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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实名登记激活、报送识别信息等有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民航局组织制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两项标准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无人机管理进入全新阶段,将从技术上解决无人机“谁能飞”和“谁在飞”等问题,支撑《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效实施,为无人机行业安全有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无人机数量规模的增长,监管面临全新挑战
截至2024年,全国已有近2万家单位获无人机运行合格证,注册无人机超200万架。全年累计飞行突破2600万小时,同时在空数量峰值达2.6万架。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
规定了无人机实名登记和激活的工作流程,在登记主体、登记管理与查询、注销、数据交换接口、等级保护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要求无人机在激活前和取消激活后均不能具备飞行能力。
适用于中国境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要求民用无人机系统要在显著位置提示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 具备激活和取消激活控制、交互便捷、实名登记校验和提醒、固件更新等功能。明确登记信息需包含所有者身份信息、产品名称、型号、唯一产品识别码/序列号及使用用途等关键字段。所有者需在使用前完成实名登记和激活操作。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规定了无人机应在开机后和飞行全过程中主动向监管方报送自身身份、位置、速度、状态等信息,以便监管方全程实时掌握无人机的飞行状态。
为保障识别功能可靠,标准要求如果无人机起飞前识别模块失效将无法起飞,飞行中广播式功能失效需触发告警并具备悬停、返航、降落等处置能力。同时应滚动存储运行识别信息且不可手动删除,存储容量支持不小于120飞行小时,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全程可追溯、可监管。
新生产的无人机须自2026年5月1日起全面达标。对于已使用的存量无人机,《运行识别规范》要求生产商在标准发布后12个月内为其加装识别模块,之后可再享36个月过渡期;《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则规定用户需在标准实施后的13个月内完成补登记与激活。
注意
过渡期结束后,凡不符合强制性国标的无人机将一律禁飞,从而实现从旧规到新标的平稳过渡。
来源:市说新语微信、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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