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废硫酸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等8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
其中两项关于农村污水治理的文件,相信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不过据《环保水圈》的观察,这两份文件早在今年9月,就已经公开亮相过。
当时,小编就《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还写过一篇文章进行了部分解读。文章链接:生态环境部发出明确信号:农村污水治理,要歇一歇了!|水圈
不同的是,当时两份文件还处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这次已经是“审议并原则通过”。也就是说,针对农村污水治理的行动,正式开始了!
结合刚刚开启的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中提及的“某些关注重点”,可以大胆猜测:接下来一段时间,生态环境部对农村污水治理的发力方向,基本定调了!

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提及的重点关注中有两个方面格外亮眼,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这显然与农污设施和黑臭水体问题不谋而合。
农污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看似一个问题实则两个问题,即建设和运行。关于这两点,《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甚至用了三大点来进行规范和约束。
第五条“加强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中提到:确有必要建设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要统筹考虑厕所粪污治理。
第六条“强化设施建设和运维质量管理”中提到:保障污水收集系统、处理设施建设质量和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评估。◎戳此了解水处理项目建设、管理痛点
第七条“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改”中也提到诸如“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的,加快配套收集系统建设”、“对存在已到更新淘汰年限、年久失修、因洪水等自然因素造成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损毁等情况的,要及时更新改造”等明确且清晰的治理路径。同时也给这些整改行动规定了期限:原则上 2 年内完成整改。
可以看出,为了督促必要农污设施建成和建成设施正常运行,生态环境部这次算得上面面俱到了。◎戳此深入学习污水设施设备技术管理体系知识
会议也提出,......深入谋划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大治理和监管力度......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污水收集困难、管网建设滞后、设备长期闲置、运维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已经被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盯上了。
而针对黑臭水体问题,会议也强调,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对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主要从黑臭水体识别、排查与清单编制、成因分析、开展治理、成效验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等方面明确了工作流程和要求。例如,
◎ 农村黑臭水体识别“以感官判断为主,非必要不监测”。其中监测指标包括透明度、溶解氧、氨氮 3 项,任意 1 项达到阈值要求即判定为黑臭水体。

监测指标阈值|图源:生态环境部
◎ 分析水体黑臭成因,包括外源污染调查(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养殖污水、农田排水、垃圾及其他污染源等)和内源污染调查。其中,针对生活污水重点调查产生排放现状和水收集处理现状,可根据需要分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 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源头治理设施管护,特别是做好厕所粪污、畜禽粪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管护。
◎ 综合考虑、合理选择低成本、易维护、高效率的治理模式。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生态化等措施进行治理,降低治污成本。
◎ 鼓励村民监督并提供排查线索;鼓励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有专人负责,定期巡查和保洁水体;鼓励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管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
大会指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印发后,要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与农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切实巩固提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农村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显而易见的,无论是农村生活污水还是黑臭水体,治理速度都慢了下来,治理质量被提上了日程。“农村污水治理,要歇一歇了!”已经从明显信号潜移默化的转变为实际行动了。

既然治理方向有所明确,那么具体治理措施是什么呢?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第四条“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中提出: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采取管理或/及工程措施,选择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处理等模式,分阶段对农村生活污水应管尽管、应治尽治、应用尽用。
具体的施行措施,我们也简单归纳了几个大家可能比较关注的点:
1)可以建立简单化粪池,就近就地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2)可以纳管或建设集中收集贮存系统,转运至城镇污水厂处理;3)加强隔油、沉淀等预处理;4)充分调研农村常住人口及污水产生量,避免处理设施设计规模偏大;5)污水水质水量波动较大的村庄,宜采取抗冲击负荷能力较强的处理工艺;靠近重要水体的村庄,宜采取污染物去除率更高的处理工艺。
这些“因地制宜”的措施里,包含了居住分散的、距离城镇较近的、临近重要水体的、人口集中度高的、干旱缺水等绝大部分的村庄类型。
对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措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也提出了三点总体要求,即整县系统治理黑臭水体、优先选择资源化利用措施和严控将水体“一填了之”。
整县系统治理黑臭水体,即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整县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坚持以污染源头管控为根本,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的基本技术路线,选择治理措施,明确整治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加强水面及沿岸垃圾清理;
设有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引导养殖散户完善粪污收集、贮存设施;
依法排查整治违法网箱围网养殖;养殖尾水集中排放期,依法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加强城乡统筹污染治理,如禁止违法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等等。
做好农村黑臭水体周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强监管,防止农村工业企业废水直排。◎流域治理高手教你搞定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其中,在因地制宜开展系统治理时,还需要预估所需工程措施、工程量和实施周期。《环保水圈》认为,如果这点能严格落实,很大程度可以从源头改善“农村污水治理滞后”的情况。
优先选择资源化利用措施,即优先采用资源化、生态化治理措施。
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考虑就地就农资源化利用,鼓励黑臭水体治理与村庄景观建设相结合。
鼓励符合一定标准规范的畜禽粪便还田,鼓励种养结合。
鼓励改造升级网箱粪污残饵收集等环保设备,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循环水和进排水处理设施。
因地制宜治理农田退水,鼓励农田灌排系统生态化改造,推进农田退水循环利用。
严控将水体“一填了之”,即实事求是对控源截污后干涸消失水体的处理进行规范。
实践发现,不少农村黑臭水体的水源主要是污水,控源截污后,导致水体干涸消失。
《工作指南》规定,实施并完成控源截污措施后,确因无水源而导致水体消亡的,应进一步核实原水体是否具有防洪、排涝、灌溉等功能。若无相关功能,在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覆土、转变农田或其他相关建设。
生态环境部反复强调,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也表示“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
不出意外,这次环保风暴也将吹到农村地区。

“对症下药”治理农村污水现存问题,放慢脚步“治理好每一处”。毫无疑问将成为接下来一段时间的必然走向。
至于大家最关心的钱的问题,《指导意见》也给出了相关解决手段 -- 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包括省(区、市)专项资金,EOD模式,县级财政,农户付费等多方筹措资金。
对于以上提及的农村污水治理方向,大家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畅所欲言~
来源:生态环境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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