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购及经营活动中发票与收据的入账规定
在企业的采购及经营活动中,涉及损益的项目(如费用、采购最终转入生产成本或销售成本的情况)以及涉及资产增加的项目(如原料采购、购买机器设备、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正式发票才能入账,收据一般不能入账。因为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单位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否则不能所得税税前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企业采购商品或接受服务应当取得正式发票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收据通常不是正式发票,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作为记账依据。
一、小额零星支出
500元以下的收据是可以入账的,但必须是国家规定的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开具的收据,例如食堂买菜花费500元,可以凭收据入账。自制收据不可以入账,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二、往来款项相关收据入账
如果收据收取的款项为往来款项,企业可以入账,但一般不能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例如收到下属单位归还的借款,不存在纳税义务,可以开具税务局监制的收据入账。涉及往来类(不能与收入费用挂钩)的收据可以用来做账;付款收据也可做账,但计算企业应税所得时不得在税前扣除。
这样做的好处有:
(1)可以降低账面上的未分配利润
(2)可以延迟纳税
(3)可以解决公司其他应收款、大额挂账的风险
三、内部收据
单位内部自制的收据,用于记录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这类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
四、行政事业单位收费
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如防疫费、环保费等,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作为合法的费用凭据入账。
五、特殊项目
某些特殊的收据,比如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收费、行政罚没收据也可以入账。
六、涉及损益的项目
对于反涉及损益的项目,必须取得正式发票才能所得税税前列入;所有费用均需要发票,所有采购(最终要转入生产成本、销售成本)也需要取得发票。
七、具体案例分析
比如房租收据,如果是支付房租的一方,可以先用收据入账,但应及时取得发票;如果不能取得发票,则需在汇算清缴时调整利润,缴纳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