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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系统不得作为发明人!

人工智能系统不得作为发明人! 国家专利导航
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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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入地诠释我国现行专利法律制度框架下的人工智能领域专利审查政策,回应创新主体普遍关切的热点法律问题,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了面向申请人的《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的定位为政策解读类文件,帮助申请人更好理解现行专利审查政策。


现将指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12月13日前,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围绕指引内容提出具体意见:


1. 电子邮件:tiaofasi@cnipa.gov.cn

2. 传真:010-62083681

3. 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审查政策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人工智能指引”)


附件

1. 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征求意见稿)

2. 关于《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点击“阅读原文”,了解通知及附件详情。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编辑:潘玉凤

审校:石红梅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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