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部门,各高校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大科规划发〔2020〕196号)和《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大科规划发〔2020〕197号)有关规定,现将填报2022年度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运行情况报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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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部门,各高校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大科规划发〔2020〕196号)和《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大科规划发〔2020〕197号)有关规定,现将填报2022年度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运行情况报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