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前主板排队IPO企业,根据之前21世纪报道的估算约100家符合新兴板上市条件;
2. 新三板企业,多数行业分类符合新兴板要求的企业,规模太小。目前阶段新三板转到新兴板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多。
3. 为主板排队IPO截湖,目前主板已经排队的企业,看企业意愿;因为主板排队时间比较长,部分风投或股东希望早点退出,或新兴板估值更具吸引力,更愿意选择中断主板排队,拥抱新兴板。
4. 海外回归。部分企业在海外是主动退市的,因为估值不划算,比如芯片可能就10倍以内,在国内新兴板上,估值比较高。(具体操作路径可以人民币基金在国外对标的公司进行私有,国内上市后1年禁售期即可套现,由于巨大估值差异,市场风险非常小;主要是操作层面如何确保顺利登陆国内新兴板/创业)
本文后面将重点讨论海外红筹股(泛指国内的海外上市企业,包括采用协议控制股权构架、双层股权结构等特殊制度安排企业)回归过程中VIE股权架构问题。
1.目前上交所关于新兴板的规则大致总结如下:
1)市值、净利润、收入模式
2)市值、收入、现金流模式
3)市值、收入模式
4)市值、权益模式
分别如下图。值得关注的是上交所点名每个模式适用的代表性企业,分别为蚂蚁金服、大众点评、爱奇艺、中国商用飞机。
2. 新兴板和创业差异
根据上述新兴板请示文件的内容看,目前创业板的上市要求大致如下: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对比来看,新兴板多了一个市值考核维度,但在成立年限,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持都没有要求。4套可供选择的标准钟,其中2套对净资产没有要求。其中3套标准都对净利润没有任何要求。
但从动态来看,新兴板需要真实出台需要等待新的《证券法》修订和注册制落地;届时创业板的发行上市条件很可能也会进一步宽松,对盈利要求,营业收入增长是否都会松绑目前难以判断。所以从制度上新兴板和创业板未来的优势对比仍然难以断定。
3. 实际控制人变更问题。
海外回来的企业很可能设计实际控制人变更。《证券法》修改后,新的发行管理办法是否仍然要求两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变更要求不得而知。
4. 存托凭证介绍(ADR)
方案中尤其提及:“时机成熟时,将以境外互联网上市公司为代表的新兴产业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包括VIE架构与双层股权结构的企业)通过存托凭证等创新方式纳入到新兴板主体范围”这就间接绕开了《公司法》中有关注册地必须在境内的要求。
这是国内证券发行制度的一个步伐较大的突破,在新兴板设立之初仍将无法实现。对于短期内急于回归的公司仍然需要走VIE拆除路径。
目前多家境外中概股如融360、蚂蚁金服、盛大游戏、学大教育、分众传媒均已在谋求在A股上市。但最大的障碍在于需要拆除VIE结构。
不过上交所文件显示未来新兴板可能为部分新结构预留制度空间,将以境外互联网上市公司为代表的新兴产业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包括VIE架构与双层股权结构的企业)通过存托凭证等创新方式纳入到新兴板主体范围。后面会详细介绍存托凭证在美国运行模式。
下面引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刘刚《中概股策略--“融合”与“回归”下的投资》介绍现有制度框架下VIE产生和拆除问题。
VIE境外上市主体在中国境内的外商圈子子公司通过一些列的协议安排、与中国境内持牌实际运营实体之间的达成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主要目的是为了在对外融资时,规避国内对于某些行业如互联网、传媒、教育服务等外资准入方面的限制。
拆除VIE结构过程中的三个关键问题:
1. 如何选择A股上市主体? (一般选择国内实际运营实体,还可以选择借壳上市的方式)
2. 协议是否已经生效并执行?
3. 是否为外资准入限制行业?
目前已经或正在私有化退市的美国股
在有关新兴板的上报方案中,初步安排了“市值+收入”、“市值+收入+现金流”、“市值-净利润-收入”、“市值-权益”四套以市值为核心的财务标准。根据安排,新兴板或在注册制之后施行,并在积累一定数量企业后统一挂牌开板。
在“市值-净利润-收入”标准下,方案的暂定要求为市值不少于2亿元、连续两年盈利,净利润则不少于1000万元,或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同时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此外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亦不得少于2000万元。而和该标准相比,此外三种不对净利润进行考核的财务标准则更显“包容”:
1. “市值-收入-现金流”标准下,对拟上市企业的要求则为市值不少于10亿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而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累计不少于2000万元。
2. “市值-收入”标准上,要求市值不少于15亿元,最近一年营收不少于1亿元。而“市值-权益”标准的市值要求最高,其要求市值不少于30亿元,且最近一期末总资产不少于3亿元,基净资产不得少于2亿元。在业内人士看来,上报方案中增设非利润考核标准的同时,同时也保留了“市值-净利润-收入”标准。
3. “在市值-净利润-收入标准中,营收、净利的考核低于主板,而在市值、收入、现金流等非利润类指标上,新兴板的门槛要高于创业板。”前述投行人士表示,“这是为了体现新兴板同主板的差异,同时和创业板构成错位。”在业内人士看来,这将为部分前期未盈利的前期投入类企业上市创造条件。
“许多互联网公司属于前期烧钱来搭渠道,后期依靠高毛利率实现业绩爆发。”上海一位投行人士表示,“新兴板施行市值类标准后,这类企业在国内上市将成为可能。”值得一提的是,在注册制框架下,新兴板的监管力度和手段或强于主“新兴板准入的包容性更强,但与此同时相对应的监管力度也强于主板,体现市场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介绍,“对新兴板的监管将体现在建立单独的监察板块、强化信息披露和提升异常交易监控力度三个方面。”此外,有关新兴板上市企业的退市制度安排也被方案所拟定,且标准亦与市值变化相关。“和上市一样,新兴板也将增加和市值有关的退市机制,上报方案拟定,一是连续120个交易日内累计30个交易日总市值少于5亿元,且净资产低于5000万;二是前述累计交易日内,总市值低于2亿元。”上述接近监管层的人士介绍。
不过,在成交量和股东人数上,新兴板标准或将低于主板。“一是将主板现行的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降至200万股,二是将连续20个交易日股东人数日均低于2000人标准降低为1000人。”上述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
不过对于上述方案的规定,上述人士强调,最终确定的具体方案仍需等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审批之后才能最后确定。
(原文来源:中金策略研究所、21世纪经济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