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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作品的所有权与著作权能否分离?

美术作品的所有权与著作权能否分离? 卓一慧众
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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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某著名画家沈某创作的一幅国画被某美术馆收藏,当时双方曾达成协议,美术馆付沈某1500元,国画为美术馆永久收藏。沈某去世后,某美术出版社出版了一套以国画作品为主的挂历,极为畅销,其中一幅即为美术馆提供的沈某创作的国画,美术馆因此获得二万余元。沈某的子女则认为,美术馆未经国画的著作权人的同意,擅自将其提供给某美术出版社印制挂历,属于侵犯著作权行为,他们作为沈某的继承人,要求美术馆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美术馆则认为,沈某的国画早已被其收购,就像其他买卖一样,买方可对他们购买的物品随意处置,钱货两清,美术馆与沈某及其继承人之间不再有任何关系,因而拒绝沈某子女的要求。

  


  1、沈某的国画已经卖给美术馆,他的子女还能向美术馆主张著作权吗?

  2、如果其子女享有著作权,那么美术馆作为买家又享有什么权利呢?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案中作品的作者是沈某,但沈某将其出售给美术馆,著作权归谁呢?且此时沈某已去世,沈某子女能否提出有关其父著作权的要求?

  


  首先,我们看看著作权能否继承。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权利: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和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等财产权。《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对上述权利保护期限作了不同的规定,著作权中的人身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期不受限制,一般由作者终身享有,作者死亡后,由作者的合法继承人或有关主管行政部门保护其不受侵犯,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换句话说,这三项权利为作者终身享有,作者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还可以享受五十年的法律保护。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可以继承的,人身权不可以继承。也就是说本案中,沈某的子女对其父的作品是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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