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一”期间,打黄金周主意的商家绝不在少数,但拿“五一节”做商标的却不多见。据卓不凡了解,天津踏浪电动车公司董事长张曰富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注册“五一节”商标被顺利受理。
据该商标受理通知书显示,“五一节”在第12大类的注册申请已经在2006年4月27日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并被受理。业内人士称,如注册成功,“五一节”将成为国内首例法定节日商标。
“此‘五一节’非彼五一。”张曰富说,“踏浪品牌长期以来一直坚持实施‘五个一工程’,即品牌争第一、技术争第一、质量争第一、服务争第一、销量争第一,我要求自己的员工要心怀感恩之心、用过节的热忱对待消费者,此举切实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在北京市今年公布的准入电动自行车首批目录中,踏浪就名列其中。”
业内人士认为,“五一”、“十一”、“春节”这样的法定节假日不应被少数公司独占。不过,相关法律法规对法定节假日商标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法定节假日即使注册成商标,也只是在此类产品中享有商标专用权,并不是独占。
卓不凡认为,不管法定节假日是否能够注册商标,但起码可以肯定的是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已从自行车体力时代迈向火箭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