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考资格复审公告发布了
4月22日-24日资格复审
5月11日、12日进行省考面试
担心时间不够准备的小伙伴
现在可以放下担忧尽快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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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各位考生
小新汇总了各地区的资格复审公告
进面的小伙伴赶紧对照准备起来
省直地区:

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方式:资格复审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招录机关(或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原则上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4日(8: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6日(8: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招录机关(或省级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附件1)。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人员需登陆“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自行查询个人排名情况,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主动联系招录机关(或省级主管部门)咨询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以下人员还须提供:
1.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退伍证或转业证)。
资格复审时,须对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民族信息等进行复核。经审查,若非少数民族报考者将民族信息填写为少数民族获得加分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将取消加分并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四、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对象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上而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对象本人承担。
(二)各招录机关(或省级主管部门)须及时与资格复审对象联系并做好相关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材料,对未提交书面材料的,招录机关(或省级主管部门)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备查。
(三)各招录机关(或省级主管部门)须严格按照《招录公告》,对资格复审对象提供的报名信息表等相关资料,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间内从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另发复审递补公告。招录机关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该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如因招录机关审核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面试工作拟于2024年5月11日、12日进行,届时将提前发布面试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二)若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因考生未阅读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咨询电话:0851—86824280
贵阳市:

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统称《招录公告》)有关规定,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30;
4月23日(星期二)、4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资格复审地点:贵阳市人社服务大楼(观山湖区观山东路与大田湾桥交叉口,可乘坐58、60、70、208、222、280、281路公交车在“人社服务大楼”站下车)。
二、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贵州省2024年四级联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准,考生可登录“贵州党建云”查询)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查询个人排名后,主动与报考单位咨询资格复审事宜。
三、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为提高现场资格复审效率,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附件1的要求准备资格复审材料。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以下统称《报名信息表》)2份。第1份《报名信息表》应在承诺栏签字,并在《报名信息表》最下方用固体胶粘贴与《报名信息表》照片栏相同的一寸彩色照片2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外省户籍考生户口簿中如未显示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生源地证明材料。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人员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不用提供户口簿。
3.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4.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含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入职的考生)和定向委培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工作在区<市、县>直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的复审人员由区<市、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意见表<附件2>,其他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的由上一级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意见表,同意报考意见表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5.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事业单位和国企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
6.2024届高校毕业生如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说明该考生为2024届高校毕业生。同时,考生须书面承诺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交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承诺书示例见附件3)。
7.报考职位要求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8.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
9.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退伍证或转业证)。
10.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推荐意见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同意报考证明及近3年考核情况(证明示例见附件4)。
11.报考驻村所在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须提供驻村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驻村工作表现情况和连续满2周年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示例见附件5)。
12.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考生须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和户籍或生源为贵州的证明材料。
13.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应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证明示例见附件6)。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校期间(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可累积进行计算(指在不同单位工作时间可累积计算)。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1月。
14.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
15.考生如果是委培生或定向生需向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做出相应说明。
16.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024届高校毕业生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
17.在资格复审中,需由考生提供以进一步核实有关信息的其他材料。
18.资格复审时,须对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民族信息等进行复核。少数民族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或民族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审查,若非少数民族报考者将民族信息填写为少数民族获得加分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将取消加分并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四、审核及递补
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事宜
(一)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录公告》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报考条件等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并书面签署贵阳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7)。
(四)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录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贵阳党建网”(http://www.gysdj.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1-87987136、87988909
附件:
1.贵阳市2024年公务员招录复审材料准备清单;
2.单位同意报考意见表;
3.2024届高校毕业生承诺书;
4.村(社区)干部工作经历证明;
5.驻村第一书记(队员)工作经历证明;
6.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7.贵阳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贵阳市公务员局
2024年4月18日
遵义市:

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市直招录单位具体实施,采取网上复审方式进行。
(一)复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24日(08:30-17:30)
(二)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4月26日(08:30-17:30)
(三)网上资格复审请登陆“共产党员之家—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http://www.zunyiyj.gov.cn),点击“公务员招录”,进入“遵义市公务员招录信息化管理系统”,注册完成后登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资格复审资料;资格复审咨询电话详见《遵义市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咨询电话》(附件1)。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人员需登陆“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自行查询个人排名情况,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主动联系招录机关(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资格复审采用网上资格复审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附件2)。除资格复审所需相关材料外,复审对象还须上传签署填写的《遵义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所有资格复审对象务必妥善保管相关审核资料原件,并将网上资格复审上传资料打印留存,考察阶段将对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核实。
(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从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顺延递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资格复审对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各招录单位将主动与资格复审对象联系,资格复审对象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资格复审对象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手机、更改电话号码等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录机关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的书面声明。
四、其他事宜
(一)遵义市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工作、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拟于2024年5月中旬进行,请资格复审合格对象提前做好准备。
(二)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者取消、招录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共产党员之家—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http://www.zunyiyj.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公告,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到相关网站查阅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查阅公告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我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遵义市公务员局
2024年4月19日
铜仁市:

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2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2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4月2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仁市碧江区西外环路10号<八里岗“名城世家”向西200米>)一楼大厅。
二、资格复审对象
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依据笔试环节成绩(百分制折算)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环节成绩(百分制折算)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人员需登陆“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自行查询个人排名情况,请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的人员请主动联系招录机关咨询资格复审事宜。
三、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资格复审对象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佐证资料等证明材料。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资格复审时还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意见表;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表。
3.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证明材料必须具有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服务期内的表现情况等内容)或以下材料:
(1)“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区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提供《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退伍证或转业证)。
6.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推荐意见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驻村所在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须提供驻村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驻村工作表现情况和连续满2周年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8.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事业单位和国企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
9.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须对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民族信息等进行复核。经审查,若非少数民族报考者将民族信息填写为少数民族获得加分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将取消加分并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报名信息表》未打印或遗失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自行打印。
(二)本次资格审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报考铜仁市市直单位职位考生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招录单位负责;报考区(县)直单位及区(县)所辖乡(镇、街道)职位考生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按管理权限,由各区(县)党委组织部负责。
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从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顺延递补,铜仁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必须书面签署《铜仁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1),2024届毕业生还须签署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2)。
(三)各招录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录机关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申明书》(附件5),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录机关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备查。
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除提交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有关事宜
(一)根据省招考办公室的统一部署,铜仁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拟于2024年5月12日进行,届时将提前发布面试公告,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做好参加面试的准备工作。
(二)铜仁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录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铜仁智慧党建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自觉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联系电话:
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856-5223368
铜仁市公务员招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黔西南州:

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的规定,为做好黔西南州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地址
资格复审方式: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4日(8: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6日(8:30-17:30)
资格复审地址:资格复审地点、招录机关联系方式详见《黔西南州2024年度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地址一览表》(附件1)。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依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人员需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自行查询个人排名情况,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主动联系招录机关咨询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对照《招录公告》相关规定和要求,持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 ”打印的《贵州省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以及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和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一)以下人员还须提供:
1.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调入其他单位的,需提供调动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详见附件2)。
2.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内年度考核情况、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退伍证或转业证)。
5.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推荐意见和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驻村所在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省、市(州)、县(市)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须提供驻村所在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驻村工作表现情况和任职连续满2周年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录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8.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并签署《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承诺书》(详见附件3)。
9.资格复审时,须对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民族信息等进行复核。经审查,若非少数民族报考者将民族信息填写为少数民族获得加分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将取消加分并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10.招录职位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
1.所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4)。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本人需委托他人办理现场资格复审手续的,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复审:(1)本人签名加盖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和《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2)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报考职位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递补资格审核后,审查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招录单位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如因招录机关审核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密切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对象本人承担。
(三)各招录机关须及时与资格复审对象联系并做好相关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材料,对未提交书面材料的,招录机关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备查。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报考者,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刻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应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
五、其他事宜
(一)黔西南州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拟定于2024年5月11日、12日进行,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准备。
(二)根据《招录公告》规定,在公开招录过程中,黔西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均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www.qxn.gov.cn)发布,请广大报考者仔细阅读《招录公告》,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查阅各环节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报考者未及时阅览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黔西南州公务员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报考者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黔西南州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咨询电话: 黔西南州公务员局 0859-3233780
黔西南州公安局政治部 0859-3292019
附件:1.黔西南州2024年度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地址一览表
2.同意报考证明示例
3.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承诺书示例
4.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黔西南州公务员局
2024年4月19日
六盘水:

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六盘水市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市(特区、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单位具体实施。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方式:原则上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4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复审地点: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六盘水市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带有报名序号的《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2份。
此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委培生或定向生等信息),并签署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12月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承诺书(参见附件4)。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参见附件5)。
3.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截止2024年1月工作须满3周年且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材料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服务期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截止2024年12月累计服务须满2周年)。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截止2024年12月累计服务须满2周年)。
6.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截止2024年12月应完成项目服务期)。
7.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退伍证或转业证,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且服役满5年)。
8.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推荐意见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证明(截止2024年1月仍在职且任职时间满3周年<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且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相当等次以上,证明材料内容须包含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担任职务及起止时间、近3年考核等次以及同意报考等有关内容)。
9.报考驻村所在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须提供驻村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驻村工作表现情况和连续满2周年证明(截止2024年1月任职时间满2周年,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累计)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10.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有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民族信息须进行复核。经审查,若非少数民族报考者将民族信息填写为少数民族获得加分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将取消加分并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12.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单位按照《招录公告》规定,对照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带有报名序号)以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合格人员,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资格复审期间从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对象由各复审单位通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另行发布递补复审公告。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如因招录单位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导致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不正确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录单位承担。
(二)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含递补复审人员)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含递补复审)的报考人员,应在相应的复审时间结束前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录机关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三)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交的上述材料外,还须持双方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结束后,各市(特区、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资格复审)单位须于2024年4月27日前将资格复审情况报告(含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表)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一)需要打印《报名信息表》的报考人员请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自行打印。
(二)六盘水市2024年度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工作拟于5月11日、12日进行。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都将在《招录公告》指定的凉都先锋党建云(http://www.lpszzb.gov.cn)和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lps.gov.cn)上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如因报考人员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
咨询电话:0858-8690956
六盘水市公务员局
2024年4月18日
黔东南州:

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已公布。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州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州委组织部统一领导,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由各县(市)党委组织部及有关招录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24日(8: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4月26日(8:30-17:30)
审核地点:详见《黔东南州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1)、《黔东南州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2)。
三、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报考人员需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自行查询个人排名情况,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主动联系招录机关咨询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四、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以下人员还须提供:
1.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学校证明需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属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考生需签署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承诺书(附件3)。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招录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持“双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或学位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资料。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退伍证或转业证)。
6.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推荐意见和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且连续3年考核称职以上等次及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驻村所在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省、市(州)、县(市)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须提供驻村所在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驻村工作表现情况和连续满2周年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8.户籍已迁往外省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本省生源考生可不提供生源地证明。非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且户籍不在贵州的本省生源考生,须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不能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的考生,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省生源地证明材料。
其中限“本县户籍(生源)”职位按照招录单位要求另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10.报考者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人员或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且不符合加分条件不需进行加分审核的,可不提供户口簿。其他人员须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11.资格复审时,需对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民族信息等进行复核。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页和本人页)1份。
若非少数民族报考者将民族信息填写为少数民族获得加分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将取消加分并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12.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1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亲笔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资格复审递补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黔东南州委组织部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该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有关事项
1.黔东南州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面试工作拟于2024年5月11日、12日进行(具体时间以我州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我州发布的各环节招录信息,如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相关事宜内容都将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上而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对象本人承担。同时,我州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务员考试秩序。
2.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855-8256229(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
2024年4月18日
毕节市:

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 《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资格复审原则上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并实行分级负责,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招录单位具体实施。报考市直单位(含市直单位派出机构)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直单位具体负责,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组织部具体负责。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4月22日至4月24日(8:30-17:30)。
(二)递补复审时间
各职位根据资格复审工作开展情况可实时启动递补复审工作,截止时间为4月26日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详见《毕节市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附件1)。
三、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招录公告》“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的规定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报考者可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查询个人排名情况或者浏览《毕节市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对象名单》(附件2)确定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在资格复审期间需积极主动联系复审单位,咨询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四、资格复审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1.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资格复审对象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佐证资料等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对象须严格按照《招录公告》有关要求,对照《毕节市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材料清单》(附件3)及时完整提供所需材料。
2.原则上要求资格复审对象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若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相关责任由资格复审对象本人承担。
五、工作步骤及相关要求
(一)联系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对象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根据《招录公告》和《报考指南》相关要求,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保持通讯畅通,关注相关网站资格复审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对未提交书面放弃声明的,资格复审单位应做好记录和收集有关印证材料,进行双人核实确认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单位须按照《招录公告》《报考指南》和资格复审对象提供的报名信息表等相关材料,对资格复审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表复审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2.递补审查。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从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由资格复审单位与递补人员进行联系参加递补复审,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发布递补复审公告。资格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如因资格复审单位审核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面试环节的,该报考者面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三)相关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一)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面试工作拟于2024年5月11日、12日进行,届时将提前发布面试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三)我市公务员招录后续各环节的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和“毕节党建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若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因考生未阅读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我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六)我市公务员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七)相关咨询电话
招录政策咨询电话:0857-8319191(毕节市公务员局)
报名表打印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857-8222949(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三支一扶”咨询电话:0857-8296125(毕节市引导办)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咨询电话:0857-8638551(毕节市项目办)
监督电话:0857-8339320(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毕节市公务员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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