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技术合同登记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用户注册:首次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主体(自然人或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北上广深、山东、安徽、江西、江苏、湖北、成都不在本系统进行操作)
完善信息:实名认证通过后,登记主体登录系统,点击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我要办理,完善注册信息。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登记主体才可申请登记技术合同。
提交合同信息:登记主体通过“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在线填报技术合同信息,扫描上传技术合同及附件(若有)原件扫描件等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登记机构审核。(所需材料详见以往发布内容)
审核与查询结果:登记主体网上提交申请后,登记机构普遍于5个工作日内受理完毕(不同登记点有时间差别,最高上限为30个工作日)。登记主体可登录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审核机构未查看显示“未收文本”,正在审核显示“已收文本”,需要修改显示“已退回”,审核通过显示“已经批准”。如果显示已退回需要依照审核意见修改重新提交。
登记证明领取或寄送:符合规定要求的技术合同,给予办理登记,出具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可以在平台下载电子版。合同操作-合同信息-更多-登记证明。
如果系统出具的技术合同证明没有盖章,需要联系办理的登记机构采取邮寄或线下办理的方式取得盖章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