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位女生投稿说,她和前任交往了两个月,觉得双方不合适遂提出了分手,没想到对方发来了交往期间的吃饭和游玩等费用账单,让她AA。
女生觉得很无语,并且不想给对方钱。一是男方付钱的项目基本是他主动邀约,自愿付出;二是女生也有承担一些开销,大概占三成,她不想一笔笔翻出来计算。
她想问问大家,对于分手后前任要求AA恋爱期间的支出的行为,她有必要理会吗?欢迎大家投票和留言分享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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