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如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侵犯个人信息法应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或者处理个人信息未履行本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拒不改正的,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或者停业整顿、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吊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决定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担任相关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七条 单位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之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消费者如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 个人信息慎保管
消费者的身份证件、银行卡号、支付密码、支付二维码、验证码等属于重要的个人信息,务必妥善保管,切勿轻易提供。在必须提供身份证件的场合,可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有效期等内容,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个人信息。此外,消费者办理各保险金融类业务时,工作人员均不会主动向消费者索取账号密码、支付密码,消费者如果遇到需要提供密码的情况,包括线上链接等,请提高警惕、谨防风险。
☒ 代办业务需谨慎
申请办理贷款、理赔、退保等业务,甚至提出投诉时,通常需要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消费者应避免提供个人信息给不明身份的人员代为办理。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以“代索赔”“代投诉”等名义,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在此过程中,消费者除需支付高额的所谓定金或服务费之外,还可能存在个人信息被倒卖或恶意使用的风险。因此,建议消费者亲自办理相关业务,确有不便的,可联系相应机构进行咨询办理。
☒ 官方渠道享服务
消费者勿通过不明身份的人员、未知链接及二维码下载的APP等购买或办理保险金融业务,应通过保险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电话或营业场所办理业务。此外,APP的手机权限授权需谨慎,建议消费者谨慎确认授权,如位置信息、麦克风、通讯录、通话记录、下载安装其他应用等,防止信息泄露风险。
☒ 保险金融知识勤学习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险金融机构近年来不断开展各种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线上线下形式丰富多样,不断向社会大众传递更多保险金融知识。消费者可通过银保监官方渠道、保险金融机构了解等方式,主动获取各类金融知识,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保险公司不得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请勿参与非法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