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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化建设首次写入法律——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驶入“快车道”

会计信息化建设首次写入法律——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驶入“快车道” 卫医通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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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简称《决定》)。根据修改后的内容,第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鼓励依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会计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这是会计信息化建设首次写入法律,为行业发展的技术驱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从会计电算化到信息化,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改后的《会计法》,第十条规定: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对使用的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 这体现了随着电子计算机在会计领域的应用,立法体系首次对会计电算化作出规定,有力保障了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单位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有机融合,实现了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呈迅猛发展态势,并与各领域、各行业交叉融合,智能会计、财务共享等理念以及财务机器人等自动化工具已被广泛应用于会计工作中,为会计信息化写入会计法打下了坚实的实践基础。新会计法提出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现代信息技术进步的必然要求,有助于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及全社会获得感,必将推动会计事业不断创新发展。 


政策、制度有序推出,会计工作数字化持续推进


近年来,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坚持标准先行、强化制度保障等举措,会计信息化建设和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2008年,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国资委、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共同成立会计信息化委员会,旨在为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协调机制和智力支持。
■ 2010年,财政部会同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技术规范》(GB/T 25500-2010)系列国家标准,为构建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奠定了基础。
■ 2011年,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财政部设立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会信标委),主要负责会计信息化领域国家标准的归口管理工作。
■ 2013年,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对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内容和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工作进行规范,推动提升了单位会计信息化水平和会计软件服务质量
■ 2015年,财政部会同国家档案局修订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首次提出了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为电子会计档案的推广实施提供了保障。
■ 2018年,会信标委与会计信息化委员会进行整合,形成会计信息化工作合力。
■ 2019年,会信标委建立了会信标委咨询专家机制。咨询专家在会计信息化规划起草、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制定与试点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会信标委已然成为建立健全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的重要协作平台,为促进会计信息互联互通、共治共享提供了机制保障。 
■ 2020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从制度层面认可了电子会计凭证的有效性。 
■ 2021年,财政部制定会计信息化领域的第一部五年规划——《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引导和规范会计信息化数据标准、管理制度、信息系统、人才建设等持续健康发展。 
■ 2022年以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人民银行等9部门,选取使用频次高、报销数量大、社会关注广的增值税电子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含铁路电子客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银行电子回单等9类电子凭证,起草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用统一的会计数据标准打通电子凭证全流程无纸化处理“最后一公里”。

从四个方面着手,实现会计行业转型升级


新会计法的发布实施,为全面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及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提供了重要契机。根据规划,财政部将从四个方面着手,增强会计信息化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实现会计行业转型升级。 

(一)制定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会计信息化制度体系。结合会计法修改实施,鼓励各单位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会计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对会计信息化工作各环节的全覆盖。一是修订发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单位在信息化环境下开展会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修订发布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为单位开展会计信息化建设、推动会计审计数字化转型提供具体指导。三是修订发布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明确会计软件基本功能要求,提高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质量。 

(二)建立健全统一适用、管理协同的会计数据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覆盖会计信息系统输入、处理、输出等各环节的会计数据标准,形成较为完整的会计数据标准体系。在输入环节,结合试点的9类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动《电子凭证入账标准》系列国家标准发布。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涵盖各类电子凭证的会计数据标准体系,并面向全社会推广应用。在处理环节,鼓励大型企业及企业集团开展会计标准化建设,满足各单位对会计信息标准化的需求和相关监管部门获取单位相关会计数据的需求。在输出环节,修订完善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推动企业按照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数据标准编制财务报表,实现企业向各监管部门报送的各类报表的会计数据口径统一。鼓励浙江等地区继续开展财务报表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加大财务报表会计数据的共享应用,挖掘会计数据在会计信息质量监管和辅助政府经济决策方面的使用价值。 

(三)着力打造业务精湛、视野前瞻的会计信息化人才队伍体系。加大会计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力度,提升我国会计人才教育培养综合实力和会计人才资源竞争优势。一是加强复合型会计信息化人才培养。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契机,促进会计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在会计人员能力框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会计专业高等和职业教育大纲中增加对会计信息化和会计数字化转型的能力要求。二是加强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推动理论界研究会计数字化转型的理论与实践、机遇与挑战、安全与伦理等基础问题,研究国家会计数据管理体系等重大课题,开展会计信息化应用案例交流,形成一批能引领时代发展的会计信息化研究成果。 

(四)加快推动单位会计工作、社会审计工作、会计管理工作数字化转型。主动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切实推动单位会计工作、社会审计工作和会计管理工作数字化转型,促进会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推进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推动单位充分运用各类信息技术,深入开展业财融合,夯实单位应用管理会计的数据基础,增强价值创造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信息化配套建设,推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提升单位内部控制水平。发挥会计信息化在单位可持续报告编报中的作用,加强社会责任管理。二是加快推进社会审计工作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广审计数据采集、审计报告电子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等行业数据标准,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探索开展大数据审计、智能审计,加快提升行业标准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努力实现“网络强注会”目标。三是加快推进会计管理服务工作数字化转型。系统重塑会计管理服务平台,建好、用好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监管和服务事项“统一部署、一网通办、互联互通”,提升行政效能。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加强数据分析,提升自动监测和预警能力,提高会计管理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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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卫医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坐落于深圳市,是专注政府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医院运营管理信息化的专业企业。

■ 旗下卫医通医院运营管理学院秉承政策、学术、实践“三融合”理念,以政策引导、理论指导、医院实践相结合的模式,构建高层次运营管理培训平台,为医院培训懂政策、精专业、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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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卫医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旗下子公司致力于医卫信息化智慧软件研发,拥有医院运营管理全系产品及著作权,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旗下医院运营管理学院,致力培训懂政策、精专业、会管理的复合型管理人才。通过软件与智能设备相结合,助力智慧医院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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