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出现多家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单位,而科研资金监督检查是保障财政科研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的重要抓手,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科研资金的监督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构建统一的科研信用体系。

——以浙江省温岭市为例
“某公司申报的‘杜鹃花科植物引种及示范推广’项目奖补资金,其中不合理费用2868元、结余费用32678.2元,均已收回。”日前,温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启动对科技项目奖补资金实施和管理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市科技局在实施和管理科技项目奖补资金过程中有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我们在检查中发现,对适用书面审核验收的一般项目,因未明确要求提供项目经费审计报告或决算报告,致使专家组难以对其资金使用情况的合理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指出。
科技项目奖补资金机制,可以加快科技型企业建设步伐,对推动全市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有积极意义。
而检查中发现的“杜鹃花科植物引种及示范推广”项目经费补助问题,则暴露出全市科技项目奖补资金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存在制度漏洞。
为此,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市科技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其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扎牢制度“篱笆”。
在纪检监察组的督促指导下,科技局及时启动“杜鹃花科植物引种及示范推广”项目变更验收结论后的相关纠错工作,并借助监督平台对该项目开展审计监督,对其中不合理费用及结余资金进行认定并收回。平台聚焦项目受理、评审立项、经费分配、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主要环节,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科技资金补助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科技项目奖补资金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当地高质量发展全局,一分一厘都不能落入虚空,下一步,将继续把科技项目奖补资金专项督查作为以监督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的小切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紧盯申报、审核、发放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切实以监督实效换营商环境优化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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