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正式出台
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出台《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
核心观点:
鼓励创新、明确监管,互联网金融行业将进入发展新阶段: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经历了从萌芽到高速成长的阶段,期间行业创新成果斐然,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此次意见出台,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六大业态进行了明确,并全方位规范了行业监管架构。我们认为,这将改变行业此前野蛮生长的状况,各细分行业将逐渐步入正规化发展阶段,“去芜存精”将成为趋势,运营规范的行业龙头将受益这一趋势,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意见多次突出强调鼓励支持传统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与互联网化转型,这将有助于提升其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地位和话语权,同时这也将对支撑其进行转型的技术型企业,如金融IT类公司,形成显著利好。
互联网金融蓬勃向上,子行业步入快速发展正轨
1)互联网融资:意见明确界定网络借贷只能做纯撮合平台或网络小贷,同时纯撮合平台需要外部增信,意味着大量p2p平台需要重构,行业即将迎来洗牌,具备运营时间长、资本实力强、大数据风控能力强、用户数量多、纯撮合平台这5大特征的公司将受益于本轮整合;
2)互联网理财:基金代销是目前互联网金融领域监管最为成熟的子版块,此次重申政策红线,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业风险,我们认为由于用户与场景优势,垂直型的互联网平台相较综合性平台拥有更大优势,有望造就一批优质企业;
3)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发展有助于提高保险企业的业务定价能力及效率,其实现路径包括:传统保险企业积极拥抱互联网渠道;设计创新型保险产品,并逐渐通过大数据定价等开展传统保险业务;第三方公司通过数据端、营销端、赔付端三个环节切入相关服务;
4)互联网征信:意见中多次强调征信的重要作用,我们认为,作为对互联网金融行业风控体系的重要支撑,征信企业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重要性将不断凸显;
5)消费金融;随着新一代消费者消费习惯的转变、各互联网公司消费金融产品创新的不断推出,加上政策鼓励态度的明确,消费金融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期,看好具备消费场景和用户优势的企业;
6)股权众筹:意见确定股权众筹的主要投资方向依然是创业小微企业,互联网渠道的拓宽将更好反哺实体创新。
风险提示
金融创新与监管之间的平衡性风险;宏观经济大幅下滑的风险。
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出台《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这是继7月4日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之后,对互联网金融出台的又一重磅文件。意见指出,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
过去数年间,互联网金融经历了从萌芽到高速成长的阶段。无论从金融产品设计及定价创新,还是从金融服务的下沉、渗透率及覆盖面等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在行业发展“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的情况下,各种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个别机构业务开展游离在法律边缘,此次意见出台,首次全方位规范化了行业的监管架构,我们认为将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一是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和具体业态。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结合我们前期我们互联网金融小组对互联网金融的框架划分,其分类基本如下:

二是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分工和基本业务规则有所规范。此前,互联网金融处于“野蛮发展”阶段,行业发展“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暴露除了一定的风险和隐患。部分机构的违规经营、个别风险事件的发生,导致了行业的社会声誉受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行业的良性竞争及发展。此份意见中,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分工和基本业务规则,有所规范。在监管职责划分上,人民银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
三是行业步入“去芜存精”的发展阶段,利好规范运营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各个细分业务的监管更为完善和全面,各细分行业将逐渐步入正规化发展阶段。行业将步入“去芜存精”的发展阶段。对于原本“打政策擦边球”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未来监管套利的空间将被收窄。而对于基于产品及服务创新的企业,将迎来更为健康的发展环境。我们预计,未来监管机构将采取“备案”甚至牌照的方式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这将有利于经营规范的龙头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整个行业竞争将更加有序。
四是金融机构有望加速互联网化转型,利好相关技术支撑型企业。意见非常重视与强调传统金融机构的创新与互联网化转型,提出鼓励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要依托互联网技术开发新产品与新服务,建设互联网金融平台并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共同构建新的生态体系与产业链。我们认为,传统金融机构由于体制机制以及监管方面的原因,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难以施展拳脚,但我们认为随着监管趋严以及意识理念的提升,其相关业务方面的创新和推进将有望得到加速,这将有助于提升其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地位和话语权,同时这也将对支撑其进行转型的技术型企业,如金融IT类公司,形成极大的利好。
1、网贷行业:集中度提升,具备5大特征的平台将受益
(1)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出台,推动网贷行业整合加速
合格企业可上市募资,资本变得尤为重要。意见明确指出,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P2P平台发展初期多不盈利,不符合主板上市要求。根据新华网报道,目前1500多家网贷平台中,盈利的平台大约是10家左右。我们判断实力较强的P2P平台较可能在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从而拓宽融资渠道。创业板要求公司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新三板则对上市企业无最低净资产要求。
各平台将在纯撮合平台或网络小贷两种形式中二选一。意见明确界定了网络借贷包括纯撮合平台和网络小贷两种形式,P2P被界定为纯撮合平台,纯撮合平台只起信息中介作用,除此之外的网贷即为通过小贷公司完成放款的网络小贷,我们判断文件将推动既做P2P贷款又用自有资金放款的平台进行业务调整,无法清楚界定自身业务的平台或被清出市场。

纯撮合平台无法增信,平台本身实力变得重要,决定可合作增信机构的数量和质量。纯撮合平台只能通过合作增信机构对借款进行增信,合作增信机构出于以下两个原因将选择实力较强的平台进行合作:风控审核实力较强的平台能够降低合作增信机构担保风险,规模较大的平台能够给合作增信平台带来更多业务量。
纯撮合平台寻求第三方担保机构时,会额外增加成本,导致部分运营不善的P2P平台加速退出。目前业内更多的是采取本金保障计划也就是风险保证金为主要的增信手段,本质上附着在平台之上,即使是主要的P2P平台,也仅有一半使用外部增信。后续若使用外部增信,将导致P2P平台运营成本的提升,同时P2P平台的公司结构也需要进一步调整,不规范的P2P平台将加速退出。

(2)大数据、征信、支付牌照将成为P2P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
纯撮合平台无法增信,基于大数据的风控审核能力重要性提升,征信与支付牌照的重要性同时提升。P2P平台被定义为纯撮合平台后自身不得为借款人提供增信服务,基于大数据的风控审核能力就变得尤为重要,风控审核能力直接决定了投资者对平台理财产品的认可程度。征信牌照+支付牌照是P2P平台大数据风控审核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也随之增强。文件允许符合条件的P2P平台申请征信牌照,P2P平台建立征信系统将显著有利于用户历史信用数据的积累。支付牌照有利于P2P平台积累用户行为数据,可通过分析行为数据提高经营效率和风控审核能力。

(3)银行成为托管机构,用户变现存在新途径
银行将成为P2P平台资金托管机构,P2P平台有望与银行在用户共享方面达成合作。一直以来银行缺乏用户思维,仅仅拥有渠道价值,P2P平台对屌丝用户的维护和运营能够很好地补充银行在这方面的弱势。目前看,P2P平台已经拥有了海量用户,其中前20大平台在2014年底的注册用户数已经达到2024万人,投资用户数达到397万人。我们判断,到2015年年底,投资用户数将增长至2500万人。此前投哪网曾尝试与招商银行发布联名信用卡,也说明了P2P平台变现用户的一种努力方向。

(4)具备5大特征的网贷平台将受益
我们认为具有历史运营时间长、大数据能力强、用户数量多、资本实力强、纯撮合平台5大特征的公司将显著受益于文件。
1)历史运营时间长的公司业务模式较成熟,具有先发优势,发展规模较大。以温州贷为代表,温州贷2012年2月上线,属于国内上线较早的平台,2014年平台交易额超过105亿元,位居全国前5。
2)大数据能力决定平台的风控审核能力,而风控审核能力是P2P平台未来的核心竞争力。以麦子金服、51信用卡管家为代表,麦子金服在已有的风控系统基础上,和芝麻信用达成合作,借鉴芝麻信用的海量数据优势进一步完善了自身的风控审核系统。51信用卡管家本身承载了大量的用户信用卡支付数据,利于公司建立强大的风控审核系统。
3)用户数量多的平台能够保持较快的交易额,利于与外部增信机构合作,同时庞大的用户数量也是构建大数据风控系统的必要条件。以投哪网为代表,投哪网投资人数增长迅速,截至2015年7月18日投资人数已超过160万人,庞大的用户基数未来将在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及大数据增信方面给予公司巨大帮助。
4)资本实力强的平台能够抢先通过上市融资扩大自己的用户基数,同时因资本实力强较易与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利于与银行合作资金托管等业务。以宜人贷、陆金所、招商贷为代表,宜人贷、陆金所、招商贷三家公司都有望因背靠资本实力强大的机构而受益,其中宜人贷背靠宜信,陆金所背靠平安集团,招商贷背靠中天城投。
5)纯撮合平台的监管风险最小。以拍拍贷为代表我们判断纯撮合平台将有望利用其他平台因遭受监管而出现的业务空窗期实现市占率的大幅提升。

2、互联网基金代销:渠道重要性有望继续强化
根据证监会公开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截至2015年5月,共有281家获批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其中包括商业银行111家、证券公司98家、期货公司7家、保险公司4家、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2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6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53家。

同时,自2012年2月22日,首批4家机构(众禄、好买财富、诺亚、天天基金)获得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以来,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数量在过去的三年多时间里上升到了53家,在主要的销售渠道中排名第三,占比近19%,近年来占比逐步提升,互联网渠道在基金代销行业的重要性越来越不容小觑。
此次《指导意见》提出:“基金销售机构与其他机构通过互联网合作销售基金等理财产品的,要切实履行风险披露义务,不得通过违规承诺收益方式吸引客户;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资产配置中的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基金销售机构及其合作机构通过其他活动为投资人提供收益的,应当对收益构成、先决条件、适用情形等进行全面、真实、准确表述和列示,不得与基金产品收益混同。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开展基金互联网销售支付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客户备付金及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相关监管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只能用于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不得用于垫付基金和其他理财产品的资金赎回。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此进行解读:
1)肯定了互联网在金融行业的作用:《指导意见》支持从业机构与互联网企业积极开展合作,拓展金融产品销售渠道,并创新财富管理模式。我们认为“金融+互联网”具备双重属性:1)“金融”本身解决投资分配、风险控制、支付管理等问题;2)同时,投资者以“互联网”为依托作为流量入口,平台的体验性和项目的营销属性较强,传统金融行业通过互联网化的改造推动内部改革、强化场景应用优势、优化组织架构。

2)基金代销业务监管从未放松:证监会对于基金销售业务进行直接管控,并曾多次修改《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第三方独立机构等销售基金分别作了要求。此次《指导意见》强调了基金销售机构不得承诺收益、不得违规使用客户备付金,并要求基金管理人注意流动性风险。我们认为基金代销是目前互联网金融领域监管最为成熟的子版块,此次重申政策红线,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业风险。
3)独立基金代销业务有望出现互联网垂直领域龙头:现有基金销售相关业务包括基金销售、基金销售支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业务类别。其中基金销售支付指支付结算业务,需要取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指为基金投资人和基金销售机构之间的基金交易活动提供辅助服务的信息系统()。我们认为在互联网基金销售领域,综合性互联网平台(如淘宝等)并不具备场景优势,用户的金融产品购买习惯较难实现,因此在基金代销领域有望成就一批互联网垂直领域优秀企业。我们看好东方财富旗下天天基金网,作为首批获得互联网基金代销牌照的机构,借助财经资讯和“股吧”,目前在用户流量和用户粘性方面具备行业优势,是互联网基金代销领域最先实现盈利、且业绩持续爆发的公司。
3、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企业提高保险业务定价能力及效率
在“银、证、保”的三个细分子行业中,保险业由于精算定价复杂、投资盈利回报期长的特点,相对而言,受互联网的冲击较小。截止2015年5月,保险行业资金运用余额10.31万,保费收入1.17万亿,全行业利润合计1802亿,创历史新高。行业的规模及行业的盈利能力,决定了传统保险行业,或多或少,也将受到互联网的渗透。

一是传统保险企业,积极拥抱互联网渠道,开发更适合新兴渠道的产品。以中国平安及天茂集团为代表;
二是通过申请保险牌照(目前主要是产险牌照),创新型设计虚拟产品或服务的保险产品;并逐渐通过大数据定价等开展传统保险业务。例如,蚂蚁金服的众安保险,即为一例;三是不以谋求保险牌照为目的,而是切入保险领域的部分领域,主要体现在数据端、营销端、赔付端三个环节的相关服务;精算、定价及产品设计仍由保险公司提供。而且由于各环节紧密相关,部分公司会同时涉及到多个切入点。

4、征信:基础设施支撑作用将日趋显著
从国外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征信作为金融基础设施在社会金融服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金融机构会根据相关征信机构出具的权威征信报告为企业、个人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而与此同时,在社会活动的其他方面,如消费、就业等领域,征信也承担着重要的基础评判作用。我国征信行业发展起步相对较晚,尤其在个人征信方面,无论是顶层的纲要性法律、法规制定还是基础的信用数据采集等方面都尚未形成完整体系,虽然当前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可以出具企业/个人的征信报告,但距离真正意义上的广泛的商业应用仍有一定的距离。2015年1月5日,央行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成为我国征信行业发展中的里程碑事件,首批8家机构被要求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这预示着个人征信牌照的正式发放进入倒计时,我国个人征信行业千亿市场正逐步打开!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征信的基础支撑作用将显得格外重要,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将加快征信行业的发展成熟: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更偏线上展业,因此在其风控流程中,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甄别将显得格外重要,而互联网金融企业除了获取客户提供的基础身份信息以外,只有通过征信公司的交叉验证以及客户其他维度数据的信用模型评估才能形成有效的“客户画像”,进而为其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企业中沉淀的用户行为数据也将成为征信企业重要的信用评估数据来源,典型的如黑名单用户数据等,可以成为个人征信基础信用数据库的重要补充,与此同时,随着监管机构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诈骗、洗钱等金融犯罪重视程度的提升,征信企业在互联网金融企业风控流程中的作用将进一步凸显,也必然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和征信企业之间形成更为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

5、互联网消费金融:尚待挖掘的新蓝海
在互金指导意见中,消费金融也是政策明确支持的方向,意见提出将鼓励消费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同时也支持相关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拓宽金融产品销售渠道与产品形式。我们认为,国内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正面临着天时地利人和等诸多有利因素,我们看好相关领域的爆发式增长机会。
过去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主要是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但是由于机构数量有限且在消费场景和风控手段上存在不足,国内消费金融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不过,近年来,互联网平台,如阿里、京东等企业,纷纷推支付宝花呗、京东白条等消费金融类产品线,充分利用其海量用户群体以及电商销售平台的优势,为用户提供商品赊销、分期付款等服务,获得良好的推广效果。

我们看好消费金融与互联网结合后的行业空间,认为随着新一代消费者消费习惯的转变、各互联网公司消费金融产品创新的不断推出,加上政策鼓励态度的明确,互联网消费金融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期。首先,从行业规模来看,美国消费类信贷占据了银行整体信贷规模的2/3左右,规模以万亿美元计,但在国内,消费金融在信贷中的比例还非常低,但如今的80后、90后借钱消费的习惯已经逐步养成,整个行业未来增长空间巨大;其次,过去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受制于消费场景与风控手段,在产品设计和服务体验方面都存在不足,但通过互联网电商平台或互联网金融平台,相关企业可以为为用户提供快速灵活、创新便捷的消费金融服务,并能够有效控制风险,从而充分行业潜力。我们预计,国内消费金融行业的规模也将迅速由目前的千亿级向万亿级迈进。

我们认为此前资本市场重点关注的供应链金融是互联网金融在企业端的渗透与变现,而消费金融则是互联网金融在消费者端的渗透,有望成为众多上市公司未来重要的盈利方向,部分上市公司,如苏宁云商,已经开始加速布局相关业务。我们认为,具备消费场景或者用户流量的企业,如电商平台、零售集团、旅游公司、O2O以及具备较大用户流量的互联网平台,都可以进行相关的业务转型,相关领域将成为资本市场未来重要的新兴蓝海。

6、股权众筹:助力初创企业发展,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
意见明确股权众筹融资为主要监管领域。与目前主流的产品众筹不同,意见定义股权众筹融资模式“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活动”要求“必须通过股权中融资中介机构平台进行。”目前,全国共有32家股权众筹平台,占整个众筹行业比重为25%;成功募集资金的项目有261个,筹资总额预计15亿元以上。天使汇、创投圈、原始会目前处在行业领先地位。

股权众筹将助力初创企业融资。意见指出“股权众筹融资方应为小微企业”,明确股权众筹为小微企业、初创企业服务,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目前国内股权众筹的筹资者主要是初创企业,这些初创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筹资的难度非常大,但是又急需资金支持公司初期的运营。截止到2014年年底,股权众筹筹集资金主要投向领域是本地生活服务类,占比34%;其次为移动社交类,占比26%。

鼓励规范发展股权众筹,两类公司受益。意见鼓励股权众筹模式服务创新企业,同时要求规范行业发展。我们认为两类公司将受益:一是互联网企业,也就是现有的众筹类平台,他们满平台的资质要求具有先发优势;二是产业园区和致力发展创客空间的公司,对于创业企业的支持使他们间接受益。
1、中科金财:打造互联网银行生态圈
公司定位以大资管为核心的互联网银行生态圈,帮助中小银行在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大银行同业挤压的背景下进行转型,通过云平台为其提供资产管理支持以及信贷支持;
获取金融资产交易所牌照,打造资产证券化交易平台。通过发起设立“北京中关村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参股安粮期货、增资金融资产交易所等,为构建全牌照的大资管生态圈打下良好基础,在此基础上上,面向4万亿规模的可证券化资产,开展通道、产品设计、交易等相关业务;
完善金融基础服务,丰富生态体系。除了借力金融资产交易所打造资产证券化交易大平台以外,公司也在不断丰富其他的金融基础服务,公司前期公告的定增预案中拟投资建设互联网金融云中心,包括定位“金融资产交易和互联网投融资服务”的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金融灾备平台、金融云计算基础支撑平台和金融大数据分析平台。以上业务都是当前银行业务变革阶段亟需的专业化能力,对于中小银行而言,受制于人才、资金等的限制,相关业务的研发能力有限,公司以此为切入口,有望深度绑定一大批积极进取的中小银行客户,并深度介入银行业务甚至实现银行部分业务的全托管;
有望深化信贷一级市场服务,完善激励机制。我们预计公司业务范围未来不仅局限于资产交易,还有望面向企业与个人提供信贷一级市场服务,包括面向个人的信用授信、住房抵押以及面向企业的供应链金融与过桥贷款,与此同时,在征信等领域公司也有望进行相关的布局,与此同时,公司也在不断进行高端人才方面的储备,通过人才的引进以及良好的激励机制,支撑公司的整体战略。
2、中天城投:控股招商贷,增强平台资本实力
公司是贵阳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地产业务发展迅速。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达到113.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达到16亿元。公司的房地产业务发展迅速,2014年合同销售额达到186亿元,2010-2014年4年CAGR为31.6%。公司目前拥有土地储备超过2000万方,可供5-8年开发。公司的杠杆率有所降低,2014年净资产负债率在50%。

公司控股招商贷,增强平台资本实力。2015年公司以3.3亿参股合石电商(招商贷),占55%股权。招商贷是西南地区最大的P2P平台,2013年6月上线运营,截止2014年底累计撮合31亿元。2014年收入4029万元,利润1528万元。中天城投的参股,使得合石电商(招商贷)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从扩张到1.11亿元,大大增强平台的资本实力。
3、东方财富:龙头地位显著,业绩爆发已现
流量+粘性”成就公司竞争地位: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财经资讯综合服务平台,以财经资讯以及互动财经平台为基础,不断集聚核心流量价值、拓展盈利模式,将广告媒体价值、产品营销渠道价值逐渐转化为公司的经济价值,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公司旗下“东方财富网”是我国用户访问量最大的互联网财经平台之一,在向用户提供海量的财经资讯以及数据的同时,培育了庞大的用户群体和行业领先的用户黏性,形成公司在网络财经服务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日均覆盖人数以及用户有效浏览时间均处于行业第一,远超同业竞争者。
市场火热带动基金代销业务迅速增长:公司一季度实现净利润2亿元,单季度利润超过2014全年。由于投资市场火爆,公司活期宝的销售占比由去年年中的82%下降为目前的66%,非货币类基金销售比重的增加直接导致公司佣金收入的提升。上半年,受到资本市场热度回升的影响,公司的基金代销业务进一步发展,基金代销额突破4000亿元(去年同期761亿元,同比增长426%),公司金融电商业务收入预计实现13.86亿元(去年同期0.99亿元),同比增长1300%。
一站式金融服务大平台,中介业务到财富管理业务的巨大转折:公司拟收购全牌照的综合性券商西藏同信,拼接东财在流量方面的优势,同时受益于“一人一户”制度的放开,将直接为公司的经纪业务带来利好。东财立志于成为东方的嘉信理财,未来将集基金代销、经纪业务、财富管理等业务为一体,成为综合性的金融服务大平台。
4、银之杰:稀缺牌照资源彰显卡位优势
公司是A股市场最纯粹的“个人征信”标的:1)旗下华道征信成为央行首批允许开展个人征信准备业务的八家试点企业之一;2)去年收购亿美软获取优质个人数据端资源,为后续个人征信业务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伴随个人征信牌照的逐步落地,预计后续相关的布局工作将进一步加快;3)公司近期公告29亿增发预案,其中19亿用以建设以大数据技术为核心的征信大数据服务平台,可以预见未来公司无论是在数据端、模型端、产品端以及市场端都会进行快速开拓。
斩获互联网保险牌照,业务生态再度丰富:近期保监会同意公司发起设立财产保险公司—易安保险,公司出资占比15%,按照易安保险的筹建申请内容和中国保监会的审核意见,易安保险将以互联网保险为特色开展筹建和经营。易安保险此次收获的牌照是继众安保险之后第二批互联网保险牌照,含金量十足,相较A股其他“互联网保险标的”单一的保险渠道销售不同,公司借助易安保险,可以充分介入保险产的设计、销售等全部环节,未来结合其自身互联网金融业务所营造的业务生态,有望推出一系列创新型的保险产品。考虑到此前众安保险一级市场的估值已经达到80亿美元,公司收获互联网牌照之后不仅业务生态进一步丰富,其市值空间无疑也将进一步打开。
另外,公司储备多年的印控机中标光大银行集采,与此同时,面向企业客户进行支票自动收取、清算的票联业务在深圳试点运营,两大新业务都将为公司提供更加坚实的业绩支撑。
5、世联行:金融业务风控优势突出
公司是全国最大的新房代理行,金融业务发展迅速。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达到33.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达到3.94亿元。公司主业是新房代理销售,2014年代理销售额为3218亿元,目前市场份额已超过5%。公司的金融业务起步于2012年,在2014年得到快速发展,2014年投放额达19.7亿元,金融业务的毛利占公司毛利的%。

公司金融业务风控能力强,通过纯撮合平台放量可能性大。公司目前金融产品主要为服务代理销售客户的新房首付贷,未来金融产品扩张也主要围绕服务住房领域。公司对于服务与这一领域的金融产品风控能力强:1)审核成本低,道德风险小。目前公司金融产品的借款人主要是公司代理销售业务中的购房者,借款人资质审核成本低,同时借款者借款基于真实的交易,道德风险小。2)公司房产评估经验和数据丰富,利于风控。3)根据公司目前的金融业务经营数据,逾期率在1%以下。我们认为公司金融业务通过纯撮合平台放量可能性大,主要基于以下三点:1)公司金融产品潜在需求大,仅以公司目前的首付贷产品分析,按公司年代理销售额4000亿,金融产品15%的渗透率,平均每笔借款为房款的10%计算,公司每年金融产品的成交额就有60亿的空间,再加上新的金融产品推出,潜在需求非常大。2)公司已开始运营P2P平台,公司的世联集金App已上线运营。3)公司风控能力强,在指导意见对纯撮合平台不做增信要求下,竞争优势强。
6、恒生电子:互联网金融创新先驱,打造金融IT云生态
国内唯一一家全业务金融IT商,正在构建完整金融云体系:1)公司产品全面覆盖证券、基金、信托、银行、保险、私募等领域,占有率业内领先,并在证券核心交易系统、基金资产管理系统、银行财富管理平台等领域占据垄断优势;2)依托传统金融IT系统优势,恒生正在构建“iTN+七朵云”体系,通过系统与平台连接各类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公司,形成完整的金融生态圈与交易体系。
阿里体系提供支撑,未来变现模式与想象空间巨大:2015年6月,马云等将其持有的浙江融信股权全部转让给蚂蚁金服,蚂蚁金服通过浙江融信间接持有公司20.62%股权,成为公司的大股东。我们认为,蚂蚁金服无论是在B端商户资源还是C端用户方面都有着巨大的优势,恒生成为蚂蚁金服体系中的一员后,可以将自身B端的优势与蚂蚁金服的业务资源进行良好对接,通过资产证券化、资产质押融资、基金销售、证券经纪业务等丰富的业务形式来进行变现,具备很大的想象空间。
我们认为,恒生电子将在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的结合过程中,充分发挥其系统平台与业务理解优势,对接各类金融资源,最终实现丰富的金融产品定制与交易,公司虽然没有获得传统金融牌照,但是却可以充分利用平台优势,在所有的金融产品交易中获得分成,从而形成金融业务的盈利模式。虽然短期配资行业面临较大监管压力给公司部分业务开展造成一定影响,但我们认为这不会对公司的整体战略和未来空间造成影响,因此继续推荐。
7、新湖中宝:参股U51,大数据运营能力强
公司地产主业发展平稳。公司主业是房地产二级开发和一级的海涂开发,项目主要分布在长三角、天津、沈阳和九江。目前公司房地产业务发展平稳,2014年营业收入为110.3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0.82亿元。从房地产销售看,公司的房地产销售发展平稳,2014年合同销售额达到72.97亿元。公司目前拥有土地储备超过1300万方,可供5-8年开发。


公司参股U51.COMINC,信用卡大数据支撑P2P发展。公司以5000万美元认购U51.COMINC的优先股,持股比例14.29%。U51.COMINC以“51信用卡管家”起家,覆盖中国超过1/10的信用卡持卡人群,积累大量账单信息数据,是信用卡大数据公司。之后U51.COMINC通过信用卡大数据开始为用户提供网络借贷业务,2015年5月撮合平台51人品APP上线。U51积累的大量的信用卡数据为P2P业务提供了风控支撑。
8、长亮科技:产品线扩充加速,转型步伐逐步加快
公司业务线完备,尤其在核心系统领域处于业界领先地位,去年以来公司积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外围系统的产品线扩张,在传统银行机构以及互联网金融领域都获得了良好的市场突破:
核心系统领先地位不断强化。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较强的核心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厂商,在当前金融IT不断创新的趋势下,银行核心系统整体的更新换代有望加快,以此为契机,公司有望获得更多的核心系统订单,尤其在股份制银行领域,公司已经获得了相应的突破,这一方面充分印证了公司强大的市场开拓能力,另一方面以此为标杆,公司也有望在未来进一步获得大型核心系统的订单;
中标微众银行核心银行系统意义重大。公司前期中标微众银行核心系统,再次印证公司在相关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公司有望以此为契机,打造互联网银行解决方案先导者的形象。而且,由于互联网银行本身的基础ICT架构和传统银行有所差别,公司通过微众银行的案例,也有望进一步提升整体产品线在不同属性业务中的适配度,为后续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提供技术支撑;
收购银商资讯切入预付卡运营领域,打响向互联网金融领域开拓发展的第一枪。公司收购银商资讯是其尝试商业模式转型的重要一步,考虑到公司前期积累了大量的银行客户,与此同时又和微众银行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认为其收购的预付卡业务有望和公司原有客户群形成良好互动,此举也有望成为公司切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重要突破口。
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平衡性风险。互联网金融是高度创新性的行业,新的金融业态层出不穷,当前政策导向趋向于在适当监管下鼓励行业的健康发展,但如果未来互联网金融过度发展导致出现金融风险的放大,则监管有可能趋紧导致创新趋缓。观经济大幅下滑的风险。金融最终是建立在实体宏观经济之上的,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大幅下滑,则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金融实体可能面临经营困境。
(来源:东方证券作者:浦俊懿、竺劲、张良卫、张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