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敏:
答好“两张卷” 奋进新征程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下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下称《规划》),这是我们国家面向知识产权事业未来发展作出的重大顶层设计,绘就了新时代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宏伟蓝图。
如何答好这“两张卷”,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落地落实,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保障?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聚焦当前知识产权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做好行政、司法保护有机衔接。《纲要》提出“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系”“健全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规划》强调,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形成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
“我们应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何志敏表示,在具体落实上,建议在修订各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的过程中,应力求对相关法律的理解与适用保持一致,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有关标准相统一,进一步加强行政、司法协作配合,研究探索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同时,何志敏建议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应明确各级执法队伍中专职负责行政执法与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通过省市县三级协作,实现不同类型案件分级分流。基层执法队伍负责案源发现、协助调查取证,并开展假冒案件查处等工作;对于专业性强的行政裁决案件,主要由省市两级负责。建议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在招录时择优录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充实当前执法保护队伍。”何志敏说。
加快推进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截至2021年底,我国已认定地理标志产品2490个,核准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6562件。地理标志保护日渐成为发展地方特色经济的重要抓手。《纲要》和《规划》对于加快推进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已经作出明确要求。针对这一问题,何志敏认为,应重点做好两种地理标志保护模式的衔接协调、明确地理标志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提高地理标志运用促进水平。
“鉴于商标授权确权程序完备且成熟,建议充分发挥商标保护的基础性作用,在受到商标保护的地理标志中选择产品品质优良、特色明显的给予专门保护,进而利用专门保护在品质保障和标准化方面的优势进行产业提升,实现两种地理标志保护模式的有机衔接、优势互补,更好支持我国地理标志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何志敏表示。
何志敏建议,将地方政府指定的行业协会作为地理标志持有人,代表地方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督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市场运用;强化专门保护措施,列举地域范围外生产的产品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使用地理标志等侵权行为类型,明确具体的行政处罚措施,发挥行政保护便捷高效的特点,为地理标志保护实践提供法律支撑。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何志敏还带来了关于全面深化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和建立产业界数据产权保护制度的相关提案。“随着《纲要》和《规划》的相继印发,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又提升到了新的高度。我们要勇担历史使命,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何志敏说。
陈群
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挑战,知识产权维权难就是其中之一。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副市长陈群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企业‘走出去’时会面临知识产权信息获取难和维权成本高的双重困难。”
陈群表示,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专业性强、地域性特征明显,全面掌握贸易、投资目的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容易,企业在纠纷中常处于被动地位。同时,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高、周期长,许多企业难以承受。部分企业还面临自身能力不足和外部助力不够的双重短板,不但缺乏对海外知识产权的风险评估和预警研判,也缺少优质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和行业组织的服务支撑,在纠纷中往往处于弱势。
“解决海外维权困境,关键是要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体系,健全制度,强化服务,提升能力,为企业提供有力支撑。”陈群表示。他建议,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参与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投资等规则,持续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国际话语权。
陈群介绍,近年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下,上海市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分中心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设立了“海外维权服务”专窗,建立了海外知识产权法律库和纠纷应对案例库,发布《海外商标、专利注册申请及布局实务指引》、海外维权信息及预警报告,并设立了市场化运作的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互助基金,创新知识产权保险等金融产品,帮助企业降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成本。
结合上述经验,他认为各部门应整合资源,不断强化维权援助服务供给,优化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网络布局,加强制度政策跟踪研究,分国别、产业、场景加强维权信息供给和维权指导。
“我们还需要推动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风险防控能力。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及专利池等,构建企业攻防联合体,鼓励以行业或区域共建方式,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基金,支持利益相关企业共同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建议中国银保监会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被侵权损失险等业务,减轻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经济负担。”陈群表示。
赵雯
加快培养知识产权高端人才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下称《纲要》)指出,要营造更加开放、更加积极、更有活力的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赵雯建议:加快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的培养。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特别需要拥有国际视野,具有丰富国际交流经验和处理国际事务能力的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队伍,以及知识产权审查、宣传等各类基础人才队伍,然而目前人才缺口较大。”赵雯表示。
她向记者列出了一组调研得来的数据:目前我国设立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的高校100余所,“十三五”期间,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共约69万人,距离《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到2025年,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规模超过100万人”目标差距较大。同时,当前仅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等少数高校开展知识产权方向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具有国际视野、交叉学科背景的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尤为缺乏。
“国际竞争空前激烈的形势下,国家急需具有丰富国际交流经验和处理国际事务能力的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深度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治理,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竞争,捍卫国家利益与安全。企业急需大批有理工、管理、法律等学科背景的复合型高素质知识产权高端人才,提高知识产权自我保护与依法维权能力。”赵雯说。
“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亟待提高知识产权学科地位,改革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赵雯认为,高端人才培养应以《纲要》为指引,从国家层面健全顶层设计。应成立国家知识产权研究院,建设世界一流的知识产权智库;将知识产权明确为一级学科,下分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服务、国际化与基础5个二级学科,细化培养方向;逐步增加知识产权硕士点、博士点,扩大培养规模,以分级分类培养复合型、专业型人才为出发点,规范学科培养体系及相应的知识体系、教学内容、实务要求。
“我们应该坚持优增量与强存量并重,支持高等院校在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中引入实务师资、增加实务教学、提高实务能力。扩大现有知识产权人才的继续教育范围,采取进修、培训、轮岗等形式,帮助更新理论知识、提高实务能力。双管齐下,尽快满足现阶段知识产权各领域、各环节、各层次对人才的需求。”赵雯表示。
齐成喜:
推动调整知识产权收费结构
优化商标收费结构、降低专利收费减缴标准是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中的一部分。近年来,我国商标、专利收费标准大幅下降,商标注册申请费用由1000元降至300元,专利实质审查费符合减缴条件的可由2500元降至375元或750元,成本负担减轻让市场主体有了更多获得感。全国政协常委、天津市政协副主席、民革天津市委会主委齐成喜十分关注知识产权工作,他表示,解决商标、专利收费结构性问题与知识产权提质增效密切相关。
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是国家“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商标、专利申请阶段费用的降低,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但也使得商标恶意注册和专利非正常申请成本随之大幅降低,导致了商标恶意注册和专利非正常申请违法现象频发,增加了合法企业的维权成本。”齐成喜认为,商标恶意注册、专利非正常申请造成社会整体维权成本的提高,增加了更多创新主体和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负担。
齐成喜表示,相较于申请阶段较低的费用,专利维持费、商标后续业务收费较高,市场主体维持权利成本相对较高。较高的专利维持费给创新主体,特别是持有大量发明专利的创新主体带来了一定的负担。同时,商标续展、变更、补发注册证等后续业务费用较高,导致注册费与续展费收费标准“倒挂”,引发了企业为节约成本,选择有效期满后将原有商标重新申请注册,而不办理续展的怪现象,这导致了行政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商标品牌的持续发展和百年品牌的打造。
“我们应该推动商标、专利收费结构更均衡、导向更明确、标准更合理,实现‘整体减负担、局部提杠杆’的效果,更大范围降低社会整体成本。”齐成喜说。在专利收费方面,他建议适当提高专利申请费,推动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打击非正常申请;适当降低专利维持费标准,且延长维持费缴费周期至2年到3年,减轻企业维持高价值专利的负担;合并、精简部分专利收费项目,进一步便利申请人。在商标收费方面,齐成喜建议,适当提高商标注册申请费,增加商标恶意抢注和囤积注册成本,引导申请人以使用为目的申请注册商标;适当降低商标续展、变更、补发商标注册证等后续业务费用,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完善一标多类商标分割制度。
麦教猛:
积极推动地理标志专门立法
乡村要振兴,产业必振兴。地理标志产业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具有“保护一个产品、带动一批企业、做强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推动一方发展”的“点金”魔力,成为打开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之门的“金钥匙”。地理标志与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相比,具有突出的公共资源属性,产业发展关乎当地自然历史资源的传承和产品产区所有经营者的利益。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麦教猛经调研发现,现有的地理标志法律法规已无法满足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需要,面临诸多问题。比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法律位阶过低;现有立法侧重于对地理标志产品的授权和管理,未从知识产权角度规定地理标志侵权的法律责任;现有地理标志管理体制存在冲突,保护协调机制不完善,多头管理使得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缺乏统一长远的规划,出现质量标准体系不科学、品牌保护路径不清晰、一二三产融合度不高等问题。
麦教猛谈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地理标志立法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领域立法。《“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提出,积极推动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工作,健全地理标志法律制度。
麦教猛建议,我国应加快制定地理标志保护专门法。通过制定出台行政法规或法律,统一原产地地理标志名称,统一规范地理标志授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明确地理标志的保护范围、侵权行为的构成、侵权判定、侵权法律责任、撤销及无效程序等,全面加强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同时,在国家层面建立统一的地理标志授权、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建立地理标志联合认定机制,提升地理标志认定质量,统一规范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加强我国地理标志在海外市场的保护工作。
“全面提升地理标志品牌价值,需加强对地理标志的宣传,扩大社会公众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认知度,促进地理标志品牌建设与当地历史文化传承发展有机结合。”麦教猛建议,“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下称知交会)是全国唯一由内地政府部门与港、澳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共同举办的知识产权领域交易会,地理标志产品专业展区得到国内外高度关注。知交会如果能加挂中国(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并升格为国家级展会,必将进一步擦亮地理标志产品金字招牌,促进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同时让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更好走向世界。”
赵辉:
保护知识产权是对创新最大的激励
“这是对创新最大的激励!”3月5日,听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大企业创新激励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培育壮大以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产业等内容后,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党组书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赵辉感到创新发展的大环境越来越好了。
长期以来,四川积极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就如何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科技创新作出了一系列部署。一组数据显示出四川过去一年知识产权助力创新发展的成效:在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方面,2021年,四川新建3个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累计建成30个,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培育形成了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和专利组合;在强化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方面,四川专利奖评选出65件获奖专利,总数量达338件,推动了一批核心技术的转移转化。
如何更好释放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制度优势?赵辉认为,可以在加强重点产业领域的专利集中审查,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防范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风险,提高政府和市场主体科学决策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下大功夫 ,以引导、激励、促进“真”创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进一步凸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新高度。“各个地方应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地方改革发展大局,进行全局谋划部署、统筹推进。”赵辉表示。
以四川为例,近年来,四川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持续增强,2021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亮点颇多:成立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分中心,保护平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成立62家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省市县三级同步发力的维权援助体系不断完善;围绕西部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在6个地市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示范、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估、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3项试点工作;围绕抗疫防护用品、食品、电子产品等重点领域,开展“铁拳”“春雷”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
赵辉认为,地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应注重积极探索、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政策;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等重点领域和科技创新关键环节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商标囤积等行为;扎实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能力;强化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和体系建设。
在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方面,赵辉表示,地方应深化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行动和专利导航工程,强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同时,积极构建一站式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为创新主体、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更好推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谢商华:
加快制定知识产权基本法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近年来,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利人合法权益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如何从法治层面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主任谢商华认为,应加快制定知识产权基本法。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多种类型,其相关法律不断完善。2019年11月1日,新修改的商标法正式施行;2021年6月1日,新修改的专利法、著作权法正式实施;今年3月1日实施的新修改的种子法,对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作出规定……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不断修改完善,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坚实保障,但各类知识产权的共性规则、与其他财产权相比的特性规则、重大全局性问题尚无统一规范。知识产权单行法修改无法解决不同知识产权类型的协调、与其他法律的有机衔接等问题。”谢商华表示,逐一修改难以高效解决“互联网+”时代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迅猛发展导致的知识产权法律规范方面的滞后问题,无法及时回应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我们亟需研究制定一部知识产权基本法,将我国多年来实施的知识产权宏观政策以及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和运用促进措施等公共政策转化为法律规范,为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提供重要支撑。”谢商华表示,随着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工作的不断深入,需要通过制定知识产权基本法在更高层面促使全社会加深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提升市场主体的保护能力,让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谢商华建议,将知识产权基本法作为制定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的主要立法模式。“制定一部统领性的知识产权基本法,各单行法作为其支撑仍然单独存在,既能够提升知识产权法律在整个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地位,也能够兼顾灵活性,及时回应经济社会发展诉求。并且各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先后出台也为制定知识产权基本法奠定了实践基础。”她表示。
“我们应立足本国需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合理构建知识产权基本法的框架内容。”谢商华表示,建议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主线,覆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既包含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规范,又包含涉及公共政策、管理措施方面的行政行为规范。同时,注重从明确知识产权共性规则、规范政府责任、合理界定权利边界等三个方面进行规定,进一步提炼知识产权的获权标准、确权程序、权利范围以及与相关法律的关系,强化知识产权领导协调机构,厘清政府部门在管理措施、执法权限等方面的职能和责任,结合知识产权发展最新形势明晰当事人权利义务,完善知识产权不公平贸易调查制度、优化知识产权财税政策,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基本法的适应性、统一性和系统性、前瞻性。
马杰:
航天创新开拓“后冬奥”赛道
冬奥赛场上,中国单板滑雪运动员苏翊鸣完成飞跃的跳台旁,有一款气象设备正在进行“秒级”风监测,每秒提取一次风向、风速数据。该设备便是中国航天科工二院二十三所(下称二十三所)自主研发的专利产品——自动气象站。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天科工二院党委书记马杰介绍,为服务冬奥赛事,二十三所研发了自动气象站、便携式雪温雪状观测仪、毫米波测云雷达、风廓线雷达等多款专利产品,并在冬奥赛场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冬奥赛事的顺利进行。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马杰建议,让航天领域的新技术和产品能在“后冬奥”时代开辟更多“赛道”。
为了给北京2022年冬奥会提供准确的气象数据,二十三所从2014年便已开始行动,在延庆、张家口及海坨山附近陆续布设160多套自动气象站、雪温雪状观测仪、风廓线雷达、气象探测装备,为气象部门提供了涵盖从地面到高空不同要素的组网式气象数据服务。
马杰介绍,布置于海坨山顶的毫米波测云雷达是目前实现云精细化探测的有效装备,已经持续6年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积累降雪观测数据。它通过对云的持续自动化观测,对低云、降雪、雾等低能见度天气实时监测,提供预警,并对人工影响天气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雪温雪状观测仪是专门为冬奥会研制的设备,其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应用于产品的研制中,采用近红外三维成像技术获取雪面信息,通过机器学习对雪的状态实现分类,该技术是国内外首创。”马杰介绍,为了保障气象设备不被现场低温环境影响,二十三所研制了新型加热型风传感器,采用高效节能的加热部件,配备智能算法精准温度控制,使自动气象站的风传感器可以在-30℃的气温下正常工作,保证风数据的准确性。
“后冬奥”时代,众多专利产品如何开辟“赛道”?马杰表示,目前,气象服务已经不局限于气象预报等公共产品,除了灾害防御等传统需求外,旅游出行、生态环境、康养保健、能源电力、高效农业、体育竞赛等,处处都需要更精细化、针对性的气象服务,远远超出传统公共气象产品所覆盖的范围。
“气象数据就像盐,各行各业都需要。”马杰表示,航天气象科技成果及其在冬奥会的应用经验和解决方案,将在各个方面发挥更大效益。
董明珠:
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
“健全知识产权审判组织,优化审判机构布局,完善上诉审理机制。”针对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下称《纲要》)提出了明确要求。
如何健全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完善上诉机制?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提交了一份关于尽快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议。
董明珠认为,目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
其必要性体现在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建设的重视。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健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完善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抓紧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纲要》提出,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工程,加强审判基础、体制机制和智慧法院建设。《“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资源配置,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建设。健全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机制,完善专门法院设置。
其可操作性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积累的制度经验。“两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积极作为,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标准得到有效统一,审判质量效率大幅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董明珠表示,设立独立的国家知识产权法院,有利于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治环境,有利于推进知识产权实现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法官专业化,进而提升我国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的话语权和全球知识产权治理领域的主导权。
鉴于上述分析,董明珠建议,我国应尽快实现从“知识产权法庭”到“知识产权法院”的跨越,充分保障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性和专门性。同时,完善知识产权法院的相关配套机制,加强对相关人员、机构的物资保障;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法院建设的宣传力度,提升全体公民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
周云杰:
数字经济呼唤完善数据法规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关键性生产要素,安全有效地推动数据利用、共享和流通,挖掘数据价值,将快速释放数据生产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海尔集团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周云杰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数据是当今时代基础战略性资源和重要生产要素,数据的充分流通是挖掘数据资产价值的必经之路。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通过充分激活和挖掘数据,可以为企业创造新的价值,成为驱动企业发展的‘新引擎’。”
在实践中,数据的“引擎”作用正在凸显。《“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提出明确要求。浙江是我国首个为数字经济立法的省份,并在数据运营方面实现了突破。2021年9月,我国首单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落地杭州,一家企业通过数据资产质押获得银行的100万元授信。今年初,浙江又有3家企业依靠数据知识产权获得1400万元质押融资,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
虽然数据知识产权运用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周云杰经调研发现,我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仍面临诸多难题,数据交易面临着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入场难、监管难等“五难”问题。为此,今年全国两会上,周云杰提出了制定与修改数据资产流通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我国应在民法典中增加关于数据产权保护相关的规定,加快推进数据资产确权,明确个人、企业、政府部门对于数据的不同权益边界。”周云杰建议。
在周云杰看来,要想促进数据流通和使用,我国应构建统一、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数据交易规则及标准。“在数据交易的规则方面,可以从交易主体、交易数据、交易行为、交易平台、交易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多个维度,规范数据交易过程中数据供应方、数据需求方、数据平台、数据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准则和权责划分。”周云杰建议,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一些与数据交易相关的国家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可以在此基础上对于交易数据的格式、质量、数据源追溯、信息披露、匿名化技术等制定统一的数据交易安全标准及技术标准,从而促进数据流通和使用。
李金波:
推动家电产业提质增效
“如果是百分制的话,我给自己打80分吧!”谈及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履职表现,美的集团家用空调创新研究院主任李金波如此评价。
今年是李金波第五次参加全国两会,5年来,他一共提交了25份建议,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是其关注的重点话题。今年,他再次将目光瞄准自主品牌“走出去”,提交了一份“关于推动家电产业提质增效、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家电行业生产规模一直稳居世界首位。2021年,我国家电出口额超过987亿美元。但由于我国家电产业起步晚、品牌影响力不高,过去一直依靠薄利多销、以量取胜的市场策略参与国际竞争。
“前些年,我国家电企业主要为国外知名品牌代工,在海外市场的商标布局意识较弱,没有积极培育和打造自主品牌。”李金波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家电市场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但给我国家电品牌开拓海外市场带来了机遇。疫情的反复使得消费者的消费习惯逐渐改变,家电市场线上销售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消费者在线购物后的体验分享带来口碑效应,非常有利于品牌宣传推广。
“线上渠道不仅是我国家电品牌拓展海外市场的快捷通路,也是企业进行品牌经营的高效渠道。”李金波建议,我国家电企业应抓住市场机遇,注重提质增效,提升家电品牌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李金波表示,品牌不只是简单的企业LOGO,其背后蕴含着商誉,代表了厂商对产品品质和服务的保证。我国企业在海外市场推广自主品牌,需要面对多方面挑战,比如用户研究、渠道搭建、品质、物流、售后服务保障和当地政策法规研究等。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等系列政策,支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为进一步提升中国品牌的国际竞争力,李金波建议,我国应出台专项扶持政策,支持家电品牌深度参与全球竞争,并通过政策支持、税收优惠等手段,帮助家电企业摆脱当前面临的诸多困境,为我国家电产品进军国际高端市场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我国家电企业还应提升产品品质,做好商标布局,加强品牌宣传,提升消费者认知度,并在遭遇侵权时积极维权,维护品牌形象。
刘中民:
探索科技成果证券化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我们应该思考,如何让科技促进产业发展,让社会资金反哺科技创新。”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所长刘中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我国存在科技与产业‘两张皮’的现象。一方面,科技创新成果形成之前研究经费普遍不足;另一方面,有限的科研经费做出的科技成果不接地气、难以转化。”刘中民表示。
在刘中民看来,对于面向市场的研究,其早期研究经费应该更多地由社会资金支持,公益性研究或纯基础类研究才应完全由政府资金支持。但是,当下的知识产权无形资产债权融资多集中在研发过程末期和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阶段,社会资本在相关规定尚不完善的大环境下,更倾向于支持已确权并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科研成果和相关产品。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研究只要有进展,就应该能体现出价值。”刘中民认为,可以参考科技成果鉴定过程,在小试、中试等阶段均由第三方给出公允评价,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并定期公开资金用途,解决面向应用类科研的研究经费问题。
经过思考,刘中民提交了关于探索科技成果证券化,促进社会资本向科研投入的提案。他建议,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证券化交易平台,引导社会资金介入科技创新全过程。以份额化的科技成果作为交易标的物,能够将简单的“买卖双方”关系,变成多方共同参与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交易平台应包括科学技术评级、信用增信、发行、托管银行等机构,全链条支撑技术研发方、投资方、产业实施方等充分接洽,降低投资参与门槛,并采取一系列措施规避重大风险,合理分担不确定风险,健全相关金融优惠与补偿机制。
刘中民表示,科技成果的评价是科技成果份额化交易的基础。科学技术本身具有较大的未来收益不稳定性,国家有必要引导金融资金通过证券化介入,推动建立一套规范和完善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严把第三方评估,即:筛选出有明确适用背景和应用前景的科学技术,并科学评估该技术在研发过程及产业化过程中的风险与价值。
“这是我作为科技工作者提出的建议,其利弊还有待综合性分析研判,其中还要落实好资产证券化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强诚信建设,让资金切实投入科技创新。”刘中民说。
张天任:
完善知识产权融资体系
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达3098亿元,融资项目达1.7万项,惠及企业1.5万家,同比增长均为42%左右——2021年,我国质押融资成绩亮眼,如何继续发挥知识产权价值、创新融资模式?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提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融资体系,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建议”。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强调,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健全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鼓励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和保险,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创新。
近年来,国家大力鼓励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融机构也纷纷创新性地推出知识产权金融产品,融资规模不断扩大,融资金额逐年提升。张天任经调研发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仍面临一些问题。一是价值评估难,知识产权价值受市场供需、技术更迭、政策变化等外部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二是处置流转难,在贷后阶段,当债务人无法按约定清偿债务,知识产权质押物需要变现时,不仅会遇到贬值风险,还可能遇到流转难题;三是风控难度大,由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属于额度小、风险大、收益低的项目,在缺少风险分担机制和补偿机制的情况下,金融机构的权益无法得到很好保障,开展融资贷款的内生动力较弱。
张天任表示,为了更好地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打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最后一公里”,我国应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整顿评估市场秩序,统一评估制度和评估标准,运用科学评估方法精准判断质押资产的价值;建立统一的质押融资交易平台,简化质押登记程序,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建设知识产权评估数据平台,推进建设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风险分担和风险补偿机制是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有效举措。为了有效化解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张天任建议,一方面,要发挥市场引导作用,鼓励开发创新型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积极引导企业为质押融资购买保险,引入第三方融资质押担保机构,建立风险分散机制,分担贷款违约风险;另一方面,要发挥政府调节作用,如设立政府担保基金、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等,有效解决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后顾之忧。
高亚光:
知识产权保护需协同发力
“在城市创新发展的过程中,知识产权的保障作用尤为重要。”全国政协委员、无锡市副市长、民盟无锡市委主委高亚光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从企业技术人员到城市管理者,高亚光经历过公司技术被侵权的无奈,也调研过基层创新成果保护工作遇到的难题,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有着深切的体会。她表示,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这些政策措施在基层同等、有效地落实是关键。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要求,健全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这一点十分重要,应当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对于区域经济及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高亚光表示。
在实践调研中,高亚光发现,当前区域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还存在各地法规执行标准不一、联合执法信息不畅通、司法审判供给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
高亚光认为,当前,包括无锡市在内的长三角地区着手构建的区域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仍处在探索实践阶段,疏通堵点方能进一步推进。为此,她建议,由各级人民政府及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联合各级法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执法及司法尺度。建立资源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定期反馈执法及司法标准的实施情况,优化细化司法行政标准,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协作。
她同时建议,设立区域内线索与信息共享、协作或移送办案、协助调查与执行的有效通道,推动检验、检测、鉴定结果互认,提高联合执法效率;进一步布局增设区域性知识产权法院或知识产权法庭,深化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的试点工作,组建速裁审判团队,满足区域知识产权纠纷的审判需求;构建以区域性专门审判机构为核心的统一跨区域立案机制,发挥跨区域巡回审判、远程审判、统一管辖等职能;在区域内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等平台,多措并举做好区域间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
“推动区域间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同保护,将对城市的创新能力提升、招商引资带来积极影响。这项工作有待进一步走向纵深,在行政和司法的具体实践上得到落实。”高亚光说。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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