在非法披媒体自行发布对上市公司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信息,误导投资者,违反现行信息披露制度规定。


九、大智慧

伙同中介铤而走险,单月造假全年扭亏



主体: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601519.SH)

性质:信披违法及中介未勤勉尽责案


事  实

2014/2/26,大智慧第二届董事会审议通过2013年报

2014/2/28,大智慧2013年报显示,营收8.9亿,利润4292万

经查,大智慧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销售方式提前确认收入,以“打新股”等为名进行营销、延后确认年终奖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等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占当年对外披露的合并利润总额的281%:


(1)提前确认收入8745万,虚增利润6827万

2013/12,对售价3.8万元以上的软件产品制定了“若在2014/3/31前不满意,可全额退款”条款的营销政策,在无法预计客户退款可能性的情况下,仍将所有销售认定为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并按收入确认方法确认为当期销售收入。


(2)虚增销售收入287万,虚增利润278万

2013/12,将集中打新股或购买大智慧承诺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的客户款项(如“打新股资金”、“保证金”、“投资理财”、“助公司避免ST”等)直接按软件产品销售款名义记账。


(3)利用与广告公司的框架协议虚增收入和利润94万

2013/12/24,与北京阳光恒美广告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合同,该合同需要有客户实际的广告投放需求才能执行,且会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再与大智慧另行签订合同。

2013/9~12,阳光恒美并未代理客户向大智慧实际投放广告。

2013/12/31,大智慧仅根据该合同和开出的300万元发票确认了283万的主营收入。

2014/2/13,大智慧制作虚假的300万广告资源消耗排期表,并交阳光恒美配合盖章确认。审计机构将大智慧确认的283万收入按服务时间2013/9/1~2014/12/31分摊后,调减了189万到递延收入。


(4)减少应计成本费用,虚增利润2495万

将2012年年终奖629万(含个税)于2013年1月发放并计入2013年成本费用;将2013年年终奖3124万(含个税)于2014年1月发放并计入2014年成本费用


(5)合同未履行完成,虚增收入1568万,虚增利润1547万

2013/11,与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签订合同,成为渤商所会员,一次性缴纳管理软件使用费2000万元;同月,与渤商所签订合同,大智慧向渤商所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向渤商所收取2000万元。

2013/12/9,大智慧汇款2000万元给渤商所,次日渤商所即将该2000万元转给大智慧,大智慧收到扣税后记入主营业务收入。

2014/2,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成的情况下,大智慧请渤商所配合提供项目合作验收确认书,并将验收日期倒签为2013/12/31。


(6)提前确认购买日,虚增利润825万,虚增商誉433万

2013/9/29,与天津民泰新老股东等签订《关于买卖民泰(天津)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70%注册资本的协议》。

2013/10/8大智慧对外公告《买卖协议》。

2013/10/15大智慧支付第一笔收购款4000万。

2013/10/31支付尾款3000万。

2013/11/4,与天津民泰新老股东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天津民泰召开新股东会议,通过新的章程并任命新的管理层。

2013/11/15,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大智慧将2013/10/1作为购买日(而2013/11/4之前并未控制天津民泰),将天津民泰财务报表纳入大智慧合并范围。


处  罚

1、大智慧:责令公司改正+警告+60万罚款;(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长虹)警告+30万罚款+5年证券市场禁入;其他高管予以警告、罚款等(略)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70万+3倍罚款;(直接负责的注册会计师姜维杰、葛勤)警告+10万罚款

3、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公司: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12万+3倍罚款;(直接负责的资产评估师徐建福、朱云)警告+ 10万罚款


点  评

1、“互联网券商”首倡者的陨落,不规范是死结!

大智慧收购湘财证券,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张长虹可谓是“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后来者东方财富则早已顺利完成对西藏同信证券的收购),除了不断浮出水面的内幕交易问题(如刘丹内幕交易华升股份案),本案还真实地折射出公司管理层诸多深层次问题:在公司2012年度及2013年前11个月利润总额均为负的情况下(2013年前三季度收入5.4亿,利润-1.9亿),为使业绩扭亏为盈而不惜铤而走险,12月一个月就疯狂虚增近亿元!


2、“12月关账效应”显现,上市公司往往会为年报业绩突击财务造假!

造假手法不外乎虚增当期收入(如本案中的提前确认收入、虚假合同等)与少计当期成本(如本案中将奖金支出成本后移)


3、胡润(Rupert Jasper Hoogewerf)现象,一位英国人的A股之旅!

除了闻名遐迩的胡润百富榜,胡润在A股主要涉及两家上市公司:一是2012年11月底首次披露为大智慧(601519.SH)的独立董事,并于此后连续干了3届(2013、2014、2015年),还为大智慧董事长张长虹颁发2011胡润最受尊敬企业家;二是与汉鼎宇佑(300300.SZ)合资成立杭州胡润汉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杭州胡润汉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互联网金融新媒体及数字营销机构——深圳小铜人(也即罗一笑时间的幕后推手,旗下拥有网贷行业排名前两位的微信公号P2P观察和P2P头条、泛金融领域第一微信公号金融家、网贷行业首个获得百度新闻源的新媒体P2P观察网,以及小白理财、众筹观察、网贷评级等)


十、朱炜明

国开证券股市黑嘴的股价操纵戏法


主体:国开证券上海龙华西路营业部经纪人朱炜明

性质: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及操纵市场案


事  实

2010/8/20~2014/8/26,朱炜明控制使用其亲属证券账户买卖“海螺型材”、“神剑股份”等共计132只股票,盈利约为409万。2013/3/1~2014/8/25,朱炜明在上海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栏目中通过明示股票名称或描述股票特征的方法,公开评价、推介“利源精制”、“万马股份”等10只股票,并在公开荐股前先行建仓买入,公开荐股后的三个交易日内卖出,获利约为43


处  罚

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452万,3倍罚款1358万,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点  评

也只有A股这样以散户为主体的市场才会有这类股市黑嘴的生存空间!作为证券经纪业务人员,朱炜明堂而皇之在财经节目上公开荐股,已然违规,无论是国开证券还是第一财经也应承担失察之责,最夸张地是他还玩出了一套股价操纵“戏法”(即先行建仓→公开荐股→反向卖出)。


本文转载自APP计兮

原文转载自万全策略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金融小伙伴career
金融小伙伴致力于搭建一个金融垂直领域职业信息分享和交流公益平台,通过持续不断的公众号推文和线上线下活动,提供及时、全面、高效的行业招聘信息和职场提升经验。目前,我们已吸引了超过100万粉丝,在海内外金融学子和在职人士中均享有盛誉。
内容 10966
粉丝 0
金融小伙伴career 金融小伙伴致力于搭建一个金融垂直领域职业信息分享和交流公益平台,通过持续不断的公众号推文和线上线下活动,提供及时、全面、高效的行业招聘信息和职场提升经验。目前,我们已吸引了超过100万粉丝,在海内外金融学子和在职人士中均享有盛誉。
总阅读2.9k
粉丝0
内容11.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