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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大利亚定居,并且没有永久持续的国外居所; -
没有在澳大利亚定居,但是在一个财政年度中,连续或间或在澳大利亚居住达到或超过183天; (除非他使当局相信,其经常性住所不在澳大利亚,也没有成为澳大利亚居民的倾向,且不打算在澳大利亚居住超过两年)。 -
在国外工作但是不超过2年,且有回澳大利亚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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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税:医疗保险税由税务总局征收,参加全民医疗保障系统,目前缴纳的份额占应征税收入的2%。 -
消费税(GST):消费税是对绝大多数货物、服务或其他在澳洲出售或消费的物品征收的税,份额占10%。主要的食物(如肉类、水果、蔬菜)、出口货物、部分教育和医疗服务、疗养院看护及其他几种特殊项目免除该税。

注释:除了以上个人所得税,2015-2016年对个人应税收入超过18万的个人将额外征收临时修复财政税2%。有效个人边际所得税税率将最高达到47%。外国居民不缴纳医疗保险费-Medicare le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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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 Cai
CAG Dire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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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豆号: Bob Ca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