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23 年 7 月,某保险公司消保人员接到客户朱先生的电话,反馈其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多张保单,目前收到续期交费提醒短信,其中一张保费较少,一张保费较高,均已进入交费期。因经济不景气,经营资金周转困难,交费银行卡中的资金已有他用,客户朱先生希望先将保费较少的保单正常扣款,保费较高的保单待资金充裕后再交。
消保人员告知朱先生,可以根据其需求向公司续期人员申请正常扣款小额保费,大额保费为其提供暂停续期扣费服务,等朱先生资金充裕后再联系申请交纳,并提示保单宽限期为 60 天,超出后保单将会失效,失去保险保障。后朱先生经济状况缓解,在宽限期内申请保单继续扣费。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本案例中,保单条款约定保险消费者应按时交纳保费,因消费者在同一时间段两张保单均进入了交费期,消费者有权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先交哪张保单的保费。保险公司消保人员根据消费者需求,为消费者提供了适合的保险服务,从而维护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案例启示
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应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的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
为避免消费者在选择服务时影响自身权益,保险公司应采取多种服务方式,在消费者办理业务的事前、事中、事后等触点,设置人工及智能提示,提醒消费者审慎做出选择。
消费者
消费者如果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或对保险服务有相关需求,可以通过访问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拨打服务热线、亲访客服中心等方式与保险公司联系。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仔细阅读和理解宽限期条款,包括宽限期的时长、适用条件等。如果超过保单宽限期仍未交费,保单将会面临失效,无法获得保险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