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受理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2、补助对象:承担项目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每个专业合作社补助数量不超过5座,每个农户补助数量不超过2座。
资金补助数额:6000元-10万元
去年申报时间:3月-5月

项目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
农副产品及农资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系统改造;农副产品及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农化服务体系、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性服务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200—400万元
项目受理单位:农业部(各县市的农业局或者农委)
支持范围:
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600元/亩,单项不超过10000亩
项目受理单位:农业部(各县市的农业局或者农委)
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的育苗公司。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内
项目受理单位:农业部农垦局农业处
5、有农机化生产组织和管理机构。
项目受理单位:各省市农业局
以行政村为主体单位,包括历史古镇、特色民居、传统村落、民俗村落等类型。参加推介的村应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主体、乡村为单元,依托悠久的村落建筑、独特的民居风貌、厚重的农耕文明、浓郁的乡村文化、多彩的民俗风情、良好的生态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确保功能特色突出,文化内涵丰富,品牌知名度高,具有很强的示范辐射和推广作用。
资金补助数额:60万元
去年申报时间:3月-6月
项目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300万元
项目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品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特色优势和出口优势;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
资金补助数额:150万元
项目受理单位:农业部(各县市的农业局或者农委)
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
项目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5万~30万亩。
资金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项目受理单位:国家扶贫办
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