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用新型客体的定义
在法律关系中,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专利法中,实用新型的客体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法2.3】。
对该法条可以理解为实用新型技术方案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形状和构造的结合”。为此,包含无确定形状物质的确定形状的产品,以及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有确定形状的产品都属于实用新型的客体【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6.2.1(3)、6.2.1(4)】。
构造则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明确给出的构造包括机械构造、线路构造和复合层构造。构造中可以出现已知材料和已知工艺方法,但不能对材料和工艺的构成进行限定。
而技术方案是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换言之,组成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是自然规律的组合,实用新型客体的技术特征应该是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技术特征【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6.3】。由此可见,方法特征不应当是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
而针对客体的定义只能用来评价客体问题,不能用来作为判断新颖性、创造性的具体审查标准【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6】。这也说明客体的判断要先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判断,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判断不应该包括客体评价。
二、出现方法技术特征的原因
围绕产品的发明创造,必然有动机在形成产品的过程中,在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以及计算机程序、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方面形成更合理的技术改进,以期获得最好的技术效果。因此发明创造往往是由围绕一个中心目标的若干个不同技术范畴的技术方案综合而成。这些技术方案有机结合为一个发明创造。
对于专利申请而言,如果不能清楚了解发明创造的整体技术思想,就无法理解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的区别,就无法从发明创造所处的背景技术中确定技术缺陷,并将技术缺陷上升为具体的技术问题。由于具体技术问题的含义模糊,就会使得技术方案中包括专利法所称的非必要技术特征,克服相应技术缺陷的技术方案也会失去唯一性,甚至技术方案不能解决相应的技术问题。
专利法中认为必要技术特征组成的技术方案是对应一个具体的技术问题,从权中附加的技术特征是解决附加的技术问题。换一种角度看,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中一旦出现方法特征,就意味着技术方案缺乏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手段,或者是技术方案不完整,或者是技术问题不准确。
三、确定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思路
避免实用新型的客体问题,首先要充分理解申请人提供的交底文件,不能直接接受申请人确定的技术主题、技术问题和技术方案。需要在理解交底文件中发明创造的基础上,要求申请人补充现有技术的介绍,给出现有技术的主要技术缺陷与发明创造的主要区别,描述申请人认为的技术效果。代理人需要从申请人补充的资料中根据技术效果和技术缺陷,独立确定可能的一个或几个技术问题,并确定相应的技术方案梗概。对于包括方法特征的技术方案,建议代理人更改申请类型,或者从确定的技术方案中选择一个进行申请。确定的技术方案有可能是相同主题下的一个相关范畴的技术改进。
四、与方法特征相关联的技术方案
有些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需要用方法特征名称,或与方法特征相关联,或与方法特征相作用,如果不能在技术方案的逻辑关系上突出技术方案的客体合法性,就有可能在审查阶段被合理驳回。是否符合实用新型客体只有通过技术缺陷、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技术效果的递进逻辑关系详细说明。
技术缺陷是一种客观现象,当不同技术范畴的技术方案综合为一个发明创造时,不同技术范畴的技术方案都有可能引起相同的、相似的技术缺陷。通过对发明创造的理解,可以确定一种具体的技术缺陷原因,这就是明确的技术问题。根据技术问题确定实用新型方案。当技术问题明确后,相关技术范畴的技术方案就转变为当该技术问题被克服后,与实用新型方案相配合的客观环境的一部分,通过实用新型方案与其的互动实现技术效果。
实用新型方案是整个包含结构特征和方法特征的发明创造中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的完整集合,该技术问题的解决可以给完整发明创造中的其他特征组合带来有益效果。但该技术问题的解决并不依赖于其他特征。
五、技术缺陷、技术问题、技术效果逻辑关系的举例说明
在专利号为201320816274.9,名称为“主数据管理平台”的申请中,完整的发明创造包括相互作用的软硬件两部分,目的是解决一个关于数据吞吐的主要缺陷。通过明确主要缺陷中的硬件缺陷,给出明确的技术问题,即“提供一种主数据管理平台,解决现有平台硬件架构无法适应软件优化的技术问题”。相应的技术方案中涉及软件架构的硬件构造,只包括部署软件的硬件构造。例如:
1、一种主数据管理平台包括网络交换机,其特征在于:应用服务器集群、数据库服务器集群和数据库存储器(06),通过网络交换机建立三个独立的网段,客户机(01)的端口和应用服务器集群的用户接入侧端口部署在第一网段,应用服务器集群的数据请求侧端口和数据库服务器集群的数据响应侧端口部署在第二网段,数据库服务器集群的数据转发侧端口和数据库存储器(06)的端口部署在第三网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数据管理平台,其特征在于:由三个第一交换机(11)作为第一网段交换节点,由一个第二交换机(12)作为第二网段交换节点,由一个第三交换机(13)作为第三网段交换节点;应用服务器集群包括若干个应用服务器(03),数据库服务器集群包括若干个数据库服务器(05),作为数据库存储器的SAN,每个应用服务器(03)包括三个数据端口,每个数据库服务器(05)包括两个数据端口,应用服务器(03)的第一数据端口连接第一网段中的第一个交换节点,应用服务器(03)的第二数据端口连接第一网段中的第二个交换节点,应用服务器(03)的第三数据端口连接第二网段交换节点,数据库服务器(05)的第一数据端口连接第二网段交换节点,数据库服务器(05)的第二数据端口连接第三网段交换节点,SAN的光通信端口与第三网段交换节点的光通信端口通过光缆连接。
但这其中确实存在提及的用来限定的软件方法特征,因此在技术效果的描述中突出了硬件构造对软件架构的积极影响,软件的相关特征成为实用新型硬件构造带来的有益效果。
审查过程中对用来限定的软件方法特征提出了客体问题,根据说明书的技术方案的逻辑关系进行了陈述,审查员接受,符合客体要求。
综上所述,通过对交底资料的分析,可以确定符合实用新型的技术问题和对应的技术方案,通过技术问题与技术效果的对应,可以排除相似的方法特征限定导致的客体问题的困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