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详解
一、什么是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购买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部分,涉及原材料、设备及服务等采购环节。
销项税额则是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向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金额,体现于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收入中。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类型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用于抵减应纳增值税额的有效合法依据。主要涵盖以下类别:
- 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标准增值税专票、运输业专票及机动车统一发票,亦包括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专票。
- 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通过海关缴纳税款所获取的票据,注明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 农产品收购发票:购入农产品时用于计算进项税额的凭据。
- 农产品销售发票:适用于农产品销售端的类似用途。
- 税收缴款凭证:如代扣境外劳务增值税完税证明,其注明税额可用于抵扣。
三、进项税额转出情形
一般纳税人购进税额若用于不可抵扣项目或取得无效凭证并已申报抵扣,则须执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四、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
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进项税的主要情况如下:
- 用于简易计税法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员工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事项。
- 因非正常损失导致无法使用的购进货物及相关服务。
- 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后所消耗的相关进货物资及配套服务。
- 不动产及其相关的建材、设计服务受损情形。
- 不动产在建工程损耗引发的购入材料与专业支持费用。
- 特定高风险或易滥用行业提供的金融服务、餐饮及其他居民生活相关服务。
- 国家财政部门及税务总局指定的其他限制场景。
同时,存在以下状况也将导致无法进行进项抵扣:
- 使用不合法规或异常的抵扣凭证;
- 未满足资格要求(例如会计制度不健全、资料失真或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完成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