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位男生投稿说,他和女友之间有个核心矛盾,就是他希望结婚生小孩后,视情况将他大姐接来同住照顾,而女友坚决不同意。
男生的大姐83年,因之前怀孕时脑出血流产,并失去记忆功能(记不住事情,无法独立居住),且因此性格焦虑、好强、情绪化(不好相处)。更不幸的是,因没有领证被逼离婚。
男生还有一个二姐和一个弟弟,二姐已经出嫁,弟弟开了个大排档,大姐在弟弟那帮忙洗碗并住在弟弟那,但大排档以后可能不开了。他们兄弟姐妹间感情较好,大姐以前也很关心照顾他,还借了十几万给他买房,他没法抛下大姐不管,内心也很想照顾大姐。
但女友认为没有和大姐同住的人,而且婚后她要工作、带娃、做家务,如果再帮忙照看大姐,嫁给他就是受苦的,大姐性格还不好相处。这个问题上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男生想在裁判所问问大家,如果是你,会同意婚后和另一半需要照顾且不好相处的兄弟姐妹住一起吗?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是否只能分手?大家有什么好的解决建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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