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谢先生于2015年投保了一份涵盖重疾、意外医疗及住院医疗等责任的保险组合,年缴保费7000余元。保单生效五年后,因疫情影响其外贸生意,出现经济困难,无法继续缴费,遂前往保险公司申请退保。办理时发现退保金额不足已缴保费的一半,谢先生对此表示不满,并提出质疑:五年内未曾理赔,退保却损失巨大,要求工作人员解释何为现金价值。经工作人员耐心讲解保单现金价值的概念与功能后,谢先生充分理解,最终决定继续持有保单。
保险合同中“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一节明确说明:“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当日二十四时起,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自收齐上述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通俗来讲,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申请退保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退还的部分金额。该金额实为投保人所缴保费,在扣除保险公司相关经营费用后,按预定利率计算得出的现值。因此,现金价值通常不等于已缴纳的保费总额,尤其在长期寿险的前几年,现金价值往往远低于累计保费。
保险公司通常在保险合同内附有“现金价值表”,所列金额一般为各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请您购买保险后仔细阅读保险合同。若在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仅可退还现金价值,您可能面临资金损失。退保后,相关保险保障随即丧失,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如后续再次投保,会因年龄增长、健康状况变化等因素,面临等待期重新计算、保费上涨甚至拒保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