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粮即将从南到北逐步收获上市,根据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六部门日前发布2016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今年,国家继续在主产区实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

执行产区:
小麦主产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
早籼稻主产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5省(区);
中晚稻(包括中晚籼稻和粳稻)主产区: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11省(区)。
执行时间:
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当年5月21日至9月30日;
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当年7月16日至9月30日;
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8省(区)当年9月16日至次年1月31日,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2月末。
最低收购政策:
2016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
早籼稻(三等)、中晚籼稻(三等)和粳稻(三等)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3元、138元和15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