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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他是计算机天才,是巨星,是一代传奇人物。
也有人说,他是伟大的商业领袖,深刻地改变了世界。
还有人说,他喜怒无常,是偏执狂,是疯子。
他,就是史蒂夫·乔布斯,苹果公司联合创始人,美国发明家和企业家,横跨计算机和时尚行业的标志性人物,改变了全球个人电脑、音乐、移动手机、应用软件、平板电脑、书籍等多个行业。
他21岁创立苹果公司,几十年间亲历了苹果的起起落落,先后领导缔造了麦金塔计算机、iMac、iPod、iPhone、iPad等风靡全球的电子产品,深刻地改变了现代娱乐和生活方式。

2011年,56岁的乔布斯因病去世。
全球媒体纷纷推出专题报道,疾呼“世界痛失奇才”;全世界成千上万的果粉涌向美国总部、各地苹果零售店,以各种形式进行悼念,纪念他们这一代人的精神教父离开。
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曾这样评价:乔布斯是美国最伟大的创新领袖之一,他的卓越天赋也让他成为了这个能够改变世界的人。
那么,史蒂夫·乔布斯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今天我们来分享《史蒂夫·乔布斯传》这本书——乔布斯唯一授权的官方传记。

作者是美国作家沃尔特·艾萨克森,著名媒体人,曾出版过《本杰明·富兰克林传》《爱因斯坦传》等多本畅销书。
这本书为我们呈现了一个立体化的乔布斯。
作者在病逝前与乔布斯进行了40多次的面对面交谈,加上采访了乔布斯100多位亲朋好友,包括家庭成员、同事、朋友、竞争对手等,采访内容不受限,乔布斯本人也不干涉,才有了这本独家传记。
谈到过往同事、合作伙伴和竞争对手,乔布斯直言不讳,甚至尖酸刻薄。
他的激情、反叛、完美主义、艺术素养、商业嗅觉、残暴和控制欲,都在书中淋漓尽致得到展示。
让我们来分享书中的三个内容,分别是反叛的嬉皮士与佛教禅宗的狂热者;追求完美主义的商业领袖;富有激情的理想主义者。
反叛的嬉皮士与佛教禅宗的狂热者
上世纪60年代,美国兴起嬉皮士运动,部分年轻人蔑视传统,抛弃道德,远离主流社会,他们挑战权威,反叛主流文化,以不兼容于主流社会的独特方式生活着。
乔布斯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13岁时,因为《生活》杂志刊登的非洲儿童饥饿照片而向父母宣布“再也不想崇敬上帝”,从此,他再也没有跟父母去过教堂。
上了中学,他没有什么同龄朋友,却认识了几个喜欢迷幻药和反主流文化的高年级学生。
大学入学不到一年,因为不想上必修课而申请退学。
虽然退学,但他喜欢大学校园,专门挑一些感兴趣的课程去旁听,直到一年后才离开校园。
在大学里,乔布斯像一个边缘人物,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
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光着脚走路,下雪天喜欢穿凉鞋。
从小乔布斯就迷恋东方精神、佛教禅宗,十几岁的时候,他就喜欢吃素食和冥想。
迷恋禅宗的结果之一是,他经常不洗澡,看起来邋遢,身上味道重,被不少人诟病,这个习惯直到多年后他成为《时代》周刊年度风云人物、亿万富翁也没有多少改变。
上大学不久,乔布斯结识了校友科尔基,他也是禅宗爱好者,两人经常一起探讨生命意义,分享禅宗读物,三五成群地去当地的寺庙参加爱心活动,到禅宗中心吃素食。
1974年,乔布斯19岁,为了想要弄明白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如何融入这个世界,他跟公司辞职,说要去印度寻找精神导师,遭到同事们的嘲笑。
他丝毫不理会,按计划启程,到了新德里,他吃坏肚子,突发痢疾、高烧不退,体重下降,但他依旧走走停停,在印度的各个村落游荡和体验。
这是一段苦行体验、感官剥离和返璞归真寻求自我启蒙的经历。
7个月后,乔布斯离开印度。这次印度之旅对他影响深远。
他深刻反思了东西方的文化差异,觉得西方的理性思维通过学习而得来,有其局限性,在一个违背人性和追求效率的环境呆久了,会让人忍不住焦躁甚至疯狂。
而在印度,由于文字使用少,当地人的直觉非常强大。乔布斯认为,这比理性思维更为强大,直觉尊重人性,让人更容易感受到现实环境,将事物看得透彻些。
对东方精神、佛教禅宗的迷恋,使得他的情感理解能力超强。
这些直觉体验和人文思考,注入了他后来打造的产品中,尤其随着iPhone在全球市场的流行,以前大家只关注手机的技术和实用性,后来设计和用户体验成为热门话题,深刻地影响了整个智能手机行业的发展方向。
在乔布斯的一生中,他几乎每天都会抽出时间静修、冥想,吃素食的习惯一直持续到他去世。
为了寻求自我,探寻生命价值,年轻的乔布斯在各种文化的熏陶下,集“素食主义与佛教禅宗,冥想与灵性,迷幻药与摇滚乐”这几样标志性的行为于一身,这既塑造了他的个性,也影响了他后来所有的发明和创造。
追求完美主义的商业领袖
乔布斯的父亲是一位机械师,喜欢修理汽车,业余靠翻新二手车赚点钱。
父亲想把自己对机械和汽车的热爱传递给儿子,经常教会他辨认汽车设计的各种细节。
乔布斯从小耳濡目染,父亲对追求完美的手工技艺让他印象深刻,经常教育他,即使在人们看不到的地方,也要把产品的背面或内部细节做到最好。
长大后,在他创造的众多产品中,即使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他也会很关心。
麦金塔电脑早期内部电路板的设计被他否决,原因是其中的线路不够直。
为了确定Apple II箱子的塑料应该采用哪种米黄色,合作公司提供了超过2000种不同的米黄色,但没有一种让乔布斯满意。他甚至想要创造一种全新的颜色,后来是同伴阻止了他。
高中时,乔布斯认识了学校风云人物斯蒂芬·沃兹尼亚克,苹果公司的联合创始人,Apple II的发明者,乔布斯早期最重要的合作伙伴。
在外人看来,乔布斯与沃兹是两类人。
乔布斯从小不喜欢上学,喜欢挑战权威,不是频繁换学校就是中途退学。
他非常聪明,富有激情,对技术狂热,有时极富魅力,有时冷酷残忍。
而沃兹性格单纯,成绩优秀,是老师最喜欢的学生。
他天资聪颖,尤其精通电子学、工程学,17岁时已经是微芯片设计的专家,是学校的传奇人物。
苹果早期合伙人韦恩曾经说过,乔布斯有时候像恶魔附身,而沃兹像是个被天使控制着的孩子。
虽然个性不同,但两人一见如故,第一次见面就在路边聊了很久,他们都喜欢计算机,迷恋技术,还时常喜欢设计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来搞恶作剧。
两人都热爱音乐,沃兹让乔布斯迷上了鲍勃·迪伦,他们一起追随迪伦的行踪,一起收集音乐磁带甚至盗版磁带。从此,鲍勃·迪伦成为乔布斯一生中最崇拜的歌手。
沃兹说:“我们有如此多的共同点。一般来说,我很难向别人解释清楚我做的设计,但史蒂夫一下子就听明白了。”
1976年,21岁的乔布斯和26岁的沃兹联手创立了苹果电脑公司。
乔布斯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渴望掌控一切。有时他提出一些不合常理的想法,总能让沃兹相信并努力达成。
作者总结道:“你意识到那是不现实的,但他就是有办法让他变为现实”。
乔布斯后来回忆说:“我们是最佳拍档。”乔布斯佩服沃兹在技术设计方面的才华,沃兹则佩服乔布斯的商业能力。
他们合作创造的Apple II,真正开创了个人电脑产业。
有人说,沃兹设计了一部伟大的机器,但如果没有乔布斯的话,这部机器到今天只能是业余爱好者的藏品。
乔布斯本人算不上一个工程师,却激情十足,能够不断带领团队完成看上去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进而改变计算机产业的进程。
他对想要创造的东西有一种执著,执著于制造出完美的产品。如果不完美,便是垃圾,没有中间位置。
在他手下工作太难了,工作成果要么是最棒的,要么是垃圾。假设有哪个人不愿意把产品做到极致和完美,那他就是蠢货。
尽管他喜怒无常,甚至会在开会时大喊:“你这个蠢货,从来没把事情做对过”。
但一位同事说,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但能够和他一起开创未来,“我真的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
在乔布斯的影响下,他的团队每天干劲十足,向往着制造出一部完美的产品,而不仅仅只考虑赚钱。
这就是乔布斯,一个控制欲极强的完美主义者,擅长利用眼神、言语、气场等达到让事态或人屈从于他的超强意志。
在他心目中,世界上没有什么规则和现实可以约束他,他是天生的商业领袖。
富有激情的理想主义者
虽然乔布斯迷恋佛教禅宗,但他是一个激情十足的行动家,这让他很难真正实现内心的平和,他喜怒无常,没有禅修者身上该有的圆润气质。
如果他对某样东西感兴趣,那么他就全情投入,将自己发挥到非理性的极致状态。
他把产品当作艺术品在打造。他不允许利润排在“制造伟大的产品”之前。
多年来,那些失败的项目不乏拥有前卫的理念,这让他时常与管理层发生激烈争吵。
大多数黑客都喜欢改装电脑,往上面安装各种零配件,对此他无法忍受。
他和苹果公司将硬件、软件和内容无缝整合,打造了一个封闭的生态系统,这也是后来苹果系列产品最大的竞争优势。
此外,他非常善于“笼络”人心,他可以让团队所有成员相信——自己正在创造革命性的产品,自己正在成为改变世界的人。
早期为了说服沃兹跟他一起创立苹果公司,将设计出来的产品商业化,他没有直接说产品一定能赚钱。
他对沃兹说:“在我们的一生中,至少有这么一次,我们会拥有一家公司。”这句话像是施了魔法,让沃兹觉得这比成为富人的诱惑还要大。本来犹豫不决的沃兹立马就同意了。
有一名程序员叫阿特金森,是神经系统科学专业博士生,他曾拒绝加入苹果公司。
乔布斯为了说服他,滔滔不绝讲了三个小时,最后他说:“我们正在创造未来,想象一下在海浪的最前端冲浪是什么感觉,一定很兴奋刺激吧;再想想在浪的末端游泳,有什么意思呢?来苹果吧,你可以吸引全世界的目光”。
阿特金森入伙了。后来成长为设计团队的核心人物。
激情是艺术家的特质,乔布斯就是一位富有艺术家气质的商业领袖。他总是有意识将自己置身于艺术与科技的交汇处,他的产品是他个人特质的延伸。
大学退学时,乔布斯并没有离开校园,他时常旁听一些有意思的课程,比如书法课,“字母、组合、空间、颜色,这其中蕴含的美妙和况味是科学无法捕捉的,这使我沉迷”。
在他创造的产品中,科技一定是完美的设计、体验、精致、人性化乃是浪漫的结合体。
正如乔布斯走到生命的最后,回想起年轻时的梦想,他说他想创造伟大的发明,而不是赚钱。
“尽我所能,将此生放回历史和人类思想的长河”。
在一次访问斯坦福大学的课堂之后,他抱怨这一代的孩子,比他那一代更加物质主义,一心只想追求名利。
在他那个年代,理想主义之风至今影响着他们,“我们那时的同龄人,大多数人的心里都永远打下了理想主义的烙印”。
1997年,重新回归苹果公司后,乔布斯主导了苹果“非同凡想”系列广告,那段经典的广告词至今广为流传——
致疯狂的人。
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是生非。他们格格不入。
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
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
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了寻常事物,推动人类向前迈进。
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
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这段广告词称得上是乔布斯的人生注脚。
如果你对史蒂夫·乔布斯感兴趣,那么我们推荐你看看这一本内容全面、细节丰富的《史蒂夫·乔布斯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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